“猫的听觉和嗅觉异常灵敏,金雾能使人迷惑,却无法影响到猫。关键时刻,猫能救命,这就是我们越青帮人人都爱养猫的真正原因。”夕夕笑着解释。
在大猫的引领下,我和夕夕逃出了这座金雾弥漫的迷宫,由一道仅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狭窄墙缝里挤出,重新回到黄金屋内。
燕涂鸦已经倒下,身上至少插着六把刀、三把剑,刀剑全都洞穿他的身体,弄得满地皆是血污。
燕歌行已经坐下来,双手按着膝盖,面沉如水,默然不语。
白芬芳站在他的背后,见我和夕夕出来,脸上毫无表情,连一声招呼都不打。
实际上,如果不是我挺身而出扑击燕涂鸦,战斗也不会如此迅速就结束。
我回头向墙缝内部看,察觉所有走过的路径都是一人高、一人宽,仿佛建造这复杂迷宫时,建筑师是按着某一个人的身材来搭建的,几乎没有多余空间。
“如果不是‘金遁之术’被破解,此刻,他就会带着你远走高飞,逃出百里之外了。我这个弟弟在奇术上的造诣天下无双,连当初教他的老师都甘拜下风。为了抓住他,我着实费了一番功夫,把鞭指巷四周百米范围之内都布置了地下电网。他只要借‘金遁之术’向外冲,就一定会撞到市电电网上。古代智者发明五行遁术时,从未想到将来会有‘电’这种东西能破解‘金遁之术’。现在,大家都坐下吧,战斗结束,可以分享胜利果实了——对了,我提前透露一下,这个巨大的胜利果实就是春秋五霸齐桓公的海上宝藏。一切,都藏在齐眉的脑子里,但现在,资料已经转移,通过‘食脑之术’进了十三弟的脑子。这样就最好了,以十三弟的超高智商,一定能轻松破解其中的关窍,把宝藏的确切埋藏之地找出来。呵呵呵呵,我一向都主张见者有份,意外获得的宝藏就得跟众人一起分享。”燕歌行说。
他是高高在上的胜利者,而燕涂鸦则成了黄金屋中的阶下囚。这种身份转换,或许是燕涂鸦永远都想不到的。
“说说春秋五霸齐桓公的事。”白芬芳冷冷地吩咐。
燕涂鸦在血泊里挣扎,对白芬芳的话毫不理会。
“说吧,如果你不想跟齐眉同样下场的话。”白芬芳又说。
燕涂鸦吃力地抬起头来,死死盯着白芬芳:“白画神,你有本事反叛,就有本事把那些资料从我脑子里挖出去,向新主子邀功。我今天死了,所有秘密就会随我消失殒灭,一点都留存不住。你们想从我脑子里找资料,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唰的一声,白芬芳从左近的架子上抽出一把唐刀,大步向前,手起刀落,那把刀就洞穿了燕涂鸦的大腿,把他牢牢地钉在地上。
“齐桓公是英雄,十三少也是英雄,由英雄述说英雄的过去,是相得益彰的好事。当然,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很多种办法,能让你说真话,但那样一来,你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白芬芳低声劝解。
她拔刀捅人、温柔劝人前后相差不到半分钟,变脸之快,不逊色于夕夕的易容术。
“春秋五霸齐桓公,呵呵呵呵,他已经开创了目标远大的未来蓝图,只可惜他的后代不够努力,终于没有守住祖宗基业。就像今日我们的燕王府——对,十三弟你说得对,我的出身有点问题,但中国古人早就说过,英雄不问出处。你对这一点耿耿于怀,时常给我找麻烦,所以我必须彻底解决此事,那就是杀了你。”燕歌行笑着说。
他的腮上带着两个深深的酒窝,可以倒酒,也可以盛血,就如同他的笑脸那样,可以笑得阳光灿烂,纯真无邪,也可以笑里藏刀,杀人于无形。
尾声:猫大王凯贝
那只大猫已经跃进了夕夕怀里,头枕着她的臂弯,眯着眼睛假寐。
它不理解人世间的尔虞我诈,但却有能力带我走出“金遁之术”造就的迷宫。我想,其实这世上存在太多奇人,掌握着颠倒乾坤、改变世界的力量,但平时却是谨小慎微、唯唯诺诺地活着,做一个和谐盛世中的顺民。
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即使身怀奇术,也不是必须要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平凡活着、庸碌度日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夕夕在抚摸大猫,右手纤细的五指从猫头一路捋到猫尾,眼中充满了对它的疼爱之情。
猫是人类的朋友,越青帮青睐于猫,自然有他们的道理。
在复杂的江湖局势中,我真的希望自己怀中也有一只猫,可以在关键时刻引领我前进,解救我脱困,做我最好的帮手。
或者,我需要的不是猫,而是一个了解我、体贴我、明白我、支持我的爱人。两个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打造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工作方式、进步方式。
这个人会是谁?
我不知道,因为唐晚已经随着镜室的沉沦而消失,也许有归期,也许永远都遥遥无期。
真正的爱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我憧憬她会出现,更憧憬着在济南过上盛世和谐、安居乐业、民众富足、老少怡然的美好生活。
当然,一切的前提,就是消灭燕涂鸦,消灭跟他一样心怀鬼胎、唯恐天下不乱的恶人。这是正义奇术师无法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必须挑起来的担子。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有所不为,有所必为。这,就是我夏天石在今日发下的铁骨铮铮的誓言,如有违背,甘受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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