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前,桃云镇。
小镇桃花闻名,整个镇上到处都栽种满了桃树,每至暖春,桃花盛开,路人走在道路上,抬起头,绚烂绽放的桃花溢满枝头,遮住晴空,就像是一朵朵灿若火烧的云彩,故此得名为桃云镇。
云家是小镇上有名的书香门第,祖辈四辈都曾进士及第出仕为官好不风光,十里八乡的百姓都将之视为天上文曲星下凡。
只是云家虽然人才辈出,但是却血脉凋零,早在四十多年前起便只余下一支血脉,并且在出仕为官后便举家搬离了桃云镇,去到了繁华无比的京城。
这日清晨,一位面庞上总是挂着傻笑的男童,跟随着父母乘坐着马车来到桃云镇,准备在桃云镇祖宅内定居。
男童名为云仲焕,是云家这代继承香火的独子,而他的父亲则在不久之前的朝堂派系斗争中被牵连,官职被罢黜,于是一家人便重新回到了祖宅生活。
“焕儿,从今日起你须得用功苦读,有朝一日金榜题名,方能不辱没云家祖辈的荣光!”
回到祖宅后,在祭拜祖先牌位之时,从云端跌落至尘埃里一脸颓然的父亲,于是将希望都寄托在了年幼的儿子身上。
虽然自家这儿子,自出生下来时便头脑不太灵光,尽管已经七岁但心智依旧如同两三岁的幼儿,但是如今云家血脉凋零,他是最后也是唯一的希望了。
“爹爹!焕儿一定会好好认真读书的!”
男童无比乖巧地点头,并且还拿出了刚刚在院子里捉到的一只小蝴蝶,想让最近心情一直都很是糟糕的父亲大人能够开心些。
数日后,被罢黜了官职的男童父亲,因这段时日积郁成疾,在病床上永远闭上了双眼。
自此,偌大的世间就剩下了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自父亲离世后,男童云仲焕便终日手不释卷,自清晨鸡鸣便早早起床在靠着溪边的院落里捧书诵读,想要完成父亲最后的遗愿,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重振家族荣光。
可是读书这种事,也要看天资的,而他的天资不仅算不上好,先天愚钝不堪,就连正常人也远远不如。
寻常孩童一炷香便可记住的词句,他需要整整两三日方可记住,而且就算勉强记住了,用不了多久就会忘却。
可以说天生就不是块读书的料。
可尽管如此,男童还是日复一日,无论酷暑还是寒冬,都从不去荒废学业……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他来到桃云镇已一年。
这一日,男童像往常那般手捧着书来到溪边的诵读诗书,一位穿着华美服饰的小女孩走了过来。
“这一年里,你每日都跑到这里来读书,读书真的这么有趣好玩么?”
她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望着眼前的男孩,很是疑惑地问道。
“读书不好玩,但是我答应了父亲大人,一定要金榜题名考取功名!”
尽管不知道这小女孩是从何而来,但云仲焕还是如实回答道。
“那你能不能换一本书来读啊,你每天在这里都读这本书,连我都听腻可以倒背如流了,难道你读着不腻么?”
真实身份乃是溪间金鳞的小女孩,这一年来每日都在溪水内看着男孩在此处读书,确实是可以将这本书倒背如流了,于是才有此言。
而听到这句话的云焕仲,则面色通红,很是羞愧地小声道:“我这个人生下来就很笨,这本书我还没有完全记住,可能还得继续读好久好久。”
对于自己很笨这件事,小男孩心里很是清楚,也并未去隐瞒什么。
“那好吧,你继续读好了,我反正没事做,就坐在旁边看着你读好啦。”
说着,小女孩就坐在了旁边的青石上,安静地双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看着小男孩读书。
毕竟她每天除了吸取天地灵气凝珠,以待有朝一日跃过龙门化龙,日子也过得十分无聊无趣,可又不能擅自离开这处水域,看着小男孩读书便成了她日常里的唯一趣事。
被人这样看着,一开始云仲焕也有些不自然,不过在于这名自称为“云鲤”的小女孩渐渐熟络之后,也就放开了。
日复日,年复年……
两人慢慢长大,也慢慢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心思纯真的女孩甚至就连自己非人的金鳞身份,也未曾隐瞒告诉了云焕仲。
“什么?小鲤你是妖怪?!”
听到这个消息的云仲焕,整个人直接都傻了,虽然他原本人就傻乎乎的。
“什么妖怪,我是一条金鲤,体内可是有着一丝真龙血脉的,要是将来跃过了龙门就会化龙了!”
对于这个妖怪的称呼,云鲤在已经从当初小男孩长成一位弱冠少年的云仲焕头上敲了一记,做出佯怒的小女儿家模样,以表不满。
云焕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小声问道:“那小鲤你会吃人么,就是老人家常说地直接生吃的那种?你最近总是目光很奇怪地盯着我看,不是在想着从哪里下口吧?”
“呆子!傻瓜!木头!”
少女丢下这一句话,气冲冲地一头扎进了溪水内,不想理他了。
当然,仅仅过了一日,两人便又重新和好如初了。
毕竟云仲焕这个人不是假的杀,而是真的傻,不然也不会一本书看个两三年才能辛苦记住了。
……
……
“仲焕哥哥,金榜题名考取那什么功名,真的对你很重要么?”
这一日,少女云鲤忽然开口对着少年问道。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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