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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府的下人不敢因为小叶氏的事去请示白兴言,因为白兴言一听这个事就要发火。
毕竟一尸两命,搁谁谁都上火。
最后还是红氏派了人,带上小叶氏的尸体送到叶家祖坟去,希望叶家能够接收。可惜给叶家守坟的人说了,外嫁的女儿是不能葬回祖坟的,也不接收。没办法,最后只能在叶家祖坟边上找块位置挖坑给埋了。
碍于小叶氏肚子里有一个没出生的胎儿,红氏觉得不吉利,于是在下葬之后又请了高僧超度。一连三天三夜,才算是将婴灵的怨气给消散送走。
这件事情是红氏一手操办的,没有去烦扰白鹤染,因为她知道白鹤染那日为何突然发那么大火。好在那日她并不在场,若是她也在场,红氏想,自己的愤怒绝对不会少于白鹤染。
上都城郊外的一个小村子里,红氏的马车远远停住,然后一个人下了马车,悄无声息地进了那个村落。顺着村中土路,一直走进一个偏僻的小院子。
这会儿正值清晨,红氏因为处理小叶氏的事情,已经在外逗留数日,白兴言知道她是在为小叶氏的事奔波,便也无心理会她几日不回国公府。
小院儿里有个老婆子刚起身,正从水井里提水。这小院儿虽然不起眼,但院中却是有一口独立水井的,只是婆子年岁大了,提不起整桶的水,甚至连半桶都提不起来,只能提起水桶三分之一的水量,如此已经把她累得直喘粗气。
红氏赶紧上前去帮忙,那婆子一愣,见是红氏来了,赶忙就要行礼,却被红氏拦住了。
“元婆,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跟我这样客气?”
那元婆看着红氏时,眼里永远都充满着感激,可是感激的话也说了十几年,再多说就是娇情了。于是她只是笑笑,也不坚持行礼,只将红氏手里的水桶接过来,这才道:“大少爷还没起,老奴提了水去淘米熬粥,夫人这么早过来一定还没用早膳,一起用些吧!”
红氏点点头,又将手里提着的两个油纸包递过去,“路上买了两只熏鸡,撕些鸡丝下来放到粥里一起熬,剩下的留着晌午你跟大少爷一起吃。”
元婆笑道:“还是都给大少爷留着,我一个老婆子吃不了这么荤。夫人到屋里坐会儿,老奴去熬粥。”
红氏点点头,看着元婆离开的背景,心里长叹了一声。
元婆越来越老了,不知道还能侍候大少爷几年,这个小院子住到今年也是第三个年头了,要不要再搬呢?如果搬,搬去哪里?更远的地方?如果不搬,会不会叫人发现?
她走到屋里,村里的房子不能跟上都城的府宅比,这里十分简陋,也很小,一进屋就能看见炕。炕下放了张桌子,是平时元婆和这里的大少爷吃饭的地方。
红氏坐在炕沿上,看着炕上熟瞅的一位公子。这公子十四五岁模样,五官棱角分明,眉浓唇红,脸颊亦如刀削,纵然是闭着眼睛,也能看出样貌俊朗,足以叫人移不开眼睛。
此时他穿着白净的里衣,盖着干净的薄被子,一头黑发随意散在脑后,并没有因睡了一夜而有丝毫散乱。
红氏想,就这个样子,哪家待字闺中的女子见了,都要惊叹一声自此芳心暗许吧?
她偷偷地养着他十几年,就连自己都为这个孩子的样貌感到骄傲,怕是放到君家那些皇子堆里,这样的样貌也是要排在前头的。
可惜,十四年了,她都不敢让这孩子走出所住的小院儿,就是每次为了安全而搬家,也要想方设法把这孩子的脸给涂黑,然后送到马车里,一动也不让动。
红氏看着熟睡的公子,思绪不由自主地就回到了十四年前,想起了那个恐怖的夜。
那一年,她正值女子最好的年华,艳美如花,让她的男人日夜流连。
她也曾骄傲过,也曾膨胀过,也曾动过让自己成为国公府第一人的心思。甚至挤兑过大夫人淳于氏,妄图自己坐上那个主母之位。
可后来惹恼了老夫人,要将她处死。生死关头,是大夫人跪地求情,才救回她一条命来。
她红飘飘最是重义气,也最是知恩图报之人。从那一刻意,她就认定一生追随淳于蓝,再也不争宠,再也不斗气,只乖乖地做个妾室,听正室夫人的话。
可是淳于蓝哪有什么话,那个来自异域的美人秉性温良,脾气好又识大体,两人姐妹般相处,更是姐妹般相称,甚是愉快。
后来她的淳于姐姐有孕,她乐得比自己得了孩子还要开心,光是孩子的小衣裳就做了十几套。更别提小鞋袜、小坎肩儿,就连尿片她都备下了。
大夫悄悄和她说,大夫人很有可能怀的是双胞胎,她更开心,东西更是加倍地做,就等着小闺女小儿子出生,就能穿上她红飘飘做的好看的小红袄。那段日子,每天只要一想到这些她就高兴,她将除了侍候白兴言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陪淳于蓝安胎,给快出世的大少爷和大小姐做衣裳。
可是万万没想到,这两个孩子的出生会是那样一个悲剧。
那晚,她悄悄跟在处理尸体的下人身后,眼看着那些下人将小小的婴孩子随意丢在林子里,眼看着两条恶犬已经开始向那婴孩逼近,想要把那婴孩当成口粮分食。
她当时就疯了,抱着根粗壮的木棍拼命打狗,竟凭着一股子狠劲儿把恶犬击退,从恶犬口中将小小的婴孩给救了出来。
其实她只是想把孩子好好安葬,因为她看到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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