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红兄弟三人的年龄还小,可他们却已经知道什么才是漂亮女人。
在他们的眼界中,镇上旅店老板的女儿,就已经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要比妈妈卓玛漂亮一万倍,尤其是她穿上牛仔裤高跟鞋时,就连最小的古柯达都会暗中流口水。
可当他们看到女神后才知道,旅店老板的那个漂亮女儿,原来是、是那么的丑,连女神的一根发丝都比不上!
现在,女神竟然让那日红和特伦去给她浆洗衣服。
这对他们来说,绝对是无上的荣耀,忘记了自卑,忘记了害怕,豹子般的从门口跳了出来,抢过女神手中的衣服、鞋子,就欢呼着冲了出去,对失望到极点的古柯达视而不见。
古柯达感觉很没面子,大大的眼眸中瞬间浮上了水雾,紧咬着牙齿正要走出去,趴在妈妈怀中痛哭一场时,却听到女神对他说:“小伙子,你等一下。”
小伙子?
她喊我小伙子了!
古柯达的腰板,猛地笔直,泪水刷的收了回去,眼神闪闪发光。
他看到,女神冲他笑了一下,然后就开始脱衣服。
“她肯定就是大家嘴里常说的女神!”
随着衣服的脱落,女神露出了她白瓷般的肌肤,纵立的双山,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腿,古柯达想到了镇上老人讲的故事中的女神。
要不然的话,凡人怎么可能会这样漂亮?
古柯达可是经常看到卓玛的身体,皮肤那么黑,那么粗燥,把他喂大的双山也早就下垂的不成样子了,至于身段,更是没法比。
在真正的美面前,再小的男人也有正确的审美观,尽管古柯达固执的以为,除了女神外,卓玛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了。
女神丝毫不避讳古柯达,甚至还轻笑了一声,伸出雪白的右手:“小伙子,我能请你替我浆洗一下衣服吗?我会给你酬金的。”
她的右手中,拿着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
古柯达知道,那肯定是钱,只是和他平时看到的不一样罢了。
“我、我不要钱,我愿意!你放心,我一定会浆洗干净的!”
古柯达狠狠咽了口吐沫,把衣服抱在怀中,再次狠狠看了浑身赤果着的女神一眼,这才转身夺门而出,随即嘴里发出一声声高亢的吼叫,好像到了春天的猫。
古柯达跑的太快,要不然等女神转身时,就会看到在她身体某个部位刺着的那两扇朱红色大门了。
其实,也幸亏他没看到。
如果他真的看到,女神肯定会杀了他——哪怕他是个四岁的孩子。
“唉,再小的男人,也都有着雄性的特点。”
在古柯达跑出去后,女神眼里的杀意慢慢收起,这才轻轻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到炕前盯着她的小恋人看了片刻,就爬了上去,把他抱在了怀中,随即扯过那条脏兮兮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小恋人的身体冰凉,就像札思古尔湖底的石头,更像一具死尸。
但女神却知道他没有死,他还有着轻微的脉搏,他只是被冻僵了,身体启动了自我保护技能,让他昏迷了过去,从而减轻身体技能正常运转时所需的热量。
女神更知道,如果不是这个男人在水下始终紧紧抱着她,关键时刻把肺里的氧气都传送到她嘴里的话,依着他的强壮,绝不会因为大脑缺氧而昏迷过去,她根本也活不下来。
她活转了过来,男人却始终深度昏迷,全身冰冷。
如果现在不能把他从昏迷中唤醒,相信他再也不会醒来,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植物人。
唤醒被冻僵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给予他足够的温暖。
在来腾格尔家的路上,女神就始终把男人紧紧抱在怀中,但这不足以让他感受到适度的热量。
男人最需要的是一盆火。
女神赤果着的身子,就是最好的一盆火,她有足够的把握,用她的身子把这个叫高飞的家伙,从深度昏迷中感到温暖。
紧闭双眼装死的家伙叫高飞,用自己温暖的身躯来暖和他的女神,叫安归王。
在两个的身子第一次真正接触的瞬间,安归王猛地打了个冷颤,从高飞身上传过来的凉气,趁机走遍了她的每一条神经,使她情不自禁的申银了一声。
但在九个弹指间过后,安归王却觉得从丹田内猛地腾起一股子火焰。
炙热的火焰,好像火山爆发那样,使她体温急剧上升,白瓷般的皮肤上泛起一片红色小点,自身变成了一个火炉子。
紧紧抱了下高飞,安归王右手食指点着他脑门,低声叹了口气:“唉,我救你,是想报答你救我。等你完全复员后,我再让你明明白白的死去吧。”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安归王把脑袋钻出被子,看向了干草堆上的东西:一些现代化的单兵作战装备,一把金蛇怪剑,一本用塑料包裹严实的白色封皮书。
伸出白瓷一样的右手,安归王把白色封皮《安归经》抓了过来,喃喃的说:“你能把这本书给我拿上来,看来也是天注定了——就是不知道卡杨那个老贼秃(安归王藏在棺材中时,就已经听到高飞这样称呼某活佛了)的尸体,能不能漂出来?”
安归王低头看着高飞,后者仍然紧闭着双眼,但却能感觉到他的脉息正逐渐加强,苦笑一声说:“小子,你能让伟大的安归王用冰清玉洁的身子给你取暖,你上辈子肯定是个大善人。不过可惜的是,你再也没机会向你的朋友炫耀这些了。”
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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