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杜长风是回京任职,不便久留,在乌水镇小聚了几天,便带着妻儿再度起程。
史诚晟哪里舍得,驾着马车一路跟着女儿女婿,打苏城的南门进,北门出,贯穿整座城,又送出郊外十里,眼泪汪汪的,恨不得能跟着一道上京才好,仔细想想,赚那么多银子做什么呀,亲人一个都不在身边,一点黄白之物,又不能跟他说话,有什么用?
但闺女的野心比他大,豪气冲天的说,“爹,女儿这次去京城,准备要放手一博,把咱们史家的招牌做到京城去,到时侯,您在南,我在北,咱们父女南北相望,把生意串起来做,女儿定让您有生之年,捞个首富当当。”
史诚晟本来也是个雄心壮志的人,只是现在年纪大了,看着儿孙满堂,不免有些婆婆妈妈,在史莺莺的豪言壮语激励下,立刻振作起来,拿袖子擦了擦眼睛,也不再往前走了,豪情万丈的挥手,“千里相送,终须一别,莺莺,等咱们当上首富的那一天再见。”
史莺莺:“……”
史芃芃拍着巴掌笑道:“娘,姥爷比您决心都大呢!”
史莺莺冲史诚晟说,“爹,您老糊涂了吧,等我在京城站稳了脚,咱们南来北往两边走货,见面的机会多着呢。”
史诚晟一听,对呀,京城可不是西北,不管是从苏城北上,还是从京城南下,也不管是走水路还是陆路,都很方便,将来他们见面的日子多着呢,这样一想,他高兴起来,对史莺莺说,“行,在京城的府里给我留间屋子,将来我是要去住的。”
史莺莺痛快的答应,“没问题,爹!我买的大宅子,您要几间都没问题。”
史诚晟说,“我就一个人,还能住几间么?”
“我一早就说了,您要是嫌孤单,娶个小夫人吧,将来给我生个弟弟,儿女双全多好呀。”
史诚晟臊得脸通红,哪有闺女当着外孙们的面这样说话的,叫他这张老脸往哪搁?
杜长风很无语,父女俩再这么有的没的聊下来,今天干脆甭走了。他清了清嗓子,重重的咳了几声,提醒史莺莺时辰不早了,得赶路了。
杜锦彦在边上小声嘀咕:“我可算知道我娘这性子原来是随了姥爷,磨磨叽叽的。”
史芃芃说,“娘是姥爷生的,可不随姥爷么。”
那头说话的父女还在东一句西一句的扯,杜长风见暗示没用,只好明说,“莺莺,再不走,赶不到镇子里打尖了。”
史诚晟赶紧说,“行,你们走吧,”又扯着喉咙冲杜长风喊:“将军,我把闺女和孙儿都托付给你了,这一路上,你可要好生照看着,别让他们吃了苦头。”
杜长风正要答应一声,史莺莺说,“爹,您甭喊,除了行军打仗,他知道什么?我能照应的,您放心回吧。”
史诚晟说,“也行,你是个做大事的,那爹把将军和两个孙儿托付给你了,一路上要悉心照料,把他们三个平平安安带到京城。”
杜长风:“……”
不管怎么样,一家人总算是上路了,从西北过来的时侯,人多马多行李多,走的忒慢,马背上驮的大木箱子里全是史莺莺教敬史诚晟的礼物,把东西留在乌水镇,那些随从原本就是临时雇的脚力,到了地方,付了工钱,自然就散了。
杜长风刚刚才复了官职,还是光杆将军,底下一个小兵都没有,从苏城往京城走,他们算是轻装上阵,除了一家四口,只有一个婆子,一个丫环,和两个小厮。
婆子唤作柳妈妈,其实并不老,还不到四十,是个命苦的人,先是死了丈夫,后来独子十岁的时侯在水塘里淹死了,成了村里的不祥人,被驱逐出去,流落到驿站,帮着在厨房干点活,手艺很不错,连史莺莺也爱吃她做的面食,加上手脚麻利,不多话,性格也好,便留在身边当了老妈子。她孤苦一人,没地方去,老爷夫人要北上,她自然是要跟着走的。
丫环叫金钏儿,名字不错,长相有点……一言难尽。西北的姑娘长得高大壮实,性子也有点彪悍,最大的特点是力大无穷,粗活重活不在话下,哪个小厮敢奚落她,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拎得离了地,天不怕地不怕,只对自家夫人俯首听命。她是土生土长的西北人,家里爹娘兄弟姐妹一大家子,不舍得她远走他乡,劝阻的话说了几箩筐,她不管,一心想跟着老爷夫人去京城看世面,不让去,她就在家撒泼打滚,屋顶都能让她掀下来。
两个小厮,一个叫柱子,人如其名,墩墩实实跟柱子似的,四方脸,浓眉大眼,黑不溜啾,是个老实疙瘩,另一个叫阿夏,瘦得跟猴似的,不是西北人,祖籍是哪,自己也说不清,有一双狭长的单眼皮,难得的是生得白净,看上去还挺清秀。
六个大人,两个小孩,两辆马车沿着官道,一路向京城飞驰而去。
史莺莺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心思也活,早在杜还没下来前,已经托人在京城购置了房产和铺面,这次过去,直接就能住进那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帮着料理一应事物的是史莺莺的一个朋友,叫袁天林,原是一个商队的二头目,常在她的驿站打尖,一来二去的就混熟了,袁天林为人豪爽,讲义气,他本就是京城人士,因为爹娘年纪大了,不想再往外跑,刚好史莺莺要在京城置业,他便帮忙给买了房产和商铺,照应起来。
商铺是个酒楼,史莺莺要经商,自然从最熟悉的酒楼做起,她家开着醉仙楼,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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