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昊煜呢?”一圈人分散开找乐妈妈,等乐小汐反应过来的时候就不见了凌昊煜的影子。
雷劲琛狭长微微动了动,波光流转,“放心,他那么大个人不会丢的,大概找到哪个旮旯了吧!”凌昊煜那个混蛋不在了刚刚好,算他识趣。
乐小汐这会也是晕晕乎乎的,哦了一声就没当回事。
雷劲琛勾了勾唇,很满意乐小汐的暂时性遗忘。
不过避过她之后,雷劲琛却暗暗叹了口气,他跟凌昊煜各种打闹耍宝,可不是为了让乐小汐能稍微放松点,若不然他何苦把自己搞成一个精神分裂装患者呢。
可是他也知道,即便他俩再怎么耍宝,也无法完全让乐小汐放松下来,因为对于乐小汐来说,乐妈妈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存在,不论是过去,还是未来。
乐小汐觉得从踏入城南这片土地之后,她的脑袋就是一片浑浑噩噩。
她明知道雷劲琛和凌昊煜是在逗她开心,可她笑不出来,哪怕是牵强的一丝微笑都挤不出来。
她满心都是乐妈妈。
想知道她现在怎么样,身体好不好?
乐妈妈对于乐小汐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特殊到如空气一般。
从她开始有记忆开始,参与她的生活最多的就是乐妈妈。
微笑的乐妈妈、坚强的了乐妈妈、瘦弱的乐妈妈,各种各样的乐妈妈组成了她精彩纷呈的童年。
小时候因为没有爸爸她经常被小孩子欺负,乐妈妈总是用她温柔的手抹掉她脸上的泪,用她柔和的声音安慰她。
那个时候她们的生活极其艰难,肉、鸡蛋都是一种及其奢侈的事情,然而即便是这样,为了保证她的营养,乐妈妈每个星期都会争取让她多吃一点,而她自己却借着不爱吃只是打打牙斋。
后来她上之后,每个小孩子去学校之前家长都会给他们的兜里塞上几毛钱,让他们买小吃、买零食,那个时候她们家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可为了不让乐小汐在小朋友面前自卑,乐妈妈硬是走路上下班,将省下的公交钱塞到了乐小汐的口袋里。
再后来她开始上初中,那个时候孩子们就学会了攀比,别人穿着名牌衣服,背着名牌包包,用着名牌文具,只有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衣服,用着最廉价的文具、背着手工做的小背包,她还记得她的一双鞋穿了不到一个夏天就坏了,她心疼的要死,不想告诉乐妈妈让增添她的负担,于是顶着开胶的凉鞋去上学,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让她们一组一组的跳鸭子步,她刚刚蹲下去鞋带就崩开了,同学们哄堂大笑,老师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就去家访,将她的情况告诉乐妈妈。
她不知道老师给乐妈妈说了些什么,总之等第二天她回到家就发现桌子上放着一双崭新的卡通凉鞋,那是当时小孩子之间最流行的凉鞋,一双凉鞋就能用乐妈妈少一半的工资。
乐小汐已经不大记得清当时她看到那双鞋市的情景,但那种欣喜中带着点点心疼的感觉她永远也不会忘记。
上了大学之后,她与别的孩子之间的差距更大了,女生们比谁穿的裙子好看、谁的化妆品昂贵、谁的包包是名牌,她却穿着白t恤、牛仔裤、蹬着白帆布,不施粉黛。
她记得很清楚,有一次乐妈妈去过她们学校之后,就更加拼命的上班,也就是在那段时间,她的身体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跨了下去。
而乐妈妈之所以那么拼命,不过是为了给她买一件当时很流行的白色连衣裙。
所以纵然现在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江家的血脉,她有高贵的身份,可她跟乐妈妈之间的羁绊,这辈子都不会斩断,她永远是乐安苏的女儿。
乐小汐精神恍惚的望了一眼眉头紧锁的雷劲琛,抿了抿唇。
如果江家逼迫她放弃乐妈妈跟她二十多年的母女情分,她绝对毫不犹豫的就离开江家,在她看来,哪怕是偌大的江家,也闭上乐妈妈跟她之间的情分。
只是到时候跟雷劲琛……乐小汐眼神暗淡了下来,手轻轻覆在肚子上,这里已经有了一条小生命,是她跟雷劲琛的孩子,但是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她无法跟雷劲琛站在平等的地位上恋爱,她会学着乐妈妈,做一个负责的单身妈妈。
旁边认认真真的想着乐妈妈究竟会去哪里的雷劲琛猛地打了个寒颤,脊背上一阵发凉。
……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刚刚还气势汹汹的站在江雅珑一块对付乐妈妈、对付凌昊煜的保镖一个个面色懵然,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将目光定格在了脸色苍白的江雅珑身上,神情俱是一怔,目光开始变得不友善。
帮着江雅珑制住乐妈妈的保镖更是立马放开了他的桎梏,目光不善的盯着江雅珑,“江小姐,你也太不厚道了,我们哥们好歹也跟着你四五年了,你就是这么对待我们哥们的?”如果像凌昊煜所说的那样,江雅珑现在完全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在江家根本没有地位,而且她的账户、银行卡都被冻结了,那她拿什么支付这次的酬劳,而且她还信誓旦旦的说即便把凌昊煜弄废了她都有办法,这不是放屁么?
如果她没有江家大小姐的身份,没有了江家的庇护,她算个毛啊!
别的保镖也反应了过来,恶狠狠地盯着江雅珑,“江小姐,我们哥儿几个跟着你也有好几年了,我们的做事风格你也晓得,我劝你最好把这次的酬劳结清了,否则你以后别想有好日子过!”他们说是保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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