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史那奇桑举目望向笼盖四野之上,当风雪肆虐的季候过去,重新变得蔚蓝明澈的穹苍,贯穿原野的,仍带着几分寒凉的清风,卷抚那洁白的云层,游浮变幻,从视线所及的深远,缓缓经过,到他不能回望的方向。
这一刻他忽然想起年少之时,躺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身边环绕着云层一样的羊群,放空思绪,望着羊群一样的云层发呆。
他的民族,以拥有羊群、牛马、牧地、部卒做为财富的象征,以此标准,他的姓氏,成为草原上最为豪富的代表,但那时他并不满足,他从各类书卷,以及汉人的讲述中,知道在草原之外,另有辽阔的锦绣江山,有强大的帝国与君主,他们生活在砖土砌筑的城邦,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他们才是天下的霸主,身着绫罗绸缎,享受着各族勇士的顶礼膜拜。
他们也许根本便不通骑射,甚至不能征服一头饿狼,但他们对于天下,却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阿史那奇桑并不羡慕与妒嫉,但他想,我为何不能取而代之?
昆仑山下的勇士,为何不能成为锦绣江山的霸主,他的民族,是草原上最最勇毅的民族,为什么就要被那些舞文弄墨、弱不禁风的华夏君臣,嘲笑为蛮夷鄙贱?
他想改变与颠覆这一切,他的志向是以手中的弯刀,跨下的铁骑,摧毁自以为优越的文明,这个天下应该推崇的是勇士的骁敢,是强壮的风格,而不是精致孱弱的,柔媚到骨子里的所谓优雅。
可是他到底还是失败了!
他曾经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可最终还是沦落到双手被缚,生擒活俘的地步。
昆仑山上的积雪,在苍芎与已有绿意的原野间,明亮的银白刺痛阿史那奇桑的眼睛。
这一日,他被深入原野的周军,那支在周国皇帝亲自率领下的天子之师,追击到了昆仑山脉之下,奇桑终于选择子正面交锋,因为他不允许被誉为昆仑神之子的自己,沦为丧家之犬,靠着逃亡苟延残喘。
再往远处奔逃,他将失去一切,骄傲的阿史那奇桑,不是不能死,但不能容忍屈辱的生存。
但是不是所有的部卒,仍然捍卫着领袖的志向,奇桑的军队开始溃逃,留下来的都是勇士,他们现下,已经流淌着鲜血,倒毙在毕生深爱的土地上,奇桑这回没有能逃过贺烨的箭簇,他只是希望归去昆仑山,死在圣洁的雪地里,可是重伤让他未能如愿,他被追军俘获,然后押送到了他的劲敌面前。
在贺烨的坐骑之前,奇桑已经走完了毕生的路程,他知道,这里便是他的终点。
浓重的血腥气息,包围着这片激战过后,逐渐平静的原野。
因为春天的降临,萌发未久的嫩草,被鲜血灌溉,未知是否能够更加茂盛的生长,但勿庸质疑的是,自从这个春天,这方土地将再度归于大周的统辖,而乌骓之上,那个终于征灭突厥的雄主,大周帝国仍然年轻的君王,通过身先士卒,使经过胜州惨胜的将士重新鼓舞志气,他们熬过了严寒的冬季,克服了恶劣的气候,毫不意外地获得了这场战役的全胜。
贺烨至此,足以睥睨天下。
他这时正看着奇桑,这一命中注定的强敌,浑身浴血的勇士,战败被俘的突厥王者,站在末路的终点,却无论受到多少喝斥及逼迫,仍不肯屈膝下跪。
贺烨的眼睛里,渐渐有笑意弥漫。
是欣赏的笑意,虽然是敌对的双方,但对于勇者的风骨,贺烨从来愿意欣赏。
他微抬手臂,制止了兵士的逼斥,年轻的帝王一跃下马,站定在奇桑面前。
“松绑。”
对于君王的嘱令,将士们只有稍微的迟疑。
“朕甚庆幸,此生强敌,果然是个勇士。”贺烨微挑眉梢,再次下令:“上酒。”
这里是战场,自然不备金瓯玉盏,两大皮囊装盛的水酒,一囊给贺烨,一囊给奇桑。
“今后不会再有与你对饮机会,但以酒为敬,乃勇士应享礼遇。”贺烨持囊,伸送向前。
奇桑也是慨然一笑,两个皮囊碰击三下,各自仰首饮尽。
“阿史那败在贺烨手中,亦不算遗憾。”将皮囊抛开,奇桑微一抱拳:“还望周帝应允,容奇桑自刎。”
昆仑神之子,不愿死于敌人的刀剑之下。
“还其佩刀。”贺烨也乐意成全勇士的骄傲。
奇桑这才跪地,却是朝向远远的昆仑山,他竭尽全力,仍然无法归葬的圣地,他拳头直抵胸口,眼含热泪喃喃自语,无比虔诚的跪拜,刀锋出鞘的声音干脆坚决,随后血溅三尺,命归幽冥。
这是复兴四年,四月初七,随着阿史那奇桑兵败自刎,突厥再度灭国,捷报飞速传递京都,贺烨也准备起驾回京。
但因为这场战争的胜利,因为御驾亲征,庆典活动当然不会等到回京之后,奇桑自刎的当晚,大军驻营之地,便开始了狂欢,以及嘉奖功勇,其中一人,受秦明鼎力推荐,荣获天子召见赐赏。
此人姓纪,名驻铤,原属姜导麾下,潼关一役,便立功勋,授振威校尉,领军府别将一职,此次出征突厥,因姜导力荐,授为左先锋队正,追击战时,曾救援秦明未受伏击,而这回虏获阿史那奇桑,纪驻铤再立首功,凭此勋劳,也的确配享天子嘉奖。
贺烨对于纪驻铤,也并非毫无印象,事实上当与突厥部在昆仑山下决战之时,他便留意见这位先锋队正极其骁勇,又经细细打量,见其虽说双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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