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墙之上,陷于胶着。
大周大军之中,身材魁梧的大周国君马去病带着麾下一众大将来到阵前,于土坡之上眺望战场。
看了一会儿,起了兴趣,他问身边之人:“你说,赵飞燕为何如此反常?”
赵飞燕,并不是指某个美女,而是他对大宋国君的称呼。
当然,大宋国军肯定不叫赵飞燕,名为文德,只是因为,这货实在是太能跑了。
一路从北跑到南,每次眼看都能捉到他的,他却偏偏能够神乎其神的逃出生天。
洛阳城如此,商丘如此,寿春城外还是如此。
可却偏偏,到了这入海县,却一反常态,没有第一时间逃跑,反而坐镇于城楼中,安定军心,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打算。
大周国君马去病身边的是御林军统领,同时也是皇亲国戚,算起来,算是大周国君的表哥了。
他姓马名飞字仲羽,他长得人高马大,体型壮硕,再加上宽鼻阔口国字脸,时常挂着一幅憨厚的笑容,看起来憨态可掬,似乎一个十足的傻大个。
然而实际上,他可不傻,也不粗枝大叶,相反十分细心。
正是因此,他才成了御林军统领,时刻呆在大周国君马去病身边,护卫左右。
听到国君马去病的问题,马仲羽微微一愣,露出一个大大咧咧的憨笑:“陛下,俺也不清楚,俺猜,可能是他脑抽了吧!”
“脑抽了?”马去病不由得被这憨货逗乐了,洒然一笑:“或许吧,不过,孤总有一种感觉,这一次,恐怕赵飞燕也能跑掉。”
“怎么可能。”马仲羽看向城南,尽管距离这里很远,人就跟蚂蚁大小似的,可是船只还能看得清楚。
他分明看见,在箭雨的压制下,几十艘船被射翻之后,已经没了船只胆敢靠近,也没有船只再次冲出了。
于是,马仲羽连连摇头:“陛下错了,四面被围,赵飞燕即使真的长出了翅膀,也跑不掉的。”
马去病微微一笑:“不如,我们打个赌怎样?”
“好啊,如果我赢了,我要陛下的绝尘。”
绝尘,马去病的坐骑之一。
身为武将,马仲羽自然爱马,尤其是爱好马。
而绝尘,曾经可是野马之王。
因此,他早就对绝尘垂涎欲滴了。
“你这憨货,原来对孤的绝尘图谋不轨,好吧,就依你,如果赵飞燕被抓住了,绝尘就归你了。不过,如果赵飞燕跑掉了呢?”
“这个……陛下想要什么?”
“你把史记抄十遍吧!”
“不会吧!陛下,不要这么狠啊!”马仲羽心头一惊,连忙高呼。
“就这么定了。”马去病淡淡的说:“还愣着干什么,赵飞燕可不会自己把自己绑着送过来。”
马仲羽微微一愣,旋即反应过来,提着刀就是一抱拳:“陛下稍等,我这就去把赵飞燕抓来。”
然而,还没等马仲羽前往,一人就闯了过来,高呼着:“陛下,密探来报,宋国君已至姑苏。”
顿时,一君一臣呆立当场。
片刻,马去病仰天大笑:“赵飞燕啊赵飞燕,孤终究小看了你。”
而一旁,马仲羽搓着牙花子,满脸沮丧。
抄史记,十遍,整整十遍啊!!!
没过多久,入海县被拿下了。
宋国君在姑苏的消息传了出来,军中人心就有些不稳了。
跟着国君一路逃到这里,他们自然知道自家的皇帝是个什么德行,因此心中怀疑。
很快,他们就发现了,原来,一直待在城楼中的那个是个冒牌货。
这下,捶实了。
顿时,苦苦支撑的军队崩溃了。
然后,大周军队很顺利的就拿下了这座县城。
大江对岸,一名穿着满是补丁的青衫书生跟随着人群一路往南。
他心中彷徨不安,紧拽的手中之书。
作为一个只会读书的书生,自从姐姐去世以后,在宫中任职的姐夫就成了他的依靠。
后来,战争爆发。
姐夫上了战场,而他因为姐夫的缘故,跟随的军队乘着马车,一路从北跑到南。
然后,噩耗传来,姐夫战死。
接着,他的马车就没了,每日的供应也愈加减少。到了入海县,更是陷入了无人管理的境地。好在,他偷偷的藏了一些钱,勉强没被饿死。
后来,作为读书之人,他率先上了船,顶着箭雨逃到了大江南岸。而现在,他孤零零的一人,举目无亲,只得跟随着人流,卖得沉重的步伐,向南走去。
他心中很是害怕,肚子的饥饿,身体的疲惫,更是让他惊恐万分。
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摔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了。
天色,渐渐昏暗。
书生跟随着人群停了下来,拾起树林中的枯枝,堆在了一起。
一团团篝火被点燃,他挤在人堆中,看着晃动的火苗,怔怔发神。
而就在此时,鬼哭终于潜入了入海县。
铃铛声响起,心头一阵悸动,冥冥之中,他感应到了,与他有着执念的那人在这里呆过一段时间。
他闯入了一间无人的房间,褪去了一身醒目的大宋制式铠甲,找到了一身灰色粗布衣服换上,然后趁着县城中的混乱,到处游荡,寻找着那人的踪迹。
小心翼翼的,避开了士兵与趁乱而起的匪徒。
最终,鬼哭来到了城南港口。看着滔滔大江,陷入了沉思。
渡江去了吗?
希望,你不要死啊!
就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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