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同父异母。”郑叔想了想,又说:“仇归时的母亲当年和太太关系挺好的,后来忧郁症自杀了,仇归时当时,也就三四岁吧。后来仇归时的父亲娶了新老婆怀孕没多久,就被仇归时吓的流产,第二胎的时候,又被吓流产,所以离婚了,你当年见的那小姑娘是仇先生三婚生的女儿。”
狂歌惊讶的瞪大了眼:“这还挺复杂啊。”
“嗯”郑叔说:“仇家现在全部移民在了国外,剩仇归时在国内跟他姥姥姥爷过着。不过前几年他姥姥姥爷都过世了,我很久都没见过仇归时这孩子了。”
“郑叔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太太让我照顾着点,他姥姥姥爷过世的时候,是我帮着办的事儿。”
狂歌:“我竟然都不知道啊。”
郑叔:“嗯,都是外人的事儿,你和小少爷都太小了,没必要清楚。”
狂歌后知后觉地,品过味来:“那个,郑叔你现在和我说这个又是个什么意思啊?”
郑叔:“就是想起了往事儿随口一说哒。”
顿了顿,又补充:“小姐啊,仇家小姑娘昨天从国外回来,直接找上咱家了,还拿着你当初送她的婚书,说是来履行婚约的。”
狂歌:……
原主小时候,还挺浪荡的啊。
竟然还给人家写婚书。她好奇:“什么样的婚书?我那会,都会写婚书这玩意了?”
郑叔:“一张糖纸。”
糖被仇家小姑娘吃了,剩下的糖纸就是婚书。
“……”
狂歌沉吟,问:“仇家小姑娘漂亮吗?”
生怕郑叔没个参照物,又补充:“有仇归时漂亮吗?”
郑叔:……
他仔细想了想:“挺漂亮的,但是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仇归时漂亮。”
郑叔没法把男人和女人放在一起比较。
更何况仇归时在郑叔心目中,又有种非同一般的情感。
他其实,打心底有点点讨厌仇家小姑娘。
狂歌:“我哥回来了吗?这事情交给我哥处理好了,我当年肯定留的是我哥的名字。”
郑叔:“少爷说让您处理呢,他说您要是处理不了,下半年就转校。”
狂歌:……
好吧,这威胁还真是管用。
狂歌叹了口气:“我真是个招蜂引蝶的命儿啊。”
明显自恋的语气。
郑叔无奈笑了起来。
回到林家庄园,狂歌下了车,就飞奔着朝客厅跑去。
客厅里坐着的女孩,烫了一头大波浪卷发。
侧脸和仇归时没有半点相像之处,但的确是个美人。
或许是在国外长大的缘故,眉眼间有种属于西方的活泼灵动。
哦,鼓鼓囊囊的胸也一看就很有料。
狂歌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随手摘了花瓶里插的一朵嫩黄玫瑰放在了美人儿面前。
女孩惊讶的“啊”了一声,起身扭头望着微笑的狂歌。
狂歌:“女士,很冒昧打扰到了你的思考,我以鲜花赔罪,虽然这不及你半分容色。”
仇家的小姑娘,眨巴着水:“俊,俊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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