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排排铁质的钩爪被底下的人大力地甩了上来,牢牢地勾住了上面的城墙,稍微拉了拉发现已经稳固之后,一队队训练有素的兵士们开始井然有序地抓着绳索,踩着城墙快速攀爬,哪怕身边不断有同伴被头顶落下的重物,或者根本就是自己战友的尸体砸落掉下,摔到了地上,却也根本阻止不了他们继续往上攀爬的决心。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哪怕上级的命令是让你去送死,他们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待得陆陆续续有人盯着头顶的攻击,踩着城垛跳上了城墙的时候,他们举着刀茫然四顾,却已经找不到对手了。
倒是也有一些还在负隅顽抗的敌人,可大多都被不少人所包围,以一敌多,困兽之斗,哪怕他们是号称步战骑战皆无敌,位列大凉九军之一,享誉南地的熊罴军,也撑不了太久的。
其实靠着钩爪来攀爬城墙的还是少数,因为早在熊罴军残部且战且退地朝着第二道,也就是整个坎蒙安最后一道防线前进的时候,后面就一直吊着谢厚胤手下的人。
这些卫国战士一路追杀而至,完全是跟着他们一起冲到了第二道防线上继续厮杀,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有人指挥想强行关门,把他们封在瓮城里也没成功,冲了几次完全冲不进去,也就放弃了,所以等用钩爪上来的这帮人终于到了城墙上的时候,其实已经没多少敌人剩下了。
事发之前,谁也没想到,这第一场仗会打得如此之顺利,盛名在外的坎蒙安竟然会失守的这么快。
这一仗,既彻底地打响了谢厚胤的名头,更是大大地振奋了卫国军队的士气,毕竟大凉和卫国的差距,那是肉眼可见的,可当他们发现对方其实只是一只纸老虎的时候,那种天然的畏惧也就迅速地消散了。
那个后脑勺留着一溜好像铜币一般大小的小辫子的熊罴军年轻小蒋,其实今年才不过十八岁,正是人生大好年华,若非他先前主动坚持,其实这次本不该是他留在这里的。
完颜将军走了,而他带着原属于完颜珂尼部下最后的五人,竟然在自家的城墙上被敌人给包围了。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将对方围住之后,为了避免无意义的伤亡,卫国士兵们骄傲的声音开始回荡在城楼之上。
其实打从一开始,对方就在这么喊了,这也从侧面导致了坎蒙安这边士气崩塌得非常迅速。
可他从未想到过,作为完颜将军亲手调教出来的精锐,他们会败得这么快。
年轻人浑身浴血,到处都是伤,一只眼睛都已经被鲜血糊住,完全睁不开了,不过仍旧用双手稳稳地握着手中的弯刀,面对数倍于己方的敌人,他的脸上满是坚毅之色,宛如他的祖先一样,宛如这片他们时代生存的草原,广阔,毫无畏惧。
他与剩下的,平日里朝夕相处的同袍们,看着四周握着武器,渐渐逼近的敌人,慢慢地紧贴在了一起,背靠着背,彼此给予彼此以依靠和力量。
后悔吗?
肯定是有的,有人说人生自古谁无死,但真的到了这种时候,谁会不怕死呢?
生死面前,什么都是小事了。
老子甚至都还没碰过女人呢。
没能早点给家里留下一儿半女,自家这香火,往后就得靠弟弟延续了。
如果当初就听爹的话,老老实实地留在家乡当个赶羊的,这时候应该正搂着媳妇儿睡的正香呢。
不过人生哪儿有这么多如果啊。
他张开嘴,大声地高唱了起来:
“我祭了远处飘飘的大囊
我擂响黑牦牛皮幔的战鼓,
我骑上黑色的快马,
我穿上铁硬的铠甲,
我拿起钢做的长枪,
我扣好山桃皮裹的利箭,
与合阿惕——篾儿乞惕,
上马前去厮杀。
我祭了远处飘飘的英头,
我敲响犍牛皮幔的战鼓,
我骑上黑脊的快马,
我穿上皮绳系成的铠甲,
我拿起有柄的环刀,
我扣好带箭扣儿的利箭,
和兀都亦惕——篾儿乞惕,
拼死前去厮杀!”
用他们燕州人最传统的语言,唱着他们最古老的战歌,表达着他们宁死不屈的战意。
他唱着,声音高亢又有力,周围的其他人也都跟着唱了起来。
看面相,他们其实都很年轻,他们的脸上,此刻都洋溢着视死如归的笑容。
留着小辫子的博铁儿,举着手中的弯刀,以一种比对方更为骄傲的样子,高声大喊道:“熊罴军没有投降的懦夫!”
“熊罴军没有投降的懦夫!”
六个人,弯下腰,握着刀,开始朝着数十倍于他们的敌人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这是一场凄美而壮烈的厮杀。
一刀挥过,他们怒吼着,他们的青春,他们的梦想,他们的未来,都随着鲜血流散,他们高喊着的,是独属于他们燕州人的骄傲。
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战斗迅速地落幕了,死得都是老兵,却也是少年,他们的生命就如流星划过夜空,还未让人看清楚,便已经颓然落地。
他们短暂的生命所衬托出的,注定是另外的,更加璀璨的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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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蒙安的郡守府那边,亦是不得安宁。
缓过神来的蒲定波,刚刚准备握着剑冲出去查看形势,马上就有两个不知道是谁的黑影仗剑扑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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