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第二天,路易走出家门的时候,收到了许多邻居的祝贺。
凯尔特人两次在主场战胜湖人对波士顿而言是件大事,媒体们所煽动的对象,恰恰就是那些沉默的第三方。
路易亲耳听到有些不到十岁的小孩囔囔着“干死湖人”,他们说着不属于他们那个年龄段的脏话,但他们的家长只会鼓励孩子这么做。
波士顿人如此敌视湖人的话,洛杉矶人会好到哪里去吗?
可以预见,凯尔特人的客场之旅会面临许多的挑战。
路易首先赶往洛林的公寓。
她怀孕已经四个月,孕肚明显,而且,得到了医生的房事授权。
路易还是无法在做那种事的时候面对洛林的孕肚,但只要人还活着就总能找到钻空子的办法。
自古以来,人类就在这个领域里摸索着。
想要不看到孕肚,路易有很多办法,让洛林穿着衣服,或者,专精于老汉开车之法。
作为一个生理年龄正处于黄金时期,那啥的需求最热烈的时候,他不能等着肚子里的臭小子/丫头出生再解决自己的需求。
同时,他也不想当一个女朋友怀孕为一时的私欲而出轨的人渣。这么刺激的事情,yy一下就得了。
那些喜欢看这个车牌的人,总不见得在床上都是这路子的吧?
路易去了洛林的公寓,开车送她去学校,虽然怀孕,但语言学校还是要上的。
她现在的问题是何时入学,如果没怀孕,应该是可以正常入学,但怀孕了,就有许多不便。
若是再推迟一年的话,会耽误许多时间。
洛林轻轻地靠在车窗上送给路易一个持续了十几秒的香吻。
“baby,晚上见。”
“玛莲娜,如果可以的话,叫我达令更好。”
“你不喜欢这个称呼吗?”
“生理上有点排斥...”
“为什么?”
“因为一个女人。”
洛林突然感兴趣了起来,路易怎么会突然和她说起一个女人呢?
可是这件事并不适合在外面说:“回去之后跟我好好说。”
“其实我在这里就可以说。”既然她赶着上课,路易就不勉强了。
路易对“baby”这称谓过敏的原因,非常简单,完全是因为绿大暗的妻子。在她成为绿大暗的妻子之前,路易是通过跑男第一季认识她的。最初的时候,印象还不错,当她通过这个国民级的节目走红,便开始划水,各种电影/电视剧接到手酸,却奉献出各种让人尴尬的演技、抠图、以及面对采访说出那番典中典的“大满贯”言论。
最让路易对她改观的,还是她和陈姓明星的那条真假难辨的sè_qíng短信。
自那以后,路易听到baby就想起她,如果有人用这个称呼他,他就浑身难受。
那个程度,大概是和米兰球迷听人说起香槟这个词的生理排斥差不多。
路易早上便去了趟希腊学院。
路易允许球员出去玩耍,所以基本不能指望早上有人来训练。
倒是有几个人是奇葩中的奇葩,他们不去释放精力,倒是来训练了。
虽然只有两个,却足以让路易欣慰。
一个是全队最有理由放松的伯德,另一个是像蚂蚁一样拼命向上爬的约翰·帕克森。
两个白人,井水不犯河水。
路易来的时候,伯德正围着希腊学院慢跑,帕克森在没人帮助的情况下自投自捡。
“为什么你们两个会在这里?”路易问。
帕克森迟疑了几秒,伯德边跑边说:“这年头,努力训练都要被问为什么吗?”
“当然,你们两个平时看起来也不像是最努力的。”路易伤人地说。
伯德干脆不回话了。
帕克森尴尬地说:“我想尽早进入主要轮换阵容。”
“这样的话,你和比尔的上场时间会有大量的重叠。”路易不知道这是不是帕克森想要的。
帕克森名义上是兰比尔的学弟,但这两人在赛季开始前的训练营就闹掰了。
兰比尔引人厌恶的本事,可算一绝。
“伊赛亚不喜欢队里其他的白人,但他们仍然可以团结一致,所以这不是问题。”帕克森理直气壮地说。
这时,伯德又来了。
他的话有点自恋:“我觉得伊赛亚不讨厌我。”
“跑你的步吧蠢货!伊赛亚最讨厌的就是你了!”路易喝道。
伯德嘲讽地笑了下,显然他知道,帕克森也知道托马斯最讨厌的人是谁,但他们就是不说。一个是故意不说,但用表情告诉了路易答案,另一个是不敢说,揣着明白装糊涂。
路易说胡话习惯了,被质疑也是正常的。
他没有选择和伯德继续谈论这件事,而是给了帕克森一个建议:“你这么努力,未来肯定能够进入主力轮换,所以你最好还是和比尔搞好关系。”
“为什么?”帕克森的脸上写着一百万个不愿意,“我甚至不知道队里有谁喜欢他。”
路易笑着指着自己:“我就挺喜欢他的。”
帕克森承认,路易有喜欢兰比尔的理由:“因为他是你选进球队的,而且,他在你面前毕恭毕敬...”
“这你就错了。”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这个,伊赛亚在我面前也毕恭毕敬,拉里天天像条狗一样冲我摇尾巴,你看我喜欢过他吗?”
“d!”
来自弗兰奇里克镇的乡巴佬情不自禁地爆粗。
帕克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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