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腹地乃江湖人士聚集之处,各门派层出不穷,有小有名气的,有籍籍无名的,当然,也有声望出众的。
然,最令江湖人胆寒的,莫过于两处。
天剑阁,阎王殿。
南有天剑阁,一剑寒光震九州。
北有阎王殿,阎王至此鬼门开。
这两处乃是武林中人最忌讳的地方。
不过,前一处为武林圣地,而后一处则为邪魔歪道聚集之处了。
一阁一殿,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却又井水不犯河水。
而我们的故事,就是把这井水和河水硬是融合到一块去。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沫流光骑着小毛驴,手中挥舞着一杆不知道哪里折来的花枝,兴高采烈的在官道上缓缓前行着。
“果然,还是外面的景色好看哇!”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袱,沫流光颇为得意,虽然她是第一次下山,但是,她总算是没有迷路,不至于跟书上说的那样,可以从南迷到北这么扯,也就走错了几个城而已,对于她这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来说,很不错了!自豪啊!
这次下山,她可是对着师傅千求万求才得来的,老头子实在是受不了她的啰嗦,只能十分舍不得的放她走了。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告诫她,江湖险恶,要小心那些青年才俊,不要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栽进去,师傅还想多留她几年呢!
虽然口头上是答应了,但沫流光一向属于左耳进,右耳出的人。再说了,她下山是为了游山玩水,吃吃喝喝的,哪有空谈恋爱?好不容易自由了,又傻兮兮的陷进去,这不是有病吗?
作为一个穿越来的娃,被关在山上十六年已经很可悲了,难道下半辈子还要关在所谓的夫家吗?她又不是神经病,在男尊女卑的古代,让她相夫教子,不如让她去死。
所以,恋爱神马的都是浮云。
男人?哼,没兴趣!
沫流光自然不会知道,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最后,她还是载了,且永无翻身之日。
就在沫流光感慨人生的时候,却看见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华丽无比的马车,最奇怪的是拉车的马已经瘫倒在黄土地上,身下是一片血迹。
浓重的血腥味弥漫在周围,越是离的近,越是闻的清楚。
是人都有好奇心,很明显,沫流光更是此中奇葩。
仗着有一身绝世武艺,她更是没把危险放在眼里。
在这世上能伤她的不出五人,能与她成平手的不出十人,沫流光不相信她运气这么好,能一出山就遇上,所以,更是大着胆子催促着小毛驴往前走。
这也是为什么师傅同意她下山的原因,高手寂寞!
也许是因为血腥味太重,连小毛驴都倔强的不肯向前。
无法,只能从它身上跳下来,然后向那马车走去。
近前,掀起了车帘,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胃部一阵翻腾,忙扶着车框就在旁干呕了起来,背脊发凉,想起刚才看到的一幕,胆寒不已。
虽然她武功盖世,但是从没有杀过人,说到底连鸡都没有杀过一只,乍一见这人的死相,不由从头麻到脚。
男子双目圆瞪,喉间被利器划开,血沿着脖颈滴下,双手捂着脖子似乎是不想让血流出来,显然,这些都是徒劳无功的。
原来,这就是江湖,好血腥!
没想到自己刚下山就见到了这样一幕,沐流光真是头皮发麻,也幸好,她没打算混江湖,吃吃喝喝就可以了,当侠女这种事情不适合她。
沐流光显然已经忘记了,江湖,什么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又有谁逃的掉?!
见这男人身旁横卧着一把半开鞘的剑,就知道杀他的人武功有多高了,他连拔剑的时间都没有。
一剑割喉,干净利落。
就在沫流光感慨万分的时候,原本安静的官道上传来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寻声望去,但见黄沙滚滚,尽头奔来一骑骑骏马,大约有六七匹的样子。
马上坐着的都是清一色黑衣锦袍的女子,为首的女子衣衫上更是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麒麟。
嘶!
这不是阎王殿的麒麟使吗?
虽然沫流光没下过山,但天剑阁藏书万卷,各门各派的秘辛都有,而阎王殿作为和天剑阁齐名的存在,自然是少不了的。
那女子长的并不出众,但身上的煞气却是让人有点心惊。
阎王殿的人齐齐下了马,向沫流光走去。
自然而然的,她们也看到了如此场景,麒麟使皱了皱眉头,朝着沫流光冷声喝道,“这人,是你杀的?”
晕,什么叫人是我杀的?这不是搞笑吗?难道因为我在他旁边,人就是我杀的?我也太冤了吧!
“喂,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把他杀了?不要血口喷人,好吧?!”
沫流光可不是好欺负的主,她的便宜师傅也不敢把她怎么的,更不要说阎王殿的区区一个麒麟使了,她都没放在眼里。
“哼,好一张利嘴,抓回去交给殿主!”
沫流光正待动手,却听见麒麟使的一句‘抓回去交给殿主’,于是本打算用她们来练练手的想法立马烟消云散,打斗中假意不敌,被俘虏了。
阎王殿的殿主啊,据说自从上代殿主去世后,新任的殿主就只在众人面前出现过一次,还是四年前的武林大会上。当时,掌门师兄怎么评价阎王殿主来着?哦,对了,妖精。连不近女色的掌门师兄都忍不住这么感慨,可以想象这殿主得多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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