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香……”
不应该啊,不是都说欧罗巴的女人自小毛孔粗大,即便是那些人前艳丽的模特,如果不洒一些香水,体味也不是不能闻了。 可现在钻入自己鼻孔的味道是什么?青草香?姑且认为是这样吧。
“好软……”
“喂,小家伙,老实点。”
柏舟似乎刚意思到自己手抱着的位置高了一些,可这也不能怪他,彻夜的赶路,自己即便只是在马背上坐着,也已然疲惫,手的动作完全是下意识地准备抓住某个牢靠的地方,没有经过脑子。在被人提醒后,当然手要往下移一些。
“好细……”
连续一夜一天不停的赶路,马儿们的速度明显下降,在众人来到一处小河旁时,便停了下来,稍作休整。
贞德率先跳下了马,走到小河边,皎白却又沾着些许泥土的双手,伸进冰凉的河水,十指交错,洁净了双手,又捧起了水花,扑向自己的面颊。
柏舟明显看到她的脸颊上有一抹红润,嗯,应该是疲惫所致,跟自己没有关系。
昨夜,由于大家都是着急赶路,加上天色黑蒙蒙的,柏舟并没有仔细打量这个传奇一般的女子。
身高似乎比自己还要高一些,不过柏舟自认为自己现在还在长身体的年纪,超过她只是时间的问题。
金色齐耳的短发就这么随意地披在脑后,可能是因为这段时间的被囚禁,显然没有被主人搭理过,可即使这样,短发也一点儿也不显得凌乱,反而似乎在显示着她的主人是一个干练的女人。
柏舟知道,贞德原本有一头美丽的长发,不过在她刚入伍的时候,被一群大老爷们嘲笑诸如“头发长,见识短”之类的话语后,毅然用自己的剑割断了那陪伴了她许久的长发。贞德,是一个果断,也是一个果敢的女人。
似乎她的其余方面并没有菲奥拉显得更有女人味一些,毕竟,一个出身贫寒的女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饮食保养方面都无法和出身标准意大利贵族家庭的菲奥拉相比。
菲奥拉很有女人味,当然,这只是在她偶尔露出的小女儿情态下才能被人觉察到。平常那个口吻冷淡的女伯爵,一脸的生人勿近,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欣赏她姣好的面容,细腻如新丝的皮肤,以及浑圆与高挺。
贞德,其实柏舟对她的了解并不多,即便在后世可以了解到的,也无非是她的事迹而已,一个英雄,一个能带兵打仗,战无不胜,一个可以说只是存在于纸面上的巾帼英雄。对她的认知,只是平面的。
严格说来,柏舟这次冒了这么大的风险,不全是因为贞德的“利用价值”,像她这种单纯的民族英雄,悲情英雄,柏舟从小都是很敬佩的,更何况,她死时,只是一个未满二十的女子。
而现在,这个女子就在自己身前,不同于一般的矫揉造作的女人,也不同于一些泼辣精于算计的女人,就这么蹲坐在河水边,就能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如果没有看到她身边的那把不知从哪里摸来的铁质大剑,仿佛她真的就只是一个邻家姐姐一样。
“公子?公子。”芈川喊了两声,似乎才把柏舟给拉回了魂。
“怎么了。”柏舟一边应着声,一边也来到河边,准备洗掉脸上的疲态。
“我们需要休息一下,人还能撑得住,可马受不了了。”芈川回答说。
柏舟看了看天色,太阳还没有落山。如果他们现在骑得是西秦的健马,那这近一天的时间,足够他们跑出很远。但这是勃艮第本土的马,为了安全不走漏消息,博蒙也只是挑了些普通军马,比一般的劣马强不到哪里去,更何况,还只有四匹。
他们来时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期间零零总总还休息了三四个时辰,可现在,他们不停歇跑了快一天,路程也只是刚刚过半而已,贝尔福山脉还没瞧见影子,换句话说,离巴塞尔还远着呢。
“吉尔斯现在应该被抓住了,祝他好运吧,希望不要受到什么折磨。”柏舟随手捡起了一杆树枝,在地上涂画着。
“您是担心他会出卖我们?”芈川询问道。
原本按照柏舟的计划,就是让吉尔斯往西边跑,尽可能的吸引勃艮第人的注意力,因为从博蒙处那里了解到,西边营寨处很多守兵和他关系都不错,只要他营地里起了火,大声招呼,他们都会过来帮忙的,那时,西边是最容易离开的地方。而且,深夜之中,如果离得不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长相衣着,所以在勃艮第人得知贞德逃走后,只要稍加询问,就会知道有一个人影往西边跑,这种情况下,是个人下意识都会认为那个人影就是贞德,更何况,贞德这种逃跑的活动没少进行过。
而这么黑的天——找个人原本就不容易,吉尔斯又是一个人——目标小,便于隐藏,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他比贞德的体力充足,身手比贞德矫健,趁着夜色躲过一晚并不是什么难事。
可等到了白天,那他能再跑多长时间就不好说了,毕竟他只能靠双腿奔跑,速速上远远比不过马的,而且这又是在勃艮第人的地盘上,吉尔斯人生地不熟的,被抓住应该只是时间的问题。
当然,柏舟给吉尔斯说过,因为勃艮第人下意识认为你就是贞德,所以他们很可能把目标集中到短发女子的身上,如果你能找到一个有人烟的地方,再伪装起来,并不是什么难事。
只不过,这只是一条路而已,走不走得通,就只能看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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