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人是小丙,她在窗口轻声说道:“锦歌,这单你要不要亲自送一下?”
慕锦歌看了她一眼:“嗯?”
“我听顾小姐说,这一桌来的两人都很不简单。”小丙的语气有点神秘兮兮的,“一个是大神厨师,我在电视上见过他好几次,姓周,另一个要老一点,顾小姐说是个很有名望的美食评论家,叫孙什么的,听说是你决赛那会儿的评委,有印象吗?”
慕锦歌立即反应了过来:“孙眷朝?”
小丙:“啊,对对对,就是这个名字。”
沉默了几秒,慕锦歌沉声道:“行,我送过去。”
说罢,她取下半边口罩,端着菜走出了厨房。
这时她才发现烧酒正蜷在厨房门口,不住地伸长脖子往一个方向望着,畏畏缩缩的。
慕锦歌收回差点踩到那条猫尾巴的脚,看着它问道:“你怎么蹲这儿来了?”
“喵。”烧酒回过神来,站了起来,没说什么,只是在她的腿边蹭了蹭。
慕锦歌问:“又被侯彦霖欺负了?”
烧酒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蹭着她。
慕锦歌很快就自我纠正道:“不对,你应该都习惯了才是,反应不可能这么大。”
烧酒:“……”
想了想,慕锦歌又问:“难道是看到心仪的母猫了吗?”
“……”这又是另一桩伤心事了,烧酒把扁脸埋在前爪上,幽幽道,“你还是去送菜吧,别理我。”
慕锦歌看了它一眼,如同一位家长突然发现自己那正值青春期的儿子开始了“我们是糖甜到忧伤”的无谓哀叹,隐隐有些担心,想着等打烊后再好好地听它倾诉下成长的烦恼。
现在先把菜送了再说。
孙眷朝那桌坐的离厨房不远,她一抬头就看到了。
慕锦歌将手中的盘子端到了二人之间,道:“请慢用。”
这道菜名为“地狱排骨”,准备工作从早上就开始做了,慕锦歌在开业前的早上便在厨房将混合均匀的姜粉、孜然、盐、李派林、蜂糖浆、辣椒粉、烟熏辣酱和苹果醋涂抹在肋排上,切成长条状,放入冰箱腌制——为了保证腌制时间,晚餐时段会换一张菜单,而这道菜只会出现在晚餐时段。
除此之外,她还事先熬好了加有洋葱、蒜末、朗姆酒、辣酱、耗油、番茄酱和黑糖的调料,并专门密封好备用。
此时,只见猪肋排终于从冷宫被释放,在盘中散发着丝丝热气,色泽暗沉,表面淋上一层猩红色的配料,厚重粘稠,看起来如同铺着一层凝血,有点骇人。
周琰心想:“万圣节或七月半吃这个,一定很应景。”
孙眷朝却并没有吐槽这道菜的外观,态度就像比赛点评时一样正常。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问:“慕小姐,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
“当然记得。”慕锦歌点了点头,“孙老师。”
孙眷朝指了指旁边的座位,亲和道:“如果不忙的话,可以坐下来说会儿话吗?”
慕锦歌的语气有些疏远:“可以,我也很想听听孙老师你的评价。”
孙眷朝笑了笑,然后自然地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排骨——
在经过半天的腌制后,连带骨头都浸着那股甜辣带酸的味道,咬下肋排肉的瞬间如同有打开了一个阀门,充满冲击力的口味在口腔中横冲直撞,闹醒了刚才在室外被冷得差点也想冬眠的唇舌。
烘烤和涂酱的时间掌握得很准,使得肋排鲜嫩多汁的同时有富有嚼劲,骨头和肉很容易在撕咬下分离,咽下肉后,在嘴中慢慢清晰的空虚感让人忍不住把剥离出去的骨头含在嘴里,继续吮吸那股重口又酸爽的味道。
经过一番细细品味后,孙眷朝发表感想道:“这种痛快感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专注于享受到美味之中,获得无限的快乐……我觉得这道菜叫‘地狱排骨’不太妥当,可以改成‘极乐排骨’看看。”
对面的周琰笑道:“孙老师总是喜欢给别人的菜送名字。”
“年轻时养成的习惯了,每回都忍不住。”孙眷朝看向慕锦歌,微笑道,“慕小姐,刚刚只是我的建议而已,你不一定要采纳。”
慕锦歌应了一声,也没说到底是改还是不改。
听了孙眷朝的评价,周琰也夹了一块。
但在张嘴前他先是把排骨凑在鼻尖闻了闻,随后皱起了眉头,莫名其妙地抬头看了慕锦歌一眼。
孙眷朝问:“周琰,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气味有点独特。”周琰缓缓道,“闻起来的确很诱惑,但总感这个味道……有点不合常理。”
听了这话,慕锦歌不由地看向了他。
接着他又笑着说:“慕小姐不用太在意,我是在夸你做的料理很奇妙。”
在周琰吃排骨的时候,孙眷朝向慕锦歌介绍道:“对了,刚才忘记介绍了,这位是周琰,现在最年轻的特级厨师,你可能之前在杂志或电视上见过。”
慕锦歌只是有所耳闻,但还是客气了一把:“久仰大名。”
这时周琰已经啃完了一块排骨,用纸巾擦了擦嘴,回道:“我才是,上次新人厨艺大赛后,孙老师总在我面前提起你,对你的料理赞不绝口。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孙老师这么欣赏一位新人了。”
“上一个这么看好的新人,就是多年前的你。”孙眷朝回忆道,“现在想想也是挺感慨的,谁能想到当初只能在夜市吆喝的少年竟能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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