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我现在看来是什么样子?”
小红听着小主人秦舫的交代,已如一尊塑像静坐了半个时辰。她双手松松放在膝盖,这般舒适的动作都开始令她无法承受。小主人拿着细长的炭笔在她眉稍加上最后一点修饰,安慰她这是点睛之笔,若是她动了动,就要毁了前头所有工夫。
小姐,小姐,你快一些呀。她忍得眼里要渗出泪花,但记得小姐凝重的叮嘱,就连泪花都给憋了回去。
桌上摆着小姐自己弄的五花八门的材料,说是要给她们自己易容用。易容……她那时不解地问了小姐,小姐就故作神秘问她懂不懂在市面上流传有江湖侠客的话本,文人笔下那些江湖侠客就有易容的能力。小姐解释了易容,可没解释是怎么学会的。是靠读书吗?她猜想多半是了,每天小姐都闷在房里读书,读着读着便就学会了。小红不识字,汉字在她眼里就是些奇奇怪怪的小虫子,能学会这些虫子的小姐是很厉害的,很厉害的小姐理所当然会有些超乎常人。
小姐的双手柔软如缎,又有一些潮湿,贴在脸上很舒服。小姐俯下身子,盯着她的脸打量好一会儿,似乎在验收成果。
小姐长得很漂亮,一双眼睛更是让人目不能移。她左眼中有一颗小小的红痣,非要近看才能瞧得真切。红痣和黑瞳正像天上的星辰,一颗极远一颗稍近,两相呼应。
小红怔怔地看着她从小照顾的小姐。她已醉倒这双眼中。
“小红,你的脸红了。”秦舫看着身形娇小,身量其实要比寻常女孩高出半个头。她颜色又好,在人群里常常是“鹤立鸡群”。而此刻,这位鹤女正俯着身子,迁就她随身婢女的视线。
这下小红不止是脸红,连耳根都泛起了热。
秦舫恍若不觉,也不劳动小红,自己将桌上的工具一件件收进首饰盒底下的隔层。倒是把它们看得比金石银饰贵重。
秦舫的步子悠闲,她碾了碾手上残留的粉末,低头一掩唇边的轻笑。戏、弄小红似要变成她每日的日常,小红性格软绵绵的,对她无有不应,虽则无趣了些,却也是她余下不多排遣精力的途径。
再有一个月,她就要披上嫁衣嫁给皇族,且这个皇族,还是当朝皇帝的亲弟弟,晋王。晋王是尊贵人物,而她,不过是从三品归德将军的庶女。这桩婚事原本不该有的,但……一切事由半年前的花朝节起,就彻底乱了秩序。
事情酿成虽有半年,迟钝的她却一无所知,离她听闻自己的大好婚事不过三十又一天。她掰着指头细细算这每一天,是因为,她因此失了在这府中宝贵的透明人身份。
花朝节那一夜,她与嫡姐秦淑在人群中与家人走失,像小说里常有的桥段,遭了贼,也路遇了英雄救美。嫡姐嫁给了当朝的皇帝周永章,已于半月前入了宫,而她要嫁给晋王,亦身在宫门。这两人偏就是那一天的两位“义士”,而皇家的子弟恐怕并不真正懂得何为道义。秦舫猜想,或许是这两位盼望体验一遭才子佳人的真情可贵罢了。
秦淑与秦舫的关系平平,即便那一晚勉强“同甘共苦”,并无改善。秦舫无从得知秦淑身为宫妃之后的心路,只能藉府里热火朝天的氛围中看出,将军府这一阵子凭此狠狠出了一番风头。秦淑进宫就是妃子,而她,借了花朝节的奇遇,以庶女的身份,一跃成为晋王的正妃。
秦淑至少能有一时的甜蜜,而秦舫,对她的婚事是全无期待的。
因她喜欢的……怀着情、欲的……从来就不是男人。
她原本不属于这个朝代,被一只从天而降的诺基亚砸到这异世,花了一年多才适应了古人没电没网的生活。而她甫一适应,就遭遇新的变故。聪明人不该让麻烦自己找上门来,除非他乐意如此,很可惜的是,秦舫是个在现代懒散习惯了的庸人。她非但不聪明,还很愚笨。要不然,怎么至于在这宅院中待了三十余天始终一筹莫展。
要暂时的走出这片方圆之地并不难,要长久地摆脱身份的束缚才一直烦恼她。
她已让自己苦恼了太久,所以她决定松开自己脖子上悬系的绳索,去寻、欢,作、乐。
这一个月的封闭生活,不能说是一无所获。她拿小红做练手,在改容换貌一途更有了造诣。她在现代是剧组的特效化妆师,做的就是将活人变得面目全非的行当,只是到了古代,没了她趁手的玩意儿,她只能一半将就一半寻找替代,勉强算重新拥有了掩饰人容貌的技能。
此刻端坐的小红,红晕已散,规矩百般地端坐着,手脚无一处不是僵硬的。她这个婢女坐着,而主人却在伺候她,这不得不令她恐慌。
但小姐的眼神是如此的平和,这又一定程度安抚了她。在听话和逾矩之中,她选择了前者。
给小红化的妆要比平时复杂许多,卸妆时的步骤另有讲究,秦舫非得亲力亲为。
小红很可爱,秦舫喜欢她。可她实在太过安静。
秦舫此刻,最害怕的就是安静。
秦舫所住的院子在整座宅邸最偏远之处,宅子里人多嘴杂,她有心总可以知道一些外界的新闻。她沾湿了巾帕,在小红面上轻轻擦拭,一面柔声问小红,“你知不知道,樊太师有个女儿,是这京城里最好看的女孩儿。”
而这个女孩儿,被灵隐寺的玄阴算出了将来情路坎坷,若早早沾上情爱,这一世就没有善果。樊太师纵有一颗爱女之心,为了化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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