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等到她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郑有风已经等得快没脾气了。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撩起眼皮来看了一眼陆苳笙,正打算怼两句回去,陆苳笙却已经从冰箱里拖出一把还带着露水的新鲜豌豆尖,拿到面前,冲郑有风甜甜地笑道,“要吃了晚饭再走吗?”
郑有风顿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家的厨房跟个摆设没什么两样,一年开不了两次火,一次是煮方便面,一次是煮速冻饺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郑有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看到陆苳笙那熟练的动作,才知道她并不是在瞎扯。
她是真的会做饭。
陆苳笙做饭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只不过光是择菜郑有风也看出来了此人的挑剔。已经是一把挺水嫩的菜苗了,她还是只要最上面那一点儿,怕弄脏了指甲不好看,直接拿厨用剪刀剪的。
新鲜的豌豆尖不需要放太多的作料,一点儿蒜末足以。陆苳笙把摘出来的菜尖放在加了油的锅里和蒜末一起炒,断生了就端出来。黑米粥是早就熬好的,然后又炒了个红椒肉丝,让郑有风端到了餐桌上。
她把围裙丢到一边,笑着说道,“今天晚上菜不够,而且搬了家我也有点儿累,就两个菜,明天再换其他的。”
郑有风知道这人张嘴就是鬼话连篇,根本不信她。当下拿出神农尝百草的勇气来尝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他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吃,吃得出来陆苳笙这两个家常小菜火候油温什么的都掌握得不错,跟她本人一贯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那什么眼神。”陆苳笙碗里可能就只有一勺饭,她跟小鸡啄米一样,拿筷子挑了两粒,看到郑有风在看她,她解释道,“我晚上一般都不吃饭的。今天还是为了陪你,才吃了两口米。”女生为了减肥无所不用其极,郑有风的目光在她那细骨伶仃的手腕上转了一圈儿,毫不留情地批评道,“难怪你长这么矮,肯定是以前不好好吃饭。”
“喂喂喂,我要是跟你一样个头窜到一米八好几我还要不要找对象啊?再说了,”她挑了一根菜,“是你太高,不是我太矮。”一米六五往上,也不算矮了。
郑有风冲她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伸手扣住她的手腕,瞬间将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我问你,那天你跟谢婷欣谈话,她的话什么意思?”
陆苳笙一愣,瞬间后悔起来。
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这茬儿呢?当初她的注意力全在谢婷欣身上,哪儿能想到旁边还有个东亚醋王?这人前几天忙着审嫌疑人,这会儿终于有点儿空了,于是就来找她秋后算账了。
陆苳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郑有风一伸手就捂住她的双眼,“好了,别转了,老实交代。”他手指成环,松松地扣在陆苳笙的手腕上,直接把自己的手当成了一副镣铐。
陆苳笙顿了顿,旋即笑了出来,“你这是想起问我以前的感情经历了吗?可是你都把人骗回来了,现在才想起问,是不是太晚了?”
她丝毫不惧郑有风的目光,微微抬起身子,做出一个诱惑又压迫的姿势,“问完了你要是不满意,是不是还打算退货?”
“想得美。”郑有风在她柔软的脸颊上摸了一把,“你喜欢着别人还来撩我,没你这样不遵守规则的。”
他语气有些愤愤的模样,没有了往日的吊儿郎当,居然生出几分可爱来。
陆苳笙微微一笑,探出身来在他唇上偷了个香,然后换上一副乖巧模样,坐在他对面,“是我不好,不过从来都是我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我。”
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郑有风微讶,更让他讶异的是,陆苳笙这个撩汉高手,居然还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陆苳笙看出他在想什么,笑了一声,没有把姚嘉严一直把她当妹妹这件事情告诉郑有风。
真要告诉他了,那她在郑有风面前,也不用要脸了。
陆苳笙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米,算是吃了晚饭,然后把碗一扔,开始支使郑有风,“去,去洗碗。”
郑有风就知道,这人的贤良淑德只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但是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受人家管,他只能认命地端起碗,走到了水槽边。
可能是因为他唯一能做的家务就是洗碗,郑有风居然还洗得像模像样的。陆苳笙看着他把碗放到不锈钢架子上,偏头问道,“琴台中学那个案子,你们办得还顺利吗?”
说起这件事情,郑有风感到有点儿汗颜,他居然为了吃醋把正事忘了,“我说,那个什么狗屁报道,是你让人做的吧?就是那个什么刘洋?”
他说的是一夜之间瞬间传遍网络的一篇新闻稿,写的是琴台中学这样一个重点中学,居然披着教书育人的人皮,做的却是quae交易的肮脏事情。标题耸动,语言猎奇,偏偏实锤一副接着一副,打得人措手不及,就是想挽救,也没有办法。
“嗯。”陆苳笙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这件事情牵涉到人肯定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一定还有位更高权更重的人,她借了刘洋的手爆出来,算是把这件事情往前推了一把。“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郑有风洗完碗,没找到擦手的帕子,正要往空中一甩,陆苳笙已经双指夹着一张厨房用纸递到了他面前。
他接过来,“只是对刘洋居然还有点儿用处,表示惊奇。”他看了一眼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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