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举子又记起了这件事。
因此在案发第七日,他才鼓足勇气去了官府,又把当夜他所见的情形给复述了下。
在那名作为人证的举子的描述中,那凶手约是个身量在七尺三到七尺四之间的男子,面容虽并不完全能清楚,但身上有一股很浓的酒气,还被他瞥见了三分真颜。
自己如果再有机会来官府见他一面,定是能认出这三人中到底是不是凶手的,可谁料,等那唯一目击过凶手的举子这日来了官府,又在马自修的带领下进了这衙门内。
当时依着墙,富察尔济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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