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李家。
李无忧做家主的三年内,励精图治,八面开花。
如今,李家已经是县内首屈一指的富贾。
三进三出的深宅大院。
占据着清河县最繁华富贵的位置。
足足有数百丈。
宅院里面,亭台楼阁,金雕玉砌,园林满布。
各种奇花异草如春。
有人甚至传言,这里比皇宫的御花园都不差。
而那丫鬟下人,护院家丁,更是成群。
但,这么多人。
没有一个人知道,李无忧冒着大雨去了小云寺,像疯子一样杀了一百僧众。
人们都以为,他像往常一样在修养。
李无忧悄无声息,回到住处。
然后,进入了花重金请人打造的地下密室。
三丈见方。
四周均是铜墙铁壁。
中间一张白玉床。
床头,摆放着一个盒子,用红绸布盖着。
“一切准备周全,可以开始了。”
李无忧轻轻的摸着红绸布,发白的脸庞上,闪烁炙热。
盒子里,是他用了一年半的时间炼制的丹药。
夺魄丹。
……
自从得知自己命不久矣,李无忧就在想办法。
求神拜佛,寻医问药。
他能用的手段,都用过了。
但无济于事。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生机,正在迅速流逝。
李无忧很不甘心。
凭什么自己天赋异禀,才智超绝,却只能有短短二十年人生?
而那些庸庸碌碌,愚昧蠢钝的人,则能活上六七十年?
所以,他想逆天改命!
两年前。
李无忧从盗墓贼手里,买到了一块奇怪玉简。
上面,记录着远古时代的夺魄之法。
以自己的神魂,霸占别人的躯体,换一种方式存在。
这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
但是,绝望的人,总是会不惜一切代价,抓住任何可以救命的稻草。
李无忧信了。
并开始暗中准备。
一年半时间,他凑齐各种珍稀药草,炼制出了夺魄丹。
今日,又上小云寺。
杀一百佛门弟子,凑够了百滴心头血。
准备就绪。
……
将盒子揣进怀里,李无忧走出了密室。
旋转书桌旁的铜麒麟摆台。
随着齿轮低声摩擦,密室的大门紧紧关闭。
李无忧走到前厅,对外面吩咐道,
“让李星云过来见我。”
李星云,是李无忧的一位堂弟。
李无忧决定夺魄的那一日开始,便同时在寻找替身。
替身要满足至少两个条件。
首先是神魂。
替身的神魂,不能够太强,也就是不能太聪明。
否则,夺魄不成,容易被反噬。
其次是肉身。
替身的肉身,练武天赋要还可以。
李无忧不想费了那么多心思,夺魄了一个废物。
功夫不负有心人。
李无忧从李家的旁系一脉,找到了拥有骨血的李星云。
骨血,是江湖上所传的一种特殊血液。
它蕴含奇怪的能量。
能自然淬炼肉身。
拥有骨血的人,筋骨,肌肉,皮肤等等,都比寻常人坚韧很多。
而受伤以后,恢复的非常快。
另外就是,力气巨大,成长上限超出寻常人大概五倍!
最适合修炼外家功夫。
一般拥有骨血的人,都能成为外家的先天高手。
若功法合适,甚至都能突破先天大圆满。
同境界近乎无敌。
李星云两方面都满足要求。
于是,李无忧暗中安排,给他创造机会。
不到两年时间,让后者在李家声名鹊起,成为了钦定的接班人。
当然,李无忧给他接班人的身份,也是为了自己。
这样,夺魄以后,自己还能够名正言顺掌控李家。
“是!”
李无忧的屋子外面,无论白天黑夜,都有专门的下人候着。
听到了命令,那人立刻小跑着出去传迅。
……
“很快就要开始了。”
“先做准备。”
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远去,李无忧取出夺魄丹,以及心头血。
丹药呈现着乳白色。
浓烈的药香,瞬间弥漫整个屋子。
在贴近丹药的位置,甚至形成了些许实质般的氤氲雾气。
玄妙无比。
嘀嗒。
李无忧将百滴心头血慢慢滴落在夺魄丹上。
嗤啦!
丹药上爆发出光晕,然后,那些血液被迅速的吸收了进去。
乳白色被覆盖。
丹药转红。
同时,它的表面,流转出了些许火焰般的纹路。
以血为引,是服用夺魄丹的必须过程。
这样,能够将它的药效提升到极致。
“呼!”
李无忧感受着夺魄丹上传来的些许热意,面上路出期待。
成败,在此一举。
成,自己便能不死。
败,就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命由我不由天!”
李无忧自言自语一句,直接把夺魄丹塞进了嘴里。
轰!
强大而浓郁的药力,如同开闸泄洪一般,迅速在胸腹之间扩散。
眨眼间,弥漫了周身百骸骨。
“啊!”
下一瞬,李无忧身子猛地僵硬,面庞也因为剧烈的痛苦,而变的扭曲。
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强行把自己的神魂,从肌肉,骨骼,经脉等等地方,硬生生的剥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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