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琪被我眼中的精光吓到,他身子猛的一震,像见鬼又似触电,急急松开金璇手腕的同时,人也本能反应的连退三步。
看他放开了金璇,人也退了出去,我眼骇人的精光这才消失。说来慢,实则极快,精光在我眼只是一闪即逝,别说被揽在我怀里正剧烈挣扎的金璇没看到,即便是周围的人群也没太看清楚,即便有人看到也只当自己是眼花了。
吓退艾瑞琪,我低头,在金璇耳边低声说道:“别再动了,众目睽睽之下,要注意自己的公主形象!”
一句话,立刻让金璇挣扎的身子僵硬住,她抬头向四周看看,好嘛,不管是近处的贵族、侍卫还是远处的平民,人们都在大眼瞪小眼的向自己这边望过来。瞬间,金璇白皙的脸颊连同脖子变得通红。
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羞的,她娇咤一声,作势要回手拔剑,我的声音再次在她脑后响起:“第一天见到未婚夫就刀剑相向,公主颜面何在?族王陛下颜面又何在?”
金璇的手已握到剑柄上,却因为我的话迟迟没有拔出来,很快,她的肩膀垮了下去,人也不再挣扎,搭拉着脑袋,有气无力地坐在我的马上。
“呜——呜——”
奥尼尔等青年贵族们最先从震惊清醒过来,他们一各个面露兴奋之色,不约而同的出呜呜声,那是东夷军队在作战胜利后特有的欢呼声,紧接着,聚集在道路两边的平民们也出欢呼声和掌声,声音越来越大,持续不断。
在东夷人眼,他们并不觉得我的举动是失礼的行为,反倒觉得我有勇气,有魄力,是配得上他们公主的人。我对东夷人的认识没有错,东夷人向来唾弃弱者,崇拜强者,至于善恶,则分的不是那么清楚。
东夷的青年贵族们喜欢我,平民们也开始接受我,欢呼声越来越大。我垂下头,说道:“看吧,你们的子民都很赞成我们的婚事呢。”
金璇没有回头看我,却已翻起白眼,冷冷说道:“你得意什么?我是不会嫁给你的。”
“为什么?”
“你未遵守承诺!”
“哦?”
“你说过成为白苗王要来看我……”
果然是为此事再生气。我暗叹口气,厚着脸皮说道:“我这不是来了吗?”
“你……”金璇闭上嘴巴,不再说话。本来她是打定了主意,一句话都不和他说的,但他偏偏有能让她破功的魔力。此时金璇开始唾弃起自己来,觉得自己太没用,原本那么‘讨厌’他的,可是现在坐在他怀里,依然有怦然心动之感。
我与金璇同乘一骑,在街道两旁如雷的欢呼声大摇大摆的进入东夷城。
随着我的入城,无数的玫瑰花花瓣从天而降,那漫天飞舞的鲜红花瓣,仿佛让东夷城下起了红雨,壮观又绚丽。此等场面,一般只有出征的大军凯旋而归时才能见到,即便是浑身别扭、表情不自然的金璇也不知不觉地看得入神。
东夷给予我的礼遇是空前的,当然,这也是桑莫斯的意思。
与我同来的士卒被安置在东夷军的大营,随行的仆从、侍女们则被安顿在城内的王廷行馆,我在沈奇、卢奢、项家兄弟、阿三阿四等人的陪同下,穿过东夷的主街,直接来到王宫。
在王宫的大门前,我先飘身下马,接着又很有绅士风度的把金璇扶下马匹。总算获得了自由,金璇连谢字也未说,只是重重哼了一声,快步走进王宫内。
我也不介意,笑眯眯地站在王宫的门口,等桑莫斯在仆从的搀扶下走出马车,我这才和桑莫斯并肩走进王宫。
因为身体患有重病的关系,桑莫斯直接回到自己的寝宫,不过他有邀我同往。我无法拒绝,只好跟着桑莫斯去往他的寝宫。
族王寝宫,大臣们无法进去,全部被侍卫拦在外面,即便是桑普洛斯也不例外,本来他还想跟进去听听桑莫斯要和我谈些什么,但侍卫们死活不放行,他耐着性子在外面等了一会,见我迟迟没有出来,便转身离去了。
普洛斯一走,大臣们也散的七七八八,最后只剩下沈奇等人和奥尼尔这些青年贵族们。
沈奇、卢奢都是第一次到东夷,以前他们以为东夷是蛮邦,即便有城池,也是破旧不堪,十分落后,现在身临其境,现自己大错特错,除了建筑的风格与白苗族大不相同外,其规模的宏伟和壮观程度丝毫不输给白苗族。
尤其是东夷的王宫,这就是一座建造于城池之中的城堡,通体的象牙白色,仿佛玉砌的一般,内部金碧辉煌,镶金嵌银,奢华的程度出想象,身在其中,仿似仙境。
沈奇和卢奢在四处打量,奥尼尔等人则在打量他们,最后还是奥尼尔主动上前打招呼。
通过翻译,沈奇、卢奢和奥尼尔这些东夷的青年贵族们互报姓名,又客套了几句,然后就没词了。就连那么热情又外向的奥尼尔也不知道和他们聊些什么好,心默默嘀咕:真是一群无聊的人!
桑莫斯的寝宫内。
我第一次见到桑莫斯的夫人,也就是东夷的王后,波曼。她保养的极佳,看上去只有四十出头的年岁,波曼是金璇的母亲,见到了她,我感叹,金璇继承了母亲许多的优点,雪白的肌肤,如宝石一般的眼睛,只可惜,她没有继承到王后身上那股雍容高贵、落落大方的气质。
如果单纯以男人欣赏女人的角度来说,我更喜欢波曼这样的女人。
桑莫斯进入寝居,波曼搀扶他躺到床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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