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从被方而来,兰明乎沉默的看着被修建得笔直的秦直道。
从河套到咸阳,这段道路真的不近,但如果有需要,半个月内骑兵不惜代价绝对能到,一个月内步兵也能跟上。
这本来应该是荒无人烟的荒原,甚至周围都没有给军队补给的大型补给点。
但大秦就靠着这条秦直道,硬生生把河套平原纳入到控制范围,而大汉也继承了这一点。
兰明乎看得出来,这条道路有被修缮过的痕迹,显然大汉也不打算放弃河套。
“河套地区距离咸阳有这般的遥远,为什么你们哪怕要修出这么一条大道,也要把河套地区纳入统治!”兰明乎看着身边的随何开口问道。
“黄河所过,本来就是我中华领土,这有什么好疑惑的!”
随何听着兰明乎的话,感觉到莫名其妙。
自从华夏文明开始,黄河就是华夏文明的母亲河,所以黄河所流过的地方,自然天生属于我华夏的领土,这是最正统不过的法理,这有什么好疑惑的吗?
所以,对兰明乎的疑问,随何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对随何来说,这是常识啊!
兰明乎被随何这种理所当然的口气所震,心中更对所谓的华夏重视了几分。
他进入到关中地区,而关中地区所展露出来的繁华,让兰明乎有种超乎想象的震撼。
因为他从秦直道过来,这一路正好见到郑国渠灌溉区。
这时候已到夏末秋初,是冬小麦收割的时候。
当那一片一望无际的金灿灿麦田映入眼帘时,所有人都会被这一幕所震撼。
风吹麦浪,浪涛不绝,这让兰明乎第一次正视,大汉的战争潜力。
匈奴虽然逐水草而居,《汉书·匈奴列传》载:“会连雨雪数月,畜产死,人民疫病,谷稼不熟,单于恐,为贰师立祠室”,从谷稼不熟可以看出匈奴人是有种植能力的。
只不过,在匈奴绝对没有这般广阔的田野,更没有这般金灿灿的麦田。
因为匈奴种植出来的东西是给下等人吃的,他们吃野菜和杂小麦维持自己的生机,顶多加上牛奶,这也已然是相当奢侈的事情。
至于羊肉牛肉什么的,这是只有贵族才能够吃到的东西,一般匈奴人可吃不起。
从这里就能看出双方的战争潜力,至少在驻守土地上,粮食可以囤积,牲畜却不行。
哪怕自己国家的牲畜不断繁衍,但能承载的草原终究是有限的,否则,匈奴又何必逐水草而居,一直在一个地方吃住不好吗,但现实是真做不到啊!
所以,匈奴在草原上的战争往往以野战为主,而只要进入阵地战的模式,匈奴手上的资源很少能支撑一年时间,甚至有时候连半年都无法支撑。
因为他们战争时一般都会驱赶牲畜作为粮食,等到这些牲畜把附近的草地吃光,那自己就不得不撤退了。
不然等到这些牲畜全部死亡,那匈奴人会死得更多,毕竟抢劫也是要讲成本的。
“半个月……最多一个月之内攻克河套防线,否则河套地区想要拿下来真的太艰难了!”
兰明乎亲自走过从临河到咸阳的道路,非常明白在城墙保护下,想从汉人手中把河套地区夺回来会多么艰难。
尤其这里是从一个国家的统治中心直达前线,这样的动员能力肯定是最有效的。
“左谷蠡王,您的脸色看起来好差!”看到兰明乎的样子,摩尔斯不由道:“可是因为旅途疲劳,有些水土不服?”
“没事,只是想到些东西而已!”兰明乎摇摇头,对摩尔斯道,“我从未见过这般富饶的土地,大汉的富庶真出乎了我的想象啊!
听到这话,随何脸上露出几分理所当然,说道,“这才到哪!继续走,等你见到咸阳,才知道什么叫做富庶与繁华。”
而越向咸阳走,所处的地区自然就越繁华,兰明乎的目光也越明亮。
毕竟就算匈奴三年一届的祭祀盛会,也很少能看到这么多的人。
但现在在咸阳这个城市,目光所及仿佛都是人一样。
他们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充满了阳光与憧憬,这股说不出的生机勃勃与匈奴牧民的死气沉沉截然不同。
仿佛这些人才是真正的在奋斗,而匈奴的牧民不过只是为了活着。
所有匈奴来的人,看着眼前的繁华都有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
在咸阳这里不论什么他们都能找得到,这是在大草原长大的他们全然没见到过的景象。
“这里的人这么多,这咸阳到底有多少人?”兰明乎忍不住的开口问道。
“不清楚,不过至少超过五十万了!”随何随口回答到,“因为如此,大王决定迁都,把人口分流出去,因为这个城市所能承受的极限已经到达了。”
“五十万吗……”兰明乎有几分恍惚,因为现在纯粹的匈奴人有没有五十万都还是疑问,但大汉这么一座城市,便是已经超过了五十万人了。
这差距,比兰明乎自己所想象的要更加的大。
兰明乎决定要借助这一次的机会,好好看看咸阳这座城市,更希望匈奴的未来如这座城市般繁荣灿烂。
随何把兰明乎带到理藩院中居住,对匈奴也没太多重视,就当做一般的藩属国。
顶多这个藩属国不听话,居然敢跟自己在河套打一场,还打输了。
华夏自古以来对外族都是暴打,很少有藩属国,不过李适还是让叔孙通建立起理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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