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感情动物,既然是动物就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悲欢离愁,高力士虽然是一名宦官,身体的残缺让他更加珍稀亲情,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希望想一个正常人一样老妻相伴、儿孙满堂,死后有人披麻戴孝给自己送终祭奠。
人又是贪婪的,贪婪金钱、权力和美色,上至帝皇下到黎民百姓都有自己的**和梦想,不考虑人性的恶就看不见人性的善!
高力士不需要钱,也不贪财,钱财并非身外之物,只是自己不需要罢了。
当官为了权力和金钱,捞钱的手段不碍乎两种,一种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一种利用权力之便以权谋私经商做生意。
唐律规定:“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
也就是说本人或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本人不得担任官职。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属于犯法行为。买卖货物,即使交易公平,也笞五十,显失公平,比照曲法枉断论罪。官员为官府做生意或亏损欠债,按坐赃减二等处罚。官员派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经商,如得利,官员不知,为无罪;知,比照官员家人在辖区内经商,官员知情之罪惩治。根据情节轻重,下属或市场管理人员也要笞四十到杖八十。官员家人在辖区内做生意赚钱,比照官员本人经商之罪减轻二等。官员知情,与家人同罚;不知,比照家人之罪减轻五等。监临之官比非监临之官及其家人经商处罚更严。
自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员的捞钱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不让自己家人经商,就私下入股分肥、公权私用大开方便之门,这一点和后世官商勾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说古人没有后世人聪明。
就这一点来说,宋代在历代封建王朝中,遏制官商勾结上做的最好。
如明代官员大肆贪污腐化相同,唐代官员的收入也不算高,更没有清代的养廉银之说,而且唐代官员的薪俸是采用双轨制,京官薪俸有朝廷放,外观薪俸只能依靠公廨银的利息支付,造成了体制上的不均等。
唐高祖建立大唐时,同时也制定了唐朝官员的俸禄规格,跟隋朝相比,工资水平有所下调,原因是跟战乱破坏了生产力、民生凋敝有关,就当时的情况来看并没有错。
有二件趣事:公元八零七年的五月,大诗人白居易在陕西当县尉,看到当地老百姓冒着暑热在割麦子,“足蒸暑吐气,背灼炎天热”,不由得大为感叹,并很珍惜自己现有的待遇,不用种地干农活。他打开工资条看了一下,每年有三百石的收入,“吏禄三百石”,于是对自己说:白先生,您知足吧,感恩吧!
韩愈曾任是国子监博士,相当于大唐国家级高校校长,他的年薪多少呢?查一下史料,和县尉一个级别:两万钱。这是唐武宗时候的标准,韩老师稍微早一点,估计**不离十。一次早训时,学生笑话他:老师,你好穷啊,孩子冻得哇哇哭,老婆饿得嗷嗷叫。韩老师回击说:我不用耕地,老婆不用织布,一家人“安坐而食”,我挺知足的。
其实,这是韩老师借学生的嘴哭穷。他当然有办法创收,那就是帮别人写墓志铭,据说收费挺高的。
唐代官员的薪俸比明代要高,但就是这样也高不到那里,要是用菲薄的收入养家糊口,家人早就饿死了。
也许有人用后世人的眼光看待唐代官员的收入,纵向衡量一下现唐代官员的薪俸竟然比后世官员高出一大截,这种说法有失偏颇。
先后世官员工资是实实在在的收入,当然这里没有计算灰色收入,养活一家三四口人,只多不少,而且父母有退休工资,妻子儿女还有一份工资,真正从工资中支出的收入并不多。
再看看唐代官员的薪俸,不多的收入要养活一大家子人,一群妻妾儿女就不说了,手下还有一堆的奴婢需要打赏,这些都要用钱,和历代胥吏不属于朝廷编制一样,这些人平时做事也要打赏,不想贪污就只能自掏腰包省吃俭用了,要不然还有做生意这条路!
高力士和官员情况不同,他不是不需要钱,而是根本不用为钱担忧,皇帝丰厚的赏赐和官员每年的孝敬就足够让十辈子挥霍不尽。
毕竟是快古稀之人精力有些跟不上,揉了揉酸的太阳穴将桌几上的文件合了起来,准备回房休息。走到门口刚将门打开一条缝隙,一股冷风呼啸的钻进书房,书房中油灯的火苗摇曳了一下,书房中变得忽明忽暗起来就像一个鬼影在房间里漂浮,桌几上的文件“哗哗”的乱翻。
高力士愣了一下,轻轻的关上了房门,重新走到桌几旁,又将桌几上的文件拿了起来,口中念念有词……。
过了很久,高力士轻轻抖动了一下雪白的眉梢,眼中闪过锐利的精光,鼻子里冷哼了一声,“一群废物……!”
ps:历史上对高力士的评价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有宦官乱政的论调,也有忠臣护主的记载,但要是让笔者说,高力士更像一个真实鲜明的历史人物,丰满的人物性格,有喜有悲,那些教科书上非黑即白的历史人物并不是真正的人,生活里也不可能存在这样一个人,更像被揉捏的泥偶,为当权者服务的工具。
人没有绝对的好与坏之别,只有相对和历史时期的差别,用现代人眼光去看待历史人物是有失偏颇的,放在当时的环境下,对于唐玄宗李隆基来说,高力士是一个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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