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没办法,凤歌默默念叨:“你要是需要我对你负责,也不是不行,但是如果我要将你收入宫中,肯定不能封你为正驸马,将来说不定连个控鹤的名号都不能给你。”
她一面擦着一面说:“父皇想要立个妃,都被前朝大臣三劝四谏,幸好他与母后少年相识,刚巧门当户对,不然……哎,生在皇家怎么这么苦,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主。”
在絮叨中,她将关林森全身上下擦了个干净,宫里的伤药果然药效非常好,他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已停止了流血,伤口颜色转深,已在慢慢收敛。
这是个好迹象,唯一让她觉得担忧的,是飞针上的毒药对他的损害,虽然已经及时吸出毒血,但仍有少量毒素随着血液流至全身,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内服药物,尽快驱散,只怕会对他的身体有损伤。
凤歌又取了几次冷水,他身体的高热终于降了下来,呼吸也变得有力,胸口的起伏也变得正常。
终于救回来了,凤歌大大松了一口气,她站起身,这才发现,关林森全身不着寸缕,就这么躺在地上,若是金璜林翔宇回来,看到这场景,还不知会如何想。
可是关林森自己的衣服已经沾满了血迹变得僵硬,更重要的是,那也不能被称为衣裤,只能称之为布块了。
凤歌将衣服拿在手里都觉得扎手,何况给他这满是伤口的身体穿上。
四下张望,她终于发现一件白面具甩下的黑色斗篷,却被那个死人压着,她一点点用力想要将那件斗篷扯出来,最后一点不知卡在什么地方,怎么也拉不动。
她咬紧牙关,拼尽全身力气,用力一拉,压在黑斗篷上的白面具尸体随之弹起,凤歌吓得尖叫一声,缩在一旁,过了一会儿,确定那个人真的死了,她才赶紧抱着斗篷,跑到关林森身边,为他盖上。
“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再不回来,我就扣他们工资!”凤歌坐在关林森身边,抱着膝盖想,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关林森口中发出一声低吟,眼睛慢慢张开,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疲惫过度而睡着的少女。
“如果你不希望你所辖的地方出现血衣女鬼白日出没的传说,就自个儿回城,把马和换洗衣服带回来。”
“万一我又遇到那些人了呢?不行,你要保护我的安全。”
“你到底是男是女啊?”
“姑娘此言差矣,是否勇敢是否有武力,从来都不是以性别来分,上古有殷后妇好,以一女子之力统率四方,春秋有西施为越潜入吴国,三千越甲始吞吴,至于花木兰啊、穆桂英啊、梁红玉啊、金璜啊……哪个不是铁骨铮铮的女中豪杰巾帼英雄!”
金璜蹲在地上,苦恼的想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品种,莫非是暹罗猫变的妖怪。
“再说,从地道进去,绝对不会有人看见姑娘一身血污,放心。”林翔宇拼命游说,中心思想就一个:不要一个人回去,害怕。
地道的出口,是林翔宇的床底。
两人刚从床底爬出来,就听见有人轻轻敲门:“林知县,在吗?”
林翔宇没说话,大半夜,正经人谁会找上门,府里的仆妇也不会叫他林知县。金璜钻进衣柜,他继续躲在床底,不肯出来。
不多时,从窗口竟然伸出一根铜管,袅袅的飘着白烟,是迷香。
金璜对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太熟悉,这种便宜货,只要一颗提神药就能解决。
那人又等了一会儿,就推门而入了。
金璜从衣柜的门缝中看见,那个人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桌上,床上,什么地方都找过了,眼看着他便走到衣柜近前,伸手打开衣柜门。
不承想,一个全身血污,披头散发,连脸都看不清的女子忽然扑了出来,掐住他的脖子,还呲牙咧嘴的嚎叫:“林翔宇,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那人被掐得脸色发青,勉强从嘴里挤出几个字:“我不是……”
“哦。”金璜抬手点住他几处大穴,站起身来,“你不是跑进来什么,耽误老娘办事。”
接着,她的眼中又闪着诡异的光,斜瞟着他:“你不会也是王爷派来杀他的吧,抢我生意,不得好死!”
说着又要扑上来,把那人吓得够呛:“啊,慢着慢着,我们是一家人啊,我虽然不是王爷派来的,却是世子派来取人偶的,你可不能杀我。”
“人偶?那三个人皮的?”
“正是正是,这不找遍了他那个收藏室都没找到,只好冒险到这里来找,不小心打扰姑娘的工作,对不起对不起。”
原来是奉命偷东西的,金璜对着他的腰间重重踢了一脚:“最讨厌你们这些小偷工会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滚蛋。”
那人穴道已解,吓得马上爬起来,弯腰点头:“是是是……”便一溜烟的不见了。
“没事了,出来吧。”金璜召呼林翔宇。
半天没动静,却发现他已经被那不入流的迷烟给弄昏了。
只得把他从床底下拖出来,往脸上泼了杯水,这才醒来。
“我……这是怎么了?”
“行了,别装男主角了,赶紧给我弄几件衣服,再弄辆马车,一会城门一开我们就去接他们。”
收拾好东西,已是鸡鸣五鼓,城门缓缓洞开,要往别处去的商旅百姓,纷纷挤出城,金璜与林翔宇刚刚出城,就听见后面有人问:“林知县清早出城,往何处去呀?”
回头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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