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副标题:天上掉下一个开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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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人间四月天按照圣玛丽学院嬷嬷们教的那样,行了一个最为标准,最为雅致的屈膝礼。
她正要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情的时候,就听对方用一种十分尊敬的语气说道:“袁某这一见到林小姐不由得就想起了……”
“黄花碧血,闽侯三林!”
众所周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的林觉民乃是林徽音的堂叔。不过当时还有两位闽侯林姓的牺牲者,他们和林觉民不但是老乡,而且同年出生,同年战死。
此三人并称为“三林”。
其中一位也是林徽音的堂叔,林觉民的堂兄,林尹民。他有一个亲哥哥叫林肇民,辛亥革命时是福建新军中的同盟会地下党,参加福建起义,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参议,
另一位叫林时爽,别名林文。他的爷爷林鸿文是我大清福建省第一个状元,官至云南巡抚。
怎么说呢,这些革命先烈的事迹当然是很壮烈,也很让人感动。
可是我们的袁大师却他就是一位后世的键盘侠和真相党,还一向看不上“身先士卒孙檀香”和“无敌军神黄克强”这两位大革命家的军事素质。
1911年发动的广州起义又不是“孙黄”第一次搞革命,而是第十次!
说的难听一点,他们搞的十次革命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在海外募款。
在广州起义之前,黄兴就说,“此役明知不可为而为者,迫于革命存亡绝续之交,战则虽败,革命精神不死,国魂光辉照耀古今,是所以坚持否决展期之说,宁死于战场,决不未战先溃。”
他们为什么“此役明知不可为而为者”呢?
自然是因为“迫于革(募)命(款)存亡绝续之交”!
所以话要说说清楚,袁燕倏不是不感动于林觉民这些人的奉献精神和爱国情怀,他只不过是觉得铁拳无敌这“十次革命”都搞得乱七八糟。
照“孙黄”这样的搞法,他们不是在推翻我大清,而是在为我大清剿除乱党。
“嗯?”
还没等林徽音回过神来,眼前这位大帅哥就声情并茂地背诵道:“吾今以此书与汝永别矣!吾作此书时,尚为世中一人;汝看此书时,吾已成为阴间一鬼……”
“吾至爱汝!即此爱汝一念,使吾勇于就死也!……”
“……嗟夫!巾短情长,所未尽者尚有万千,汝可摹拟得之。吾今不能见汝矣!汝不能舍吾,其时时于梦中寻我乎!一恸!”
我们的袁大师“得不得得不得”地一口气把《与妻书》背完,然后掏出了胸前的白手帕,擦了擦眼角,醒了醒鼻涕,长叹一声道:“抖飞公(林觉民号抖飞)真乃至情至性之人,鸿渐每每读之不由恻然,让你们见笑了。”
听了半天都没听明白的曼殊菲儿看他的表情和动作知道他终于是说完了,于是提醒道:“腻嗷,还跳舞吗?”
“ofcoue!”袁燕倏立马把手帕塞了回去,向两位客人点了点头道,“林小姐,槱森。失陪。”
说着他就拥着“波西米亚女王”步入了舞池之中……
袁燕倏得意门生之一的谢婉莹同学在1933年写了一篇很著名的小说《我们太太的客厅》。里面将林徽因、梁思成、胡适之、徐志摩、金岳霖等等一大票京津两地的高级知识分子统统讽刺挖苦了一番。
当然,那是在原本时间线上。
顺便说一句,林觉民就义之后,家人把祖宅卖了避难,买主叫谢銮恩,他有个孙女就是谢婉莹,冰心长大了后曾经写文章追忆过自己的这个故居。
这其中冰心最加以讽刺的便是“我们太太”,文中的“我们太太”是一个受男人环绕,爱出风头,工于心计的女人。可以说,身边的男人她几乎都能轻易地“玩弄”于股掌之间。
不用问了,“我们太太”的原型便是林徽音。
实际上呢,小林子确实有那么一点虚荣,那么一点自恋,那么一点“红颜祸水”。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一位美貌,聪明,有见识,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分子女性有这些“毛病”也算是正常。
享受被异性仰慕的感觉绝对是人之常情。
知道自己美貌的女子又怎么可能不爱自己呢。
最关键的是,这位红颜祸水在婚姻这桩女人最大的事情上做出了冷静且理智的选择。
说句真格的,在民国才女之中也就林徽音可以说是生活完满,家庭幸福。既没有遇人不淑,也没有红杏出墙,几乎可以说是“”的一生。
然而,一向很受欢迎也知道自己很受欢迎的林徽音被我们袁大师这一番做作给弄得芳心缭乱。
自她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六岁之后,第一次见到视自己如无物的男子。而且这个男子明显不喜欢男子。
在人家眼里,自己居然、居然、居然还比不上自己死掉的两位堂叔。
而且这位男子又这么英俊,不但小说和诗歌写得这么好,就连舞都跳得那么帅气……
林徽音心头是五味杂陈,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很好地遮掩自己的情绪,这脸色自然好看不起来了。
“菲丽丝,你别生鸿渐的气啊。”徐志摩也有点看出不对了,忙劝道,“你不知道鸿渐这个人吧,就是、就是、就是……”
不知道该怎么说的他一拍巴掌道:“鸿渐曾经写过两句诗,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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