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信中说,家里为他选了孟清泉联姻,他不.info他许诺说,孟清泉只是妾,并不能撼动她的正妻地位;他也会一如既往地把她捧在手心,她永远都是他的“小心心”;他让她顾全大局,别闹别扭了。
她终于明白那天晚上他为什么会与孟清泉合奏,原来早已互相心许了,人家要享齐人之福了!
也对,这在豪门世家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只有她才会当天大的事一样,好似自己的世界发生了大地震。
她曾当着王夫人的面答应可以纳妾,但那是她主动为王亨纳,和王亨自己想纳妾,结局虽然相同,本质有天壤之别。前者是她为了他们的爱,向世俗妥协;后者是他背叛了他们的爱,她还有妥协的必要吗?
她想起王夫人的经历,觉得自己成了王夫人第二。
王夫人背后有孟家支持,尚且落得如此下场,她有什么?她背后没有显赫的家世为她撑腰,再失去王亨的爱,下场将比王夫人还不如。
王亨怕她在佛堂没有信笺信封,都让墨云给她带来了,考虑不可谓不周到。她冷静地回信,问他可还记得自己的誓言:馨儿死,我死;馨儿活,我活!这么快就忘了吗?
王亨来信说,他并没有忘,责怪她不肯理解他难处。
她讥讽他口不由心,为何不干脆娶孟清泉为妻呢?把自己养在外面不许见人,金屋藏娇,岂不更加完美!
来来去去越吵越凶,她被他伤得体无完肤。
她不再坚强,无声流泪――怕哭得大声被外面的棋妈妈听见――忽一眼看见墨云卧在蒲团边上,那火气就冲着狗去了,她用力揪住狗耳朵,骂道:“你主子不是东西,是猪;你是狗,都不是好东西!”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忠诚度比人要高多了,墨云无故被小主人责罚,并不跑开,嘴里呜咽着,甚为委屈。
她见了又伤心,抱住狗头啜泣。
黑狗轻轻地蹭她,伸出狗舌头舔她小手。
若是在以前,她定会拿开手,不让它添,再娇声责骂它大胆;然今天她没有嫌弃它,她落到如今这地步,只剩下这狗来安慰她,她除了感动,有什么资格嫌弃它?
她哽咽道:“我就是傻逼,竟然相信一个小男孩的爱情。”少年人的感情如雨后彩虹,虽绚烂却不能长久,很容易变。所谓的初恋,只是留待以后来回忆的。
她终下定决心离开王家、离开他。
心已碎,耗在这里纯属自虐。
外面天大地大,她为何要吊死在这棵树上?她爱他入骨,不代表这份爱卑微。若是她前世欠了他的,今生为他所做的,足够偿还这份情债了。
她便开始收拾行装。
真好笑,当初她计划逃走时,尚未行动就开始模拟打包,想着带哪些珠宝;今日真要走了,她却什么也不想带,哪怕多带一样东西都会让她觉得不堪负荷。
她现在急于要减负,不是增加负荷。
她把供桌上的馒头点心等吃的用桌布包了些,想带银子也没有,纸钱倒是有,可惜活人的世界不流通冥币。
想了想,她从脖颈中掏出一直随身配带的血玉鸳鸯犹豫起来。鸳鸯只剩一只了,另外一只给了王亨,真正成为他们的定情信物。她什么都不想带,然要她把这血玉鸳鸯解下来,她却又很舍不得,矛盾之极!
最后,她给自己找了个借口:她什么都没带,还不能带走这个吗?到外面换点银子也好。她不是舍不得,是没工夫也不能回房去取盘缠,去了就会惊动人,所以只好把这鸳鸯带走了。给自己找好了理由,她心安理得地把鸳鸯又塞进胸口,贴肉靠着,才踏实了。
最后,她给王亨写了回信,要与他相忘于江湖,然后便带着墨云从窗户翻出祠堂,溜出王家,进山去了。
她能顺利地溜出去,全赖那几年跟着王亨四处乱窜锻炼的机敏和手段。她除了一包袱吃的和几根蜡烛火折子,连件换洗衣物都没带,身上穿着粉色金线绣牡丹小袄和裙子、粉缎绣鞋,鞋面缀着三颗珍珠穿的珠花,风寒露重,也没系披风。这一身是王亨为她挑选的衣料并叫人缝制的。细条条娇小的人儿行走在夜色中,像猫儿一样轻灵、孤单。
出了王家,她站住,回头看向身后,心中疼痛不舍,又有几分轻松释然。就仿佛修仙小说中描写的,仙人下凡历劫结束,却放不下红尘中牵挂的人,一面惆怅、意犹未尽,一面又如大梦初醒般,因为挣脱了红尘的束缚、跳出了那个旋涡而庆幸,百般滋味,难以描述。
“小亨亨,再见了!”
这时候,她心里是没有任何恨意的。
有的,只是难过和遗憾。
遗憾这么美的爱情,居然没有好结局。
是不是美好的东西都容易幻灭?
沉默一会,她转身投向郊野。
华阳镇东头有条山路通往山里,是镇子上的百姓募资修建的,其中王家捐银最多。山路全是石头凿出来的石阶,沿途还修建了几座亭子和木屋,里面有瓦缸,装着山泉,方便进山游览和采药打猎的人累了临时歇脚。
那是九月下旬了,一弯下弦月,另有密密麻麻的星子嵌在碧霄之上,月色凄清朦胧,道路依稀可见。
一人一狗,在山道上移动。
一个时辰后,她在一处山坡前停下。
坡上有几棵臭椿树,枝繁叶茂。
她先从怀中拿出那封信,装进墨云项下的荷包内。
然后,她踮起脚,扯下一根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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