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两天,钟跃民要做的玩意,终于做好了,这是两个木架子似的东西,可以挑着摇晃做买卖的木架子。
架子四四方方,一边可以挂靠这一个小烤炉,另外一边,拿来放着已经做好的烧饼。
没人的时候,把烧饼放到烤炉两边慢慢烤制焦黄,等有顾客来的时候,直接拿出来卖,一口下去,那鸡肉味绝对满口回香。
对,钟跃民还是决定,把自己在燕京调制好的鸡肉味调料拿出来,他原先想做肉夹馍,可现在米缸里,除了点玉米面,另外一个米缸里,剩下那见底的一层小麦粉。
那点小麦粉还是众人实在舍不得吃了,才留下来的。
所以他决定自己创新一种新式吃法,用玉米面做成烧饼,里面的馅料,就自己配置的鸡肉味馅,再用火炉慢慢烤制焦黄,那一口下去,那味道美着呢!
这种鸡肉味调料配置秘方,算得上是钟跃民的一个金手指了,虽然,他那手厨艺依旧在,可这地方,也没他发挥的机会,而且,他暂时还没想过走。
他也想通了,未来自己如果真去当兵了,那这鸡肉味的配料秘方,自己还是传给郑桐和宁斌他们,至少能让他们在这地寻找到一条生存之道,也不至于每年青黄不接就去讨饭。
钟跃民这一个月,也好几次想去李奎勇插队的地方找他玩,可最终还是没有去,因为他害怕自己真再一次遇到秦岭,那个记忆中的女孩。
每次听到后山放羊的杜老汉唱起那陕北信天游,钟跃民就想起秦岭那清脆的声音,也好几次期待能听到山坡对面那个声音响起。
可越期待的东西,越没有到来。
或许是多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钟跃民这具身体对感情的态度,远没有钟跃民本身性格那么干脆,甚至有些唯唯诺诺,他也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对还是错。
因为原著中的钟跃民,几乎每个爱他的女孩子,都被他伤害过,却是一个也没负责任,而现在的自己,如果真再一次走原著的老路,那会不会和原著一样,也把那些女孩伤一个遍?
钟跃民也不敢保证,至少现在他不能保证,因为他还得去当兵十几年,这十几年变数太多了。
既然不能给人家承诺,那就暂时别招惹了吧,这个世界上,又不止他钟跃民一个好男人!
短短一个多月,钟跃民也渐渐习惯那种体力劳动,身体的苦难算是熬过去了,可精神上的孤独感,却是怎么也无法驱散。
他曾经试图打开周晓白留给他的那封信,可最终还是没有打开,因为这种环境下,他更加不确定自己未来会不会和周晓白在一起了。
忙活一个月后,那座荒山终于算是翻了一个遍,眼看已经到了春耕的季节,众人也没啥种植经验,请了好几个老乡帮忙。
老乡也没啥可教的,这地方种啥粮食,都是看老天爷给不给面子,大半年不下雨都是经常的事。
钟跃民挑着一担干粪倒在地里,有人挖坑,有人挑水,蒋碧云和几个女生弯腰在每个小坑里放下几粒玉米种子。
宁斌也不嫌脏,用一个簸箕装满一袋粪,一手抓一把干粪就放坑里,再用脚踩了踩,接着又到下一个坑,众人现在干活很有默契,只是干活的时候,很少说话了。
一众知青经过一个多月的磨砺,每个人都是面色黝黑,众人也没了往日的喧闹,都开始为接下来的生活而发愁,因为是真快断粮了。
钟跃民趁着农活忙完后,也准备把自己卖鸡肉味馅饼的事和大伙说了一下。
当听到鸡肉这两个字,所有知青全都点头不止,他们先不管钟跃民要做什么,就凭鸡肉这两个字,就已经征服众人。
这一个多月来,众人已经不知道肉是啥味了,郑桐更是迫不及待,要钟跃民赶快做一炉鸡肉烧饼,先给大伙试试口味。
现在大伙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先不管这事能不能干,至少他们听到鸡肉这两字,就已经没半分犹豫了。
钟跃民也不再废话,开始忙活起来,把所有的玉米面和小麦粉都倒了出来,他已经孤注一掷了,今天晚上饱餐一顿,明天早上就去县城卖烧饼。
把玉米面准备好后,他在众人眼皮子底下,从麻布袋里抓出一把黄歇色的粉末调料,再把最后一点小麦粉和调料搅拌成馅,直接包进玉米面烧饼中。
几人都看傻了,郑桐实在忍不住了,连忙询问道。
“钟跃民,你玩傻子呢?鸡肉呢?鸡肉呢?”
钟跃民看傻子似的,看着几人,指着已经在烤的馅饼说道,鸡肉味呀,我什么时候说有鸡肉了?
郑桐很无语地看着钟跃民,好在饥饿战胜一切,鸡肉味就鸡肉味吧,现在就连想起鸡肉这两个字,郑桐都在咽口水。
这烤炉是一块破铁皮简易改装的,里面的小炉灶费了好大劲才弄好,下面燃料就是煤炭,当地不缺煤,后世好几个国家级的煤矿都在陕北这地,不过钟跃民暂时没想过靠那方面发财,在69年也不现实。
当玉米面烧饼被碳火烤得两面焦黄,一股独特的鸡肉香味缓缓弥漫在房间,众人全都咽了咽口水,郑桐更是伸手直接去抓,被钟跃民把手打开。
“等下,再烤两分钟!”
尽管只是一个简单的烧饼,钟跃民也是很认真对待,仿佛他身体里,那个厨师的技艺已经刻入他骨子里了,就算只是一个简单烧饼,他也觉得应该烤成啥样才是最好吃的。
“好了,你们尝尝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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