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说罢一仰脖子,干掉了酒,将杯底朝向孟轲,孟轲亦一口喝下后,炽炎鹰罗杰已哈哈大笑道:“本舵不料在此次行动中,竟然会有这般完全出乎意料的变化,原来是一场戾气,目前倒变做一场喜气了……”
刁哲撕下一条肥鸟腿在嘴里嚼着,还一向道:“喜气是喜气,却只怕要大费周章哩,老大不是好说话之人,而且,我那拜弟莱昂德恐也要出些波折,四魔卫方面倒比较好办,总之,老夫既已承担下来,便要硬撑到底了。”
罗杰原是银发红痣的心腹搭档,二人私交其笃,这时,他大口饮下一杯酒,缓缓地道:“大小姐指上的铂金钻戒,乃代表文定之物,一马不配二鞍,这乃是天经地义之事,无论有何困难,现在也只好尽力去化解了,总不能牺牲大小姐的终生幸福,与新姑爷大兴干戈呀……”
他看了孟珂一眼,又道:“二当家,本香主决定支持你的意思,倾力为大小姐达成此事……”
刁哲高兴地大笑道:“老罗,你我相交多年,老夫心事你定然知晓,你不支持还行么?大水总不能冲向龙王庙啊!”
罗杰也笑道:“是呀,一家人总不能与一家人干上了。”
这位大黑山烈火坛下的香主,又好奇地向孟轲看了一眼,深沉地道:“素闻孟兄魔法盖世,像貌不凡,今夕一见,果然传言无讹,孟兄,本人斗胆,可否请你显露两手给咱们开开眼界?”
蛮蛮心头一跳,忙道:“穸叔叔,孟轲负伤尚未痊愈,以后机会多的是,今天,我看便免了吧。”
她又向刁哲瞧去,其实,银发红痣亦早想看看孟轲的魔法本领如何,他这时故意假装糊涂,对浩宇举杯劝酒,装做没有看见这边的事情。
这一切,孟轲哪能看不明白,他尔雅地一笑道:“罗香主谬誉了,孟轲徒负虚名,几手魔法俗式,实在有令内行见笑。”
炽炎鹰罗杰摸摸下额,道:“孟兄过谦了,只恐本香主能耐不济,难以看出吾兄魔法的精妙之处——”
孟轲不再多说,起身拿过置于床上的一根“迷谷魔杖”,刁哲与罗杰一见之下,便不由脱口赞道:“奇杖!”
孟轲又轻轻坐回原位,露齿一笑道:“罗香主,尚请你取走此杖。”
罗杰有些迷惑地道:“孟兄,此是何意?”
孟轲平淡地道:“在下想施以雕虫小技,搏君一笑也。”
笑脸黑尊爵浩宇在一旁心中暗暗叫好,忖道:“这一下子,也好使这位井底之蛙开开眼界,明白天下之大,不光是黑山那么一丁点,他娘的,什么人不好试,竞想试起孟老弟的魔法来了。”
他正想着,炽炎鹰罗杰已面有难色地道:“孟兄,若比斗中本坐失礼取走此杖,是否还需归还……”
刁哲亦道:“这样未免不太合适,一个魔法师失去了性命般重要的法器,将被视为巨大的耻辱,免了也罢。”
孟轲看看蛮蛮,伊人也投给他一个忧戚的眼神,于是,他笑道:“不妨,若罗兄真能取走此杖,老实说,今夕以后,魔法界中,将再无孟轲一席之地!”
罗杰心中顿升不满,他哼了一声,一言不发,腕上使劲,快得不能再快地伸手抓向桌上的迷谷魔杖。
二人之间的距离只是一个对面,相隔最多只有桌面的空间,大约有三尺左右,所以手抓到杖柄实为电光石火之间,蛮蛮惊得啊了一声,俏脸儿神色大变——
就在她的惊呼声方才在舌尖上发出之际,一道冷森森的寒芒已猝然闪起,缤纷如银河群星似的光点倏而布满周遭,像煞远古的飞虹迸暴碎散,又瞬息归囝,化为青烟一缕,在令人迷惑的光辉曳尾微微一抖中,孟轲已用双眼中发出的意识力令桌上的魔杖瞬间跳起,犹如注入的生命般来回不停地闪跳移动,于是——
一片惊异的赞叹,出自桌前每一张口中,只见罗杰在短短的两次呼吸间,已使出浑身解数对着那根迷谷魔杖闪电般地抓了二十次,却连个片儿也没有碰到!
孟轲似笑非笑地撇撇嘴唇,用意识力控制令魔杖垂直地竖在桌面上的空中。于是,在这极小的空间里,无论罗杰怎样努力,那魔杖竟通灵般自行在空中跳来跳去,兀自将双手乱舞的罗杰累出一身汗,可就是抓它不到!
刁哲佩服极了,他吁了口气,鼓掌大笑道:“好,好一手‘魔法意念大挪移’,单凭这失传已久的神奇魔法,孟贤侄足够得上一代旷世魔法宗师的称号了!”
炽炎鹰罗杰瞪着眼,张着嘴,良久,才惊然大悟地“啊”了一声,面上有些发热的向孟轲施礼道:“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阔,不临大海,不觉水之渺,坌兄,好本领,本香主今夕总算见识了真正的魔法高手!”
孟轲淡漠地道:“迷谷魔杖最有灵性,可跨虹追风,赤可自行识主,孟某魔法技艺平凡,只是靠着通灵的法器沾光罢了。
银发红痣刁哲深沉地接道:“贤侄毋庸再客套,圣埃魔域的魔法名家,老夫多已有幸分睹各人身怀之魔法绝技,使杖懂杖之人,皆通晓魔杖虽最常用,却最难登大成之境,最高境界便是驾驭随心于意念之中,方才贤侄显露的这一手魔法意念大挪移,已充分表示出贤侄使用强大意力本领的精湛超绝,竟已然达到心与物相融之境了,这种成就,这等意境,莫说当今的魔法界中不曾有人练到,便是前辈高人练过,也都是百岁以上的老朽了,这真是奇迹。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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