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措施下去,人们慢慢接受了李氏而渐渐淡忘了朱氏一朝的存在,谷米教的影响力也渐渐缩小中。
在这第五个年头,朱家大儿子朱雷之十九岁,在十五岁那年,由父亲做主,娶亲生女,小儿子朱雷伊还不到十五岁,本是依着旧例,收了府里一位医女为妾,这位医女名叫梅佳妮,是朱雷伊的祖母,也就是昔年的梅太后家的家奴之女,因她自小聪明伶俐,被当时的京城女神医,太医院院判陈之谦的女儿陈雅淳收为弟子。
梅佳妮十五岁,眉清目秀,清丽胜仙。有一份天然去雕饰的自然清新,尤其是眉间唇畔的气韵,雅致温婉,观之亲切。此女不仅异常的美丽,而且温柔贤惠,无论是公婆还是妯娌,都对她赞不绝口,且不久就怀了身孕,朱由贞想着朱家已是现在的处境,恐没有机会再为朱雷伊娶世家大族的贵女为妻,就干脆扶那位医女为小儿子正妻。随着朱家第三代的出生,朱由贞也仿佛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这一天是个普通的秋日,蓝天白云依旧,早晨秋凉,朱雷之起床后,给三岁的女儿朱婉兮加了一件夹衣,领着孩子出了候府,去街面拐角处的云氏豆花店吃豆花。女儿喜欢吃这一家的豆花,是以朱雷之隔三差五就要带她来光顾一次。
朱雷之进店后四处打量了一下店堂,店里人很多,已经没有空位子了。小二把他领到一个单独占了一张桌子的客人旁边,陪着笑脸说:“客官,店小人多,能不能拼个座?”
这位客人虽然是坐在那里,仍能看出身躯凛凛,他坐的笔直,笔直的甚至有些僵硬。听到小二询问,抬起头来。
只见这人肤色古铜,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一双眼睛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精光,更是让和他对视的人不敢小看。
朱雷之惊喜的发现,这人竟然是昔日的羽林军统领叶齐光!以前二人在宫中时,叶齐光经常指点他练习武功,朱雷之乍见他之下,喜出望外的喊了一句:“叶大哥!”
谁知那人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你认错人了。”说完,站起来向门外走去。
他这一站起来不要紧,整个豆花店开始骚动,那些原来看起来悠闲的吃着早餐的人,都紧张的站起来跟了出去,其中一个人,经过朱雷之父女时,紧盯了他一眼。
豆花店一下子空了下来,小二若无其事的开始收拾那些人留下的碗碟。
朱雷之暗暗叫苦,这些人原来都不是善类,他领着婉兮,不敢再多停留,一溜烟回了安顺候府。
叶齐光走出豆花铺,外面是一条僻静的小巷子,因朱由贞住在这里的缘故,朱家的邻居们也都渐渐的搬空了,只有这个云氏豆花店,还在苦苦支撑。街面上没有什么人。
只听后面一阵细细索索的声音,叶齐光知道是那群鹰爪子跟上来了。他不知道鹰爪子是怎么找上他的,又是怎么知道他要在豆花铺等小主子的。平时他只要露脸,就会一直戴着面具,只有教内少数几个头领知道他的身份。可那些头领,都是昔年羽林军的袍泽兄弟啊。
“叶齐光!”
身后一声大喝,声音很熟悉,这是以前的羽林军副统领孙飞鱼。叶齐光轻轻的舒了一口气,这个孙飞鱼,不是谷米教的人,还好。他心里默念着。孙飞鱼投靠了李岳旭,他发现自己,完全是以往在一起彼此太熟悉了。
他站定了,缓缓转过身来,孙飞鱼站在他的对面。两人相距不过两丈开外,鹰爪子,也就是李岳旭的巡防司里的探子,俗称雷子的,包抄围了上来。
叶齐光看巡防司的架势,知道今天自己杀不了孙飞鱼了,巡防司只管杀人拿人,是不会和你讲什么江湖道义的。他眼看着这些雷子慢慢的包抄,暗暗一缩左肩膀,一粒红色弹丸从袖子里掉出来落到手里。
“呀……”他大喝一声,身子腾空而起,手里的剑不知从何处挥出,手腕来回轻抖,阳光下长剑发出七彩的反光,来回翻飞,彩光射入人的眼睛后,都是一阵刺痛。雷子们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暗器,要么伸出胳膊遮挡,要么把脸别开回避射进眼里的剑光。
孙飞鱼见状焦急大喊:“别害怕!太阳反光罢了!叶齐光要跑了!”
说时迟那时快,叶齐光趁这个空档,把手里的红色弹丸狠狠的摔在地上,随着一声闷响,浓烟滚滚,空气里似乎还有一股似甜似苦的味道。
“快堵住口鼻!”孙飞鱼知道这股气味才是真的有毒,急忙高声示警。雷子们听说,急忙下死劲的屏住呼吸,用手帕掩住口鼻,饶是如此,还是被这股难闻的气味熏的直恶心,眼睛也被熏得直淌眼泪。
叶齐光掷下这枚弹丸,立即遁走。这座候府,就是以前的睿亲王府,那是以前自己常去的地方。朱氏投降这几年里,他藏身云氏豆花店,以那里为中心,开挖了一条地道至顺安候府,以备不时之需。叶齐光是机关术的高手,江湖人称“土行孙”。
现在,他就趁着这股浓烟,神不知鬼不觉的又回到豆花铺,打开机关,钻进了顺安候府。
今天朱雷之看见自己,当着那么多鹰爪子的面叫了声“叶大哥”,这恐怕是要坏事。
现在朝廷千方百计的找机会除掉朱家,永绝后患,只因李岳旭当年亲口许诺,只要朱家安分守己,就绝不会伤害朱家人,朱由贞小心谨慎,连门都不许家人出,除了朱雷之会偶尔去一趟豆花店,平时根本见不到安顺候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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