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逝,眨眼便到了冬末初春,璟瑞二十五年冬月二十一迎来了秋侬的及笄礼。她将绾起发髻穿上全新的衣裙迎接她的成人礼,父亲告诉他,今日一过你便可成婚了。
一句话她既忧心又兴奋,她没有娘亲,从小便想着能快快长大,在她眼里能够长大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长大的人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余家是忠州城内有名的富贾之家,这天余家来了很多人来观礼,她几乎是被忠州城的老百姓们看着长大成人的,她的心里既兴奋又紧张又有一丝丝的骄傲。
余安之所以请这么多人前来观礼当然不是为了显摆自己有多显赫的家世和人脉,他从去年就开始给他那宝贝女儿物色准女婿。但他的内心里想的却是不能太过主动,女孩子家家的怎么也得让人家主动,所以趁着今天这个大日子,请来大批宾客,总有人私下里会有交集。
果然,晚饭刚过,前厅便传来有客见。
对于这些从及笄礼那天她爹就告诉了秋侬,可能是他爹一开始就给她灌输了她自身条件较欠缺的因子,比如性格才华既下不了厨房也上不了厅堂,总之是婆家不太看好的一类,所以这几天有客人频繁的出入余府也并没有引起她的反感。反而见着一天天的没个信儿,她反有些心慌了起来,她从小跟着父亲一起长大,对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也只在集市里买的小册子里和茶楼小馆儿里说书先生那里看过听过。
父亲说爱情这东西既飘渺又累,还不如相敬如宾过得平凡,她觉得父亲说的有道理,她也不想给父亲添麻烦,所以自己也没想过要学那书里写的那样去追寻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可能是她潜意识里有些自卑吧,自从她从紫枫山上回来之后,父亲每每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一丝悲伤和忧虑,她虽顽劣但或多或少还是能从那眼神中读懂些什么。
所以她尊重她的父亲,因为她知道,父亲做什么都是为她好,只要父亲高兴,那么她也是高兴的吧,她这样想。
腊月初一是个黄道吉日,宜嫁娶、安葬、祭祀、祈福、订盟、出行等等好多好多,反正是个吉利得不能再吉利的日子了。
最重要的是,今日有约。
秋侬今儿起了个大早,昨儿夜里父亲见客到很晚,秋侬知道最近她爹都在为她的婚事操心,虽然说一切听她爹的就好,但长得好不好还是先自己看过才没有心理负担。
所以当他爹在正厅跟客人寒暄喝茶时,她便与冬月偷偷躲在屏风后头,不过因为客人是正对着她,她也不好伸出头去看。只透过屏风模糊的影像依稀辨别那人挺高,他走出门的时候她叫冬月伸出头去看了看,冬月说那人背影挺正气潇洒的,一看就是正经人家的公子爷,想了半天说了一句:应该就跟萧少爷差不多吧。
原本听了冬月的话秋侬还高兴了半晌,没成想听了这后半句她立马便拉下脸来,瞪着冬月,“你成心逗本小姐是不是,像你萧少爷那样的能叫正人家的公子爷么?”
冬月不知道怎么像萧少爷那样的就不是正经人家的公子爷了,她听崔祥说萧少爷从小通四书读五经,更是对骑射和兵法有所涉猎,她虽从未看到过,但总觉得像萧少爷那样的长相,就算没有半分学识又有什么关系,名声那么不好喜欢他的姑娘不还是能从城头排到城尾。
可是小姐却嫌弃,她有些闹不明白,只觉得小姐果然是小姐,与别家的小姐就是不同。别家的小姐成天不是喜欢看书就是弹琴,要不就作两首酸不啦几的诗,她家的小姐就喜欢舞刀弄棒个性了得,她跟着小姐新学了个词叫鹤立鸡群,好像说的就是小姐这样的。所以,小姐看不上萧少爷也是有原因的,她那么与众不同怎么可能跟那些小姐娘子一般。
昨夜里竟下了雪,虽只有薄薄的一层但秋侬已经高兴坏了,昨日你亲见的是城东李老爷和他家的公子李博雅,据闻那李老爷家是做染料生意的,忠州城里大大小小的布庄就属他们家最多也最为有名。不但如此,听说那孝璟帝以前有个得意的宠妃名唤隋采,这个宠妃平生最喜欢的便是衣裳,听说后来那采妃被封了后,据说那封后大典上穿的凤袍就是出自李家的染坊,可见他们家生意做得之大名气比之她们余家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李家能看上她们老余家是她几百年修来的福分了,余安说你要惜福。
没想到那李公子前脚刚走,后脚就差人送来小纸条,上面一行清新飘逸的行楷:明日巳时,荼海梅林,不见不散。
秋侬心跳得厉害,攥着纸条红着脸问冬月,“真的是那李公子送来的?”
冬月连连点头,“是他身边的小厮,好像是叫什么见喜的送来的,还吩咐我定要亲手交与小姐手中呢。”
秋侬摸着那字条上的字,赞叹道:“这字可真好看呐。”
“啧啧啧,这是哪家的少女在怀春呐,酸得我门牙都快掉了。”秋侬听这声音就知道是那个讨厌鬼萧慎,看他迎面过来也懒得理他,脸往这边一扭就走了过去。
没曾想那萧慎一把扯过她手里的字条,笑得一脸的奸诈,那眉眼像极了奸计得逞的小人。秋侬生气的伸手去抢,可她与那姓萧的身高差距不是一点半点儿,她记得他刚来的时候也没比她高多少,怎么这才半年不到便窜了这么高了,她努力垫起脚尖儿也只能摸到那人的手腕儿。她便放弃了挣扎,一双杏眼又羞又恼的瞪着他,“你把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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