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就说过:尝闻凡有中国利者,利尽南海,以今观之,若放通海道,纳诸番之微贡,以其来商市舶之所,官得其人,取合古征,则可比十卅之旷税。
刘钰说南洋获利,不下几个河南地税,李淦当然是相信的。
问题是,作为皇帝,他要考虑日后南洋怎么“取利”,以及南洋的统治模式。
明朝那一套,说白了,其实和荷兰做的差不多。
换了个皮,里子还是那个里子,简而言之两个字:垄断。
官方垄断,和贸易公司垄断,单就形式上,差距其实不大。
海禁加朝贡贸易,可以使得皇室垄断对外贸易。比如郑和下西洋,皇室想要得利,必须要有一个先决条件:禁海。
郑和下西洋时期的海禁,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的“非公司船只不得过好望角,违者击沉,货物公司一半、王室一半”有本质的区别吗?
大明前期禁海,自己的大船纵横西洋带货;这和东印度公司的船纵横好望角以东,但私人的船敢越界,东印度公司直接击沉……无非是一个在岸上抓、一个在海上抓而已。
禁止私人出海,同时官方垄断贸易渠道,这就能够获得超额利润。不垄断,哪来的超额利润?
皇帝为了搂钱,一些做法其实也和东印度公司可谓殊途同归。看上去有差别,但思考一下本质,差毬不多。
荷兰人为了确保香料价格,一船船的香料往海里倒,确保稀少,卖上高价,这是市场调控物价。
郑和下西洋带回来了大量的胡椒、苏木。前期稀少,百斤二三十两;后来下西洋次数多了,降到百斤七八两,这也算是市场调控,供需关系。
成祖为了“卖上高价”,按照固定的价格,用胡椒、苏木折算钱,给官员发工资,强行高价。
这就类似于前些年奥斯坦德事件,茶叶价格暴跌,荷兰东印度公司分红的时候,不给钱,而是按照去年价格高涨时候的茶价,一个股东发两包茶叶,可以想象股东会作何想法。
下西洋被废,本身也是个很明显的利益冲突。
内帑、国库分开。造船下西洋的钱,国库出;回来之后的利润,归内帑。
这就类似于东印度公司募集股本的时候笑嘻嘻、分红的拜拜了您呐,要是这种模式都能持续下去,所有的经济学书籍都得撕了重写。
纯从经济角度去考虑郑和下西洋、大明帝国的贸易策略,就是“皇家南洋垄断公司”,靠和东印度公司差不多的“禁海”政策,获得超额利润和垄断权。
这就是为什么“东印度公司”模式无法适应大明或者大顺。
搞不好就搞成禁海倒是禁了、垄断没垄成。
海岸线太长,走私无法杜绝,皇家想搞贸易垄断的钱,只能选择便于垄断的方向。比如满清为了弄钱,弄出的十三行。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为了一个字。
钱。
商人的钱,不是皇帝的钱,就这么简单。
为什么大顺可以在日本搞垄断公司,因为日本自身锁国。大顺这边查一道、贸易公司半途查一道、日本自己锁国还能查一道,所以可以搞成垄断。
要感谢德川家的锁国政策。
松江贸易公司对日垄断,靠的是日本,而不是靠的大顺朝廷发的那张垄断令。
没有日本的锁国,垄断令算个屁,就日本锁国都有海商强闯马关海峡、往小仓走私的“武德”,朝廷的垄断令还不就是个屁。
而南洋,是没办法垄断的。
荷兰人那么牛,照样没法垄断,英国人、华人照样可以走私,照样可以绕开荷兰搞香料。
最终郑和下西洋的垄断模式被毁,也是因为江南商人们希望打破垄断。这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荷兰内部许多人反对其垄断权的原因,基本如出一辙。
李淦和刘钰讨论过这其中的区别,也一起谈过郑和下西洋的教训,最后得出了结论就是南洋是没办法垄断的。
但是,卡住巽他海峡、马六甲海峡,是可以维系对欧洲贸易的垄断的。
皇帝要拿的钱,不是南洋和大顺贸易的钱。
而是,与西洋贸易的钱。
大顺商人和南洋的贸易,爱怎么搞怎么搞,查查海盗、查查偷税就好,反正海岸线那么长,走私没法查,也收不到几个钱。
但,南洋的香料、大顺的丝绸瓷器茶叶、蔗糖等,对西洋的出口,皇帝是要卡住口子垄断的,是要照着养得起海军,还能顺便往西域、鲸海移民的利润去琢磨的。
皇帝琢磨的,和刘钰琢磨的并不一样。
皇帝琢磨着,如果贸易公司能走出去,能借着和瑞典人的合作把货卖到欧洲去,那最好。
如果不能,那就拿下马六甲,在马六甲搞一口通商,靠垄断对欧贸易获得利润。
在马六甲关上门,将南洋作为大顺的后花园,彻底清除西洋人的势力,将西洋人的商馆都扔到马六甲去。要买香料、瓷器、生丝、茶叶等,就在马六甲买,别的地方别想。
而南洋那些小国,也只能和大顺贸易,但不是官方主导的,而是让利给商人,任他们自己玩去。
这种统治和盈利的想法之下,华人在南洋立国,就成为了一件不可容忍的事。
既然南洋作为后花园,那么类比安西都护府,可以有安西四镇、可以有西域小国,但却绝不能有汉人自己成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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