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好手段
严世蕃见场面上形势逆转,董份说不出话来。暗暗咬牙说道:“我还没有想到,周梦臣居然如此好手段,这一推四二五,空口白牙的,却将所有人都给糊弄过去了。实在是比我还无耻。”
严世蕃根本不相信周梦臣会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在严世蕃看来,等周梦臣死了,也不知道是几十年之后。
几十年后的事情,谁又能肯定的?
就是他虚情假意的交代一番,但是周梦臣的儿子孙子,岂能做如此不孝之事。定然想办法不许的,如此拉锯两下,自然是周家子弟孝感天地,到时候,这事情不了了之了。
等那个时候,且不说今日与会的人,还有多少人在。即便是在,谁还去为了几十年前一件陈年旧事。与周家子弟为难不成?
这种空口白牙,将所有人都糊弄过去的手法,在严世蕃看来实在无耻之极。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办法指责周梦臣。
怎么说啊?不相信,周梦臣会捐献遗体。但是周梦臣已经当着这么多人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做到了极致。难不成,还要将周梦臣现杀,现解剖不成?那就太过分了。
他想来想去,也是没有什么办法可解。越想越气,似乎火气上窜,顿时感觉牙疼起来。
高拱见状,也对身边张潮说道:“此子将来必成大器,今后支撑气学门庭的人,估计就是他了。”
张潮说道:“高兄,何以见得的。”
高拱说道:“苏轼见章淳能行绝壁之处,言其将来必能杀人,说,他不将自己的性命当回事,能将别人的性命当回事吗?果然章淳当正,旧党一空。而今周梦臣此举,就类似。很多人媚上暴下,不过无耻小人,不能成大器,对别人狠不是本事,对自己狠才是能耐。今日周梦臣连自己躯体都不爱惜,你指望他去爱惜别人的性命。为成一事,不惜代价,这种决然心志,将来只要不中道而亡,就定然能成就一番事业。”
每个人对别人的看法,其实都是自己的一分映照。
严世蕃无耻之尤,所以他看周梦臣今日之话,就是一分高明的遁词而已。
而高拱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为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可以不惜代价,不问生死。与张居正有很多类似的地方,要不然高拱与张居正也不会是一时瑜亮。当然两人之间也有不同的地方。这里就不细说了。
高拱见周梦臣今日作为,自然理解为周梦臣从某种程度上是同道中人,压根就没有去想过,周梦臣将来会不会说话不算数的可能。
只是周梦臣本人或许没有想到,高拱会给他这么高的评价。只是这里的情况传到了嘉靖哪里,嘉靖又是另外一个想法。
嘉靖听了下面传过来的最新情况。心中暗道:“怎么这么耳熟?”
随即想起来了,暗道:“这不是周梦臣当时说长生之道的话术。”
不过,嘉靖可没有想过周梦臣会骗自己,他随即自己想明白了,暗道:“周梦臣乃是朕的道友,将来是要长生久视的,想要等他死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自然没有解剖这一件事情。”
嘉靖嘴角微微勾出笑容,心中暗道:“果然是朕看重的人。”
嘉靖对黄锦说道:“你派的人还没有上场,就不用了,叫他过来。还有薛老去了,你亲自代表宫里去一趟。”随即对陆炳说道:“准备回宫。”
黄锦有些不知所措,说道:“陛下,我们这就回去?”
嘉靖说道:“事到如今,已经到了定局。难不成我会要等他们散场不成?”
嘉靖说走就走,就如此悄无声息而来,悄无声息而去。
而场上的情况,正如同嘉靖所言。
董份灰溜溜的下台之后。周梦臣问喻尚书说道:“喻尚书,如果自己捐献自己尸体用于解剖,触犯大明律吗?”
这个问题,可将喻尚书难住了。
这是一个法律空白。这个时代的法律前沿问题。
大明对于尸体法律,大概有两条,一个是针对盗墓的,凡是盗墓将尸体挖掘出来了,那就是死罪。但是如果盗墓不挖尸体,那就从轻处置,比之盗窃之罪罪加一等,大多是流亡,不至于死罪。还有一条,就是之前提到支离他人尸体,比斗杀论。流放三千里,处罚类似于过失杀人。
但是之前,可没有人会同意别人来解剖自己的尸体?
这里面牵扯到很多权力,个人的人身权力内涵是什么?包括不包括对自己身体的完全支配权,在现代的法律是不包括的,否则你卖-肾就是合法了。还有一个就是人的权力延伸,人死之后,这个权力还在不在?
当然了,这些具体的法理,在这个时代没有形成这些概念,但并不是没有的。
因为现实之中,很多犯罪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这问题不仅仅是现代有,古代也是有的。不过古代官员的权力极大,可以自己出判例。甚至可以与现行法律对抗,所谓之春秋决狱。
喻尚书作为大明头号刑名专家,他绝对不仅仅是光会破案的。对于各种法律也是非常熟悉的,更不要说,他而今正在编纂问刑条例,可以将他视为一个法学家。一时间这个问题,也将他给难住了。
总觉得说行,也是可以。说不行也是可以。而模棱两可,就等于两方面都不对。
喻尚书说道:“这样吧,容我好好想想。”
周梦臣说道:“那就拜托喻尚书了,另外已经准备好具本就这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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