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等到冯锷出发,缅甸的雨季就来了,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滂沱大雨仿佛天被捅了个窟窿。
在紧张施工的中印公路并没有停工,工兵团的士兵趁着雨稍微小点的时候,他们会马上开动机械,一是继续向前挖,另外一个方面,他们还要准备随时清理后面因为大雨而被破坏的路。
在丛林里面的战斗让114团和日军双方都损失惨重,不一样的是,日军经历了丛林战训练的特攻队,这里面有大量的缅甸人,对于丛林,缅甸人拥有天生的亲密感。
而114团的弟兄的训练并没有那么专业,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哪国的军队,他们对于丛林特种战都是处在研发阶段,他们唯一的优势是拥有美制的大量自动火力。
在从林中的恶战让美国教官十分吃惊,原本他们以为装备了美式装备,英勇善战的中国军队在这里能狠狠的教训日本人,没想到在丛林里他们被打了个头破血流。
兰姆伽基地的远征军大部分是补充的新兵,虽然经历了训练,但是他们的训练是为反攻准备的,按照普通步兵的方式训练出来的士兵,进入丛林和已经有所准备的日军那嘎特攻队战斗,没有全军覆没已经算是军官指挥有方。
那嘎特遣队是日军18师团55联队的建制,由精锐的老兵加上作战经验丰富的军官组成,再加上他们中间还有大量熟悉丛林的缅甸人,这支部队的人数就突破了八百人。
那嘎特遣队是日军成立的一支用于丛林战的精锐部队,就是为中英美从这边反攻准备的。
用少量的精锐部队再丛林里杀伤敌人的有生力量,本来就是特攻队拿手的;而对于中美来说,随着道路向前修筑,他们又不能不争夺丛林,他们总不能把工兵团和机械摆在日军的攻击距离之内,那样别说是修路,他们的损失会更加巨大。
114团已经是新38师里面战斗力比较强的部队,他们在丛林里面吃了亏,换另一个团上去恐怕也差不多,所以他们向史迪威提出了建议,他们想跟着工兵团一起前进,不想再前出;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依靠工兵团设立阵地,打他们最喜欢的阵地战,只要鬼子敢冲击阵地,他们就能让鬼子头破血流。
可是他们的建议直接让史迪威否决了,原因就是工兵团里面有大量的美国人,把工兵团和机械放在鬼子的进攻锋芒之下,一个不留神就会让他肉痛,不是心痛机械,而是美国人人命太珍贵,死的太多,他就不好交代了。
所以,冯锷他们的突击队就这样被派了出来,用史迪威的话说,114团可以就近掩护工兵团,至于争夺丛林的任务,就交由中美混合突击支队来完成。
当然,美军的5307部队他舍不得什么情况都不明就派上去,所以冯锷和第一支队就成了打前站的先头部队。
114团的团部设在利多,这个小镇现在到处都是中国士兵和美国士兵,反而见着一个本地人非常困难。
“呜呜呜......”
卡车轰鸣着,冯锷带领部队终于抵达了利多;小镇的道路到处是泥浆,刚刚一下车,冯锷的靴子上就沾满了黄色的泥浆,星星点点。
“各营集结部队,先在军营待命。”
冯锷大声的下达命令,他要先去114团团部,了解一下他们的对手。
“团长,你要去114团?”
黄元忠走了过来,这次他决定就粘着冯锷,他去哪,自己就去哪,这样战功就不会溜走。
“嗯,去了解一下。”
冯锷点点头,这不是什么秘密,没必要遮遮掩掩的。
“嘿!冯团长,我陪你一起去吧!”
黄元忠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自告奋勇跟着一起去。
“不用了吧!一路幸苦,你回军营好好歇着就好。”
冯锷表示他的好意自己心领了,但这真没必要。
“冯上校,借一步说话。”
黄元忠指了指旁边,接下来的话他觉得让越少人听到越好。
“神神秘秘的,那边。”
冯锷指了指旁边,有一个棚子,里面没人,穿着当地服饰的本地人坐在桌边在偷懒。
“嗨,需要点什么?”
冯锷和黄元忠走进去的时候,昏昏欲睡的本地人立即来了精神,带着浓重本地口音的英语听起来有点别扭。
“有什么?”
冯锷坐了下来,在这里英语成了主要交流语言,这些想从中美军人身上捞一笔的生意人都必须要会几句才行。
“手抓饭、咖哩饭、飞饼......”
服务生介绍着自己店里的美食,都是带有印度特色的美食。
“给我们来电瓜子之类的干果,再来两杯茶!”
冯锷一听这些东西,再看看这里的环境,他能想象到这些东西在这个小店做出来会让他多倒胃口;因为他在基地的时候看见印度厨师做的那些所谓的精美食物,他吃了一口,就再也下不去嘴。
印度的食物都差不多,他们的做法和成品口味大致相同,让人分辨他们厨艺的只是在于那种能让他们吃进第二口,至少对于冯锷是这样的。
“好了,没人了,有什么事你可以说了。”
冯锷点上一支烟,把火柴和香烟扔给对面的黄元忠让他自便。
“冯团长,你很能打仗,从你的履历和第一次远征作战中都证明了这个问题。”
黄元忠一开口就是拍马屁,说着冯锷的优点。
冯锷没理他,抽着烟,眼前的男人他真想一巴掌拍死,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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