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只是,主持人刚说完,就发现姚星尘拿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不由疑惑,但很快,他就想通了——
即使是偏向于认为有罪的第二种情况在现实中都是几乎没有被判刑的,基本只是存在于纸面上而已,更不用说偏向于认为无罪的第四种情况了。
以叶予的影响力,以及政府对他的重视程度,法官会在这种可有罪,可无罪,更加偏向于无罪的情况判他有罪?!
逗我呢!
再者说了,叶予那么有钱,多请几个世界顶尖的律师,在这种情况还打不赢官司?!
姚星尘说“几乎是不可能的”,纯属是委婉说法。
姚星尘看了主持人一眼,继续道:“其次,就算是我说的情况四,也需要有事实婚姻作为基础,即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生活。而据我所知,叶予和叶瑶苏小沫何茹这三名女子之间是以男女朋友关系生活的。虽说在不少人看来,叶予与三名女子之间是以夫妻关系生活的,但对那些顶尖的律师来说,这中间可做文章的地方有很多。因此,若是叶予请的律师够厉害的话,他这种情况甚至连情况四都算不上了。”
主持人点点头。
做文章,可是律师的拿手绝活。
“我刚才说的,是叶予万一被告上法院后的情况,但实际上,在我看来,叶予估计是不可能被告上法院的。”姚星尘继续道,“因为,重婚罪虽说可自诉,也可公诉,但一般而言都是自诉的,检察院很少会就重婚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也很少会立案调查重婚罪,因为这里面牵扯到太多的情感纠纷,很多地方都模拟两可。比方说,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之间的界限就很模糊。而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需要三个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提法院的看法。最起码检察院得是这么认为的,才能也才会向法院提起公诉。但叶予又没登记过结婚,他这种情况连‘婚后出轨’都算不上,就算有人举报叶予,公安机关恐怕也不会立案。而就算公安机关立案了,检察院估计也不会就这件事提起公诉。”
虽然姚星尘讲的顺序颠倒了,但并不妨碍大家听懂——想让叶予被判有罪,首先。你得让他被告上法院。其中,走自诉的道路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几个女友不可能去告他,公诉还有点希望。
而要走公诉这条道路的话,你得先让公安机关立案,但叶予又没结婚,这事儿在警察看来,除了关注度和引起的风波高上很多外,跟平时见到的恋爱纠纷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因此,立案难度很大。就算立案了。检察院会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很低。
而就算提起公诉了,叶予被告上法院了,法院会判他有罪的可能性也很低。
这么一重一重地来。叶予在法律上压根屁事没有!
此外,大家也都知道,就算如此,也仅仅才是理论操作的难度,是在叶予自身实力和政府都没有插手的情况的!
换言之,现实操作的难度比这个理论操作的难度还要大上数倍不止!
1叶予这件事本就很模糊,且更加偏向于无罪;2叶予自身的实力;3政府不想抓他。——有了这三点,想在法律上为难叶予就是不可能的了。
姚星尘道:“其实嘛,就算是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情况。现在社会上也多得是,有几个被判刑的?而考虑到叶予没有登记结婚。他和那三名女子也只是以男女朋友关系生活,他这只能算是年轻人中时常发生的‘脚踏两条船’。‘脚踏三条船’这种情况罢了。这种情况别说社会上了,新闻里也常有报道,有哪个被告上法院了?如果这也要被判刑,监狱里都装不那么多人。说得难听一点,法律能管结婚,但它管天管地,还能管人家恋爱不成?什么时候年轻人脚踏两条船都要被抓去坐牢了?法律的管辖范围可比道德小很多。再不济,叶予他们也可以移民嘛,世界上允许一夫多妻的国家还是有不少的。移民到那些国家,叶予甚至可以在法律上堂堂正正地一夫多妻。”
“姚先生您对于叶予拥有三个女友这件事是持什么态度的?”主持人问道。
“从我国现代道德的角度来看,也从我本人持有的道德观来看,叶予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所以我并不支持他。”姚星尘道:“但我也不会谴责他。叶予的行为只能算是多情,多情是错,但绝不是大错,况且那三名女子还是自愿的。人无完人,在我看来,这件事放在叶予身上,就是一点小瑕疵。”
……
果然,不久后,有一些公安机关的人员接受采访,称近日来确实接到一些热心群众的举报,但考虑到叶予并没有结婚,他们认为这只是一起较为特殊的情感纠纷而已,因此不予立案。
……
外面的世界在争议。
民众们在争议,媒体们也在争议。
甚至就连徐亦山徐老都发表评论,对叶予的fēng_liú进行了谴责。
但因为叶予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因为他之前的勇气和担当令整个世界肃然起敬,因为他压根就没犯罪,因为社会上这种事情其实太多了,因为叶予已经做得够好了,也因为大家担心这个什么事情都敢做的家伙一怒之移民去其他国家了——真那样的话,叶予可就不是华夏人了,以后只能称他是某某籍华人或华裔某某国人了!
听说那个富得流油,还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沙特阿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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