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认识了周朝生先生,他现在是我的经纪人赚合伙人。刚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身上带有一些当时香港的流行音乐专曲,我让他借给我听听。
说真的,我觉得那些流行歌曲,写的很普通,不过周先生确对我说,写这些歌的人很赚钱。
我就问他为什么,对于我的不解,他给我解释原因。
他说在香港写歌曲是可以卖钱的,我就想,自己是不是可以写写呢?
就决定试一试,录用的话最好,不行的话,那就算了,也不损失什么。
当时,根据我的总结,人们最喜欢听的歌是什么类型的?大家知道吗?”
看着期望的眼神,栾青松继续编故事。
“这个世界上,永远是青年人最有想法和最浪漫,其中,永恒的主题是有关爱情和奋斗的励志歌曲,那么写这些歌肯定赚钱不是吗?
于是我就凭自己看过书的那些故事,自己读书时学过乐谱,开始写歌。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合伙人周朝生先生,凭着他在到的金融知识,进行了一系列的运作,使得几家音乐公司竞相出价,最后歌曲卖了大价钱。”
听到这儿,美国的观众不由一阵骄傲。
看看,还是我们美国的大学厉害,正好在电视机前收看节目的纽约大学的校长,感觉真是非常有面子,心想,看这是我们的学校的毕业生。
栾青松不知道坐在下面的人怎么想。只是接着刚才的话题:“当然,我还得感谢他的诚实,因为我没有去过香港,他帮我卖歌的钱,又带回内地,一分不少的给了我,为了感谢他的工作及诚信品质,我决定聘请他做我的经纪人。
其实,我并不知道经纪人这个概念,不过为表示感谢,我拿出一部分钱给了他,谢谢他为我所做的工作,从那以后,我们两个就进行了合作。
然后,我的经纪人先生试着问我,你会写书吗?我点头答应会写!
他说写说书也很赚钱,让我试试!
当时我就在想写什么书呢?
根据我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的类型,就是科幻和神话书,在美国也叫魔法书。
考虑清楚后,就决定写这两类,因为在我看来,书的内容一定要充满幻想才行,至于爱情类的,生活类的,不好意思,我对人生体验还不多,到现在甚至还没有谈过栾爱,写不出哪种感觉。
那么,下笔写书,也只能科幻类、魔法类的,我是一名华夏人,当时我就想,写书要赚钱的话,书只能是西方世界为背景,因为我们华夏还是比较贫穷,买不起太贵的书。
要让西方的读者喜欢我的书,主人公一定得是西方人,而且英语又是世界上使用国家最多的语言,我就决定把主人公设定为华夏人、美国人、英国人。
恐龙,在差不多六千万年前已经消失,地点设定可随便,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国家,为了复活恐龙这种生物,只能选择森林较多、水源丰富的地方,所以我选择了亚马逊河流域。
这就是恐龙的大致构思,至于魔法世界呢?那就更简单了!
英国有很多古堡,美国最现代,华夏的古文化最完整,同时,华夏、英国、美国、最有名的地方分别燕京、伦敦、纽约,所以在魔法世界里,故事的发展就以这三个地方开始展开。
当时,不知道这两本书能不能卖得很好,在合伙人的建议下,与出版社选择了对赌协议,能卖固然好,不能卖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因为我不是知名的作家,不是吗?”
听到这里,大家也理解栾青松的想法,不知名的写手,版权收入很低,甚至没有!
所以,还不如冒险赌一把,成了就能赚到钱,不成就拉倒。
只有坐在下面的周朝生,听到这里,脸上一头黑线。
心想:老大,那都是你想的主意好不好,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过,既然栾青松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夸自己,不管什么目的,自己受着就是,反正不是坏事。
听栾青松的话,部分观众看向周朝生,想看看栾青松不断提起的合伙人。
是怎么一个人物,碰到栾青松这么聪明的天才。
栾青松呢!朝下面点点头,微微一笑,继续往下说:“来美国后,我听了很多西方流行歌曲,觉得这些歌有着不同文化风格,想着能不能自己也作了一些歌曲呢?
当时,也只想想而已,并没有付诸实施!
签订书的协议后,我一个人到了洛杉矾,想到处玩玩,想看看世界著名的电影之都,电影制作里是怎么一回事,我对这事充满好奇。
下午的时候,我开车到处溜达,无意中碰到杰克逊先生的车坏了。
在和他聊天中,我们俩谈到音乐,发现了两人有一些共同语言--音乐。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我帮他写专辑的词曲已经发行。
在杰克逊先生天才般的发挥下,这张专辑卖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销量。
这是他的成绩,与我关系很小。
好歌曲,也需要天才的演唱,才好发挥最高的价值。
回到香港后,我觉得赚钱还是要用实体经济,因为歌曲和书好不好,你完全不知道。
但是,如果产品好的话,一定受人喜欢,不是吗?
以当时我拥有的资本,做什么生意似乎都不能赚到很多的钱,我又一想,从小到大我最喜欢什么东西,除了书之外,大概就是玩具了。
每个人都有童年的记忆,我也不例外,小的时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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