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如梭、春去秋来,弹指一挥间十年过去了。
昔日的小婴儿,如今已长成为一个十足的小正太。
因为这个小正太的到来,双胞胎兄弟俩多年来形影不离、和睦相处的平衡被打破了。
刚开始捡到婴儿的时候,两人如获至宝,真如俗话说的把他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巴里怕化了。两人的重心,全都放在了婴儿的身上。那个时候,看着孩子从襁褓里到牙牙学语再到蹒跚着学步,两人就仿若是一对疼爱孙子的平凡的爷爷,乐呵呵的享受着天伦之乐。
分歧是从孩子小的时候开始的。
那一天,兄弟俩坐在门外大树下用石头垒起来的桌子旁喝酒、唠嗑。
那封看着孩子在石屋前天真活泼的拿着一根细木棍当马骑,旁边一只家养的大狼狗在他的身边直晃悠。于是那封对乌邦说:“乌邦,你看天赐这孩子精神的,是不是可以开始教他武功了?”
乌邦正端起杯子在喝酒,听到这话,有点诧异。一时间不记得嘴里还含着一口酒张口就要说话。没成想那酒顺着气管就滑了些进去,话还没开始说呢,就被这酒刺激得咳嗽咳得不亦乐乎,整张脸都涨得血红。
那封白了乌邦一眼,心里腹诽自家这兄弟就是这么个毛躁的性子,干什么事情都是慌慌张张的,稳重在他的字典里那就是个生僻字。所以说,虽然乌邦在他之前十几分钟出生,可要那封叫他哥哥那封还真是不大乐意。
好不容易乌邦止住咳嗽平静了下来,于是他问:“太小了吧?天赐他四岁还不到呢。”
“我看行。天赐从小身体就好,长这么大了还从来没有生过病。力气也比同龄的孩子大。”那封冷静的分析着。
乌邦转头去看天赐。只见天赐正俯身骑在大狼狗的身上抱着大狼狗的脖子随着大狼狗在悠哉的转悠。于是他转回头来说:“我还是觉得有些太早了。你没见他很好动吗?不知道学起来会不会专心。而且对于武技的理解也有些困难。”
那封胸有成竹的说:“我看没问题。孩子谁不好动?加以正确的引导,不怕他不成才。何况我早就摸过他全身的骨骼了,是至今为止我见过最适合练武的奇才。至于理解能力嘛,那倒不用担心。反正是先从最基本的练起,循序渐进,也不着急。”
“是吗?这我倒没留意过。我想着他还太小了,起码也得到五岁多才开始启蒙吧。”乌邦拿自己打比。他就是在六岁的时候被父亲送出去学武的。就这,他还少说了一岁呢。
“练武不外乎强调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相结合。有了这两样,所需的武技通过勤学苦练,那还不是手到擒来啊?”那封很鄙视乌邦的想法。学武是因人而异的,各人的资质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天赐的心理素质现在还不好说,身体素质是绝对没有问题的。力量、速度、耐力,有哪个同龄小孩能与他相比呀?而且他的柔韧性与协调性也不错啊。你看虎子那么高大,天赐站起来还没有它高呢,可天赐每次爬上爬下的,那小腿抬起来往上一搁,两手抓住虎子的皮毛这么一揪,好家伙,这柔韧性与协调性还能差到哪儿去?”
于是,乌邦被勉勉强强的说服了。从此,兄弟两个悉心的教导着天赐。
没料到的是,天赐完全超乎了他们的想象,领悟力极高。武功眼见得一日比一日厉害,那封就动了将他收为衣钵传人的想法。
可是,将这想法说与乌邦听的时候,乌邦却十分的不悦。“天赐是我们两人一起捡来的,抚养他也有我的份,凭什么他就要做你的传人?”
“我的武功是父亲亲自所传,而且这武功在家族里传了几百年。你也不想它会在我的手上失传了吧?而你从小就师出家门跟着外人习武,自然不应该与我争。”那封无可奈何的对这个蛮不讲理的哥哥摆事实,讲道理。
乌邦也不示弱,说出的话夹枪带棒:“话可不能这么说。虽然我的武功不是父亲所亲传,可我也一样精通家传的武功啊。而且除了家传的武功,我还比你多了一门。作为家庭的衣钵传人,我不是应该比你更有资格一些吗?”
两人你来我往,唇枪舌剑争得不亦乐乎,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无奈之下,兄弟俩做了一个决定,就是每个月的初一进行一场武功比试,胜了的那个就暂时教导天赐的武功,如果连续三次打赢对方,那天赐就继承胜者的衣钵。
听起来这方法不错,有一定的公平性。兄弟俩都是自信满满,谁都认为自己就是那胜利的一方。
不过也就是区区的三次而已嘛,两人又不是师从一个师门,之间总有些差异。这小小的差异,运用到实践中,那就有可能是天壤之别决定胜负的关键。三次的胜败应该不要多久就能立见分晓。
这事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远不是那么回事了。
兄弟俩的武功虽然不是师从同门,但鉴于兄弟俩在一起的时间久远,对于彼此之间的武功套路十分的熟悉,已经到了闭着眼睛都能耳熟能详的地步;而且这么多年两人也经常切磋,早就能轻松的见招拆招;再加上兄弟俩双胞胎之间的心灵感应,对方之间要出什么招式,力度多大、速度多块什么的很快就能知晓。要想连胜三场,其实还真不是说起来的那么简单。
于是,每次的较量,两人都拼尽了全力,力求打败对方以期分出胜负。
这一天,正好是又一个月的头一天。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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