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四点钟,苏柔接到李征的电话赶过来,来到这处办公场所参观了一下,又与李征商讨了一番,便决定了下来。
一个小时后,临近傍晚时分,李征手中多了一份租赁合同,相应的,他的银行卡里也少了十五万人民币。
第二天,几人继续忙碌。
李征和苏柔再次兵分两路。
李征去到了工商局去办这种那种的手续,而苏柔则承担起了办公室的装修以及桌椅板凳电脑等繁杂的采购任务。
而至于李晓斌,李征顾忌到装修和采购任务很是繁杂,苏柔一个人忙不过来,所以李晓斌当天从他的中介公司辞职完毕,就被李征派去协助苏柔了。
一连几天,李征他们始终保持着这个状态,一口气都不带喘,着实忙了个昏天黑地。
……
九月十二日上午,首都国际机场,李征身穿着一身休闲装,手拖着一个行李箱,来到了这里。
此番,自然是李征要赶赴台湾,去给五月天的新歌《突然好想你》拍摄mv了。
李征与叶蓉西签订的劳务合同中有明确表示,他必须在七天之内赶赴台湾执导mv的拍摄,今天已经是最后的期限了。
作为工作室的创始人,李征在这个时候离开,看起来着实有些不合适,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合同的问题倒是其次,主要是李征不想做一个过河拆桥、忘恩负义之人。
好在李征经过前几天的奋力忙碌,需要在工商局办理的各种手续都已经办完,中途也没有出现什么问题。只不过营业执照还没有下来,还得等一段时间,不过这已经不需要李征再去忙什么了。其他一些繁杂的东西,李征也具皆交到了苏柔和李晓斌的手中。如果不出太大的意外,等李征从台湾回来,工作室就可以择日开业、正式运营了。
“行了,就送到这里吧,飞机快要起飞了,我也该进去安检了。”
首都国际机场的候机大厅中,李征手拿着一个行李箱,站住身子,微笑着的对着身后一胖一瘦两个青年,开口道。
这一胖一瘦的两位青年,自然便是薛洋和沈兴华了。
李征此番远赴台湾,前来送行的正是薛洋和沈兴华两人。其实,苏柔和李晓斌本来也想过来的,不过李征念在他们的要忙的事情太多,就没让他们过来。
“嗯,你自己保重。”沈兴华开口道。
“注意安全。”薛洋也附和道。
李征笑着扫了一眼面前自己这两位哥们,最终视线停留在了薛洋的脸上。
“薛洋,我前两天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李征出口道。
“这个……我还没想好。”薛洋说话的时候,缓缓低下了头。
听到此言,李征脸上不禁流露出了一丝失望。
前天晚上,李征请沈兴华和薛洋吃了一顿饭。
这顿饭,李征带着两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李征转给了沈兴华三万块钱。
李征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沈兴华在歌曲制作上帮了他很大的忙。
没有沈兴华,他根本写不出那两首歌来,也就赚不到那八十万,没有那八十万,他的工作室也就无从谈起了。
别人帮了忙,你就得给人以回报,如果不这么做,即便你们是最好的朋友,也会因为这些东西渐行渐远,李征懂得这个道理。
本来,李征想给沈兴华的是五万的。
刚开始李征把钱拿出来,沈兴华是坚决不要,硬塞给他,还被他重新丢回来。
无奈之下,李征说了一番比较过头的话:“你帮了忙,我受了益,我就得给你分钱,这是做人做事的规矩,你现在是不要,以后呢,你敢保证自己不会后悔,你是圣人吗?是人都一样,兴华,我们是朋友、是兄弟,以后的路还长,我不想因为这钱的问题,让我们的关系淡了,听我的,把钱拿着。”
李征这样一番话说出来,才打动了沈兴华。不过期间在沈兴华的极力坚持之下,把原来的五万减少了到了三万。
第二个任务,是李征向薛洋发出了邀请,邀请他加入自己的工作室了。
李征之所以单单邀请薛洋,而没有邀请沈兴华,原因也很简单。沈兴华是做音乐的,李征的工作室是做影视的,两者不在同一个行业,沈兴华去了他那也无用武之地,沈兴华自己也必然不可能同意。
所以李征邀请沈兴华,除了能让两人难堪,其他没有任何意义,完全属于画蛇添足。
薛洋则就不一样了,薛洋是摄影师,这可是与影视行业同根连生、息息相关的。
前世,李征和薛洋一个导演、一个掌镜,非常的默契,换到今生,李征自然也渴望能够与薛洋“再续前缘”。
然而李征渴望归渴望,但换在薛洋身上,薛洋还是犹豫了。
也不怪薛洋犹豫,毕竟这事关他的未来,他不得不慎重。
薛洋现在是光线的摄影师,而李征只是一个初建的工作室,这两者没有任何的可比性。
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来做选择,恐怕那人连犹豫都不带犹豫,直接就会pass掉李征他的工作。
而薛洋之所以会犹豫,也不是因为他跟李征是朋友,事业上的事跟私人关系不沾边,薛洋犹豫主要还是他看中了《爱情公寓》这个剧本。
《爱情公寓》是李征写的,李征他都自己做工作室了,《爱情公寓》这个项目当然不可能再交给其他公司来拍,如此,便是薛洋犹豫纠结的地方。
一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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