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津天曾经就是他人生的指明灯,只要乔津天在哪里,他常乐就可以在哪里。乔津天自己还是个初中生的时候,就在资助一批孤儿,其中就有常乐。这一资助,一坚持就是13年,直到常乐成年。大学时候常乐偶遇乔津天,从此俩天在命运的安排下彻底在一起。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他用最好的年华陪伴了乔津天七年,之后分道扬镳不相往来,彻底言传身教地诠释了什么叫做七年之痒。
噢,古人诚不欺我。
哎,常乐摇摇头,其实本来就算期待得不到回应,那么起码总也不想去恨。
可是……
曾经直到他死,乔津天都没出现。那人已经对他冷漠至此,想必再也不爱了吧。只是感慨人与人之间信任是那么脆弱,脆弱地让他心寒。那人也明白的吧,自己终究不是那良配,乔夫人,终究得是个女人,那么,那人对他的那点微弱的爱惜,只会转化为无奈的叹息,却无法成为那人回头的理由。
常乐靠在床头慢慢悠悠地想着过去,葱白的手指从身旁被褥上轻轻跳转到自己的小腹,然后来回细细抚摸。他忽然就笑了,眉峰利落,眼睛弯弯,眼珠子闪动黑亮的光泽,仿若一潭清泉在眼中荡漾。他鼻梁高挺秀气,不粗不细的皮肤姣好健康看不到一点瑕疵,嘴角微微上翘,带起唇边一个让人心痒的小深沟,也就是所谓的酒窝。这是一个干净到让人心醉的笑容。
他忽然觉得,却也不必再去怀念这人的爱。
因为那人的冷漠,又或许是因为那人的间接关系,让他的孩子未出生,让他的孩子未有名,就彻底消亡在人世,这才是让他最悔恨,最无法原谅的。
想到这个,常乐忽然对那些人事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厌恶。那些为人的恶,为人的善;真善还是真恶,都将远离他,他不愿再去尝试;从今以后,他只爱他的宝贝,就二人寻个旮旯,过自己的小日子,从此天高老子远,谁也别想再找到他。
重生的第一夜,常乐就这么睡着了,泪流满面。梦中他被车撞翻的瞬间,看到奚黎那女人和乔津天穿着婚纱西服在一旁染血的街道举行婚礼。他捂着肚子,听到婴儿的啼哭,尖锐惊天,震破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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