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天也就只是跟贾谷随便聊聊。
而这贾谷因为喜欢叶小天的画,所以对叶小天算是格外的尊重的。
“说起这个来,那话就长了,我年轻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绘画,而且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不过后来阴差阳错,考取了功名,这绘画什么的也就暂时阁下了,如今身为刺史,平时也没有特别多是事情,所以也就又拾起了这个爱好,这一拾起来,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了,叶公子莫要见笑就是了。”
叶小天道:“人有点爱好是好事,只要不耽误正事就行,我倒是觉得贾大人的这个爱好挺不错的,如果能让宜州城的百姓都爱上绘画,而且能出几个绘画大师,那贾大人就更加的功不可没了。”
“叶公子的画作就是极好,我觉得完全可以称之为大师的。”
叶小天道:“在下的画作自然是可以的,不过实不相瞒,我只是路过此地,并不算你们这里的百姓,贾大人还是要侧重培养才行啊。”
“叶公子说的极是。”
两个人就这样闲聊,不过这样聊了没多久,贾谷突然问道:“不知道叶公子可有婚配啊?”
这让叶小天想起了之前的传闻,说这个贾谷只是借着绘画的名义,给自己的女儿找夫君,如今谈了几句话后,这贾谷就问这个,想让人不相信这个,也有点困难啊。
叶小天道:“我这个年龄,肯定是已经婚配的,甚至孩子都有两个了。”
叶小天的年龄可能也就比贾谷小个十来岁左右,只不过叶小天看起来比较显年轻罢了。
不过,贾谷似乎一点都不在意叶小天已经婚配,道:“小女今年二十有三,我让他给叶公子做小怎么样?”
“这使不得,令嫒好歹也是刺史千金,岂可给人做小。”
叶小天有些慌了,对于这种事情,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叶公子也不要急着回答,我给你时间考虑,其实小女人挺不错的,也就是我这个做父亲的挑剔,一直想给他找个好一点的。”
叶小天苦笑,简单的敷衍了几句之后,他便起身告辞了,这贾谷也不急,甚至不担心叶小天逃走,仍旧让叶小天回去考虑考虑。
这叶小天回到客栈之后,感觉后背的衣服都湿了。
他叶小天什么样的阵仗没有见过,被人逼着娶女儿还是第一次。
回到客栈,叶小天就把情况跟李世民说了一下。
“陛下,这个贾谷,人倒是不坏,就是对画作过于痴迷了一些,因此,给自己女儿选夫婿,也是以此为标准,我在那府衙可是如坐针毡啊,陛下,我们不能在这里继续待着了,我们得赶快离开这里才行。”
听叶小天说完这些,李世民也觉得这个贾谷挺有意思的,就是太过痴迷绘画了,这算不得多大毛病,但也不算多好的一件事情。
如今叶小天好像被那个贾谷给缠上了。
“你叶小天也有害怕的一天啊?”
“主要是这种事情,亮明身份吧,有些不值当,不亮明身份吧,又劝不住那个贾谷,索性啊,还是赶紧离开的好。”
李世民点点头,也没有再取笑叶小天,道:“既然如此,那我们这就离开吧。”
这里其实没什么好看的,这里的情况什么的,也算是大唐的一部分,没有了这一部分,大唐又何来多姿多彩?
这样说好后,李世民他们便急匆匆的离开了。
而他们离开后没多久,就有衙役把这个消息跟贾谷说了一下。
“那叶公子急匆匆离开了宜州城?”
听到这个消息后,贾谷有些意外,在他看来,娶他贾刺史的女儿,应该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吧,那叶箫肯为了二十贯钱画画,那岂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他也是对此深信不疑,所以才没有派人盯着叶小天。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叶小天真的没有娶他女儿的意思。
贾谷忍不住叹了一口气,接着就又哼了一声:“这个叶箫,年龄也不小了,你不娶我女儿,正好,我还不嫁呢。”
这样说了一句后,贾谷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还是觉得有点惋惜啊。
李世民和叶小天他们就这样一直走着。
不知不觉,已是夏末时节。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赶回到了洛阳城,几天之后,他们就能回到长安城了。
此时的洛阳城很是繁华,这里的繁华跟长安城有点像,倒也没有让李世民他们有什么新鲜的感觉,所以他们在洛阳城内停留了一日之后,便直接离开了。
离开洛阳城,城外就是一些田地什么的,此时田地前面的一些大树下面,有一群百姓聚集在一起玩耍,叶小天和李世民倒也不是说特别急着回去,所以就停下来想看看这些百姓在玩什么。
走近之后,发现这些百姓在玩蟋蟀和鹌鹑。
看到这个,李世民他们自然也就明白怎么回事了,河南道这里的百姓,喜欢玩蟋蟀和鹌鹑,农闲的时候,三五成群的人就喜欢聚在一起斗蟋蟀都鹌鹑,当年李世民还是秦王的时候,从一个百姓手里还买过鹌鹑,当时的长安城还行起过斗鹌鹑热。
如今长安城内,也还是有很多喜欢斗鹌鹑的。
不过,现在斗鹌鹑的热闹程度,跟当年是没有办法比的。
李世民也是许多年没有玩过了。
此时,这些人每个人手里拿一个蟋蟀罐,里面的蟋蟀不时的发出叫声来,另外一只手里,把着一只鹌鹑,这些鹌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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