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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季卿不知道这第二封书信有何用,但不管怎么说,这奖励还是要拿到手的。
她有种不知从何而来的预感,这第二封书信,一定与她或者她认识的人有关。
翌日。
用过早膳之后,季卿带着忍冬和冬青出门。
于嬷嬷和安伯担心季卿和两个丫鬟出门不够安全,临行前又吩咐了小厮元宝跟着一起。
这次,去的还是致远书斋。
按着系统的提示,这次任务的奖励,仍要去致远书斋才能拿到。
季卿到的时候将将好,她才走到致远书斋的门口,就见着不远处走过来一名穿着粗布衣衫的男子,男子约三十许,长得尚算高大,但步伐虚浮无力,两颊和鼻尖通红,随着他越来越走近,还能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
系统:“锁定目标人物,请宿主将目标人物手上的东西买下来。”
听到系统的提示,季卿才发现,这男子的手上还抱了一个包袱,包袱应当有些沉,从包袱皮上突出的棱角来看,这里面应当是装了什么有棱角的硬物。
袱里还能是什么东西?
书。
季卿微微眯了眯眼睛。
随后,她冲着元宝使了个眼色,又低语了几句。
元宝倒是个机灵的,得了季卿的吩咐,在男子经过的时候装作不小心,故意撞了男子一下,将男子手里的包袱撞到了地上。
“哗啦啦!”
包袱被这一撞顿时就散开来,里面装着的书也散落了一地。
季卿大致上扫了一眼,这些书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书,并无什么异常。
那男子这时一脸恼怒地瞪着元宝:“怎么走路的!没长眼吗?”
元宝扬起笑脸赔着小心:“哎呀,这位大哥,真是对不住了,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大哥您别跟我一般见识……”
俗话说的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就算这男子有些恼怒,见着元宝这副模样,到底也没再继续发火。
元宝一边帮着捡落了一地的书,一边热络地寒暄:“大哥,看您这行色匆匆的,难不成是有什么急事?”
能被安伯和于嬷嬷看中,元宝自然也是有长处的,这不,几句话的功夫,就把这男子的情况给摸得清清楚楚的。
原来,男子是来致远书斋卖这些旧书的。
男子的父亲是个老秀才,读了一辈子的书,考了半辈子都没能中个举人,后来见科考无望,无奈之下便以帮人誊抄书信为生,因写得一手好字,倒也能勉强养家糊口。
十年前,这老秀才也不知是得了哪位贵人的青眼,倒是赚了一大笔银子,可这老秀才大抵是个没福气的命,在那不久之后就暴病而亡。
老秀才这一走,那笔银子就落到了他唯一的儿子,也就是男子的手里。
靠着这笔银子,男子倒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男子本就是个好吃懒做的,虽然这笔银子不少,但坐吃山空之下,几年之后一家子又重新变得一贫如洗。
这不,现在日子过不下去了,男子这才想起老秀才还留下了一些书。
书可是金贵的东西,把这些旧书卖给书斋,怎么着也能得些银钱,好吃好喝一段时间总是不成问题的。
所以,男子才带着这些书来了致远书斋。
致远书斋是京城最大也最有名的书斋,不管是买还是卖,都是出了名的童叟无欺。
听完男子的话,元宝“呵呵”一笑,“哟,大哥,这可就巧了,我家公子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收集这些旧书画,今儿撞了大哥是我不对,要不这样吧,大哥的这些书我代我家公子买了,一定给你一个,大哥您看怎么样?”
男子眼中一亮,“当真?”
元宝一脸真诚地点头:“自然是当真的,这样吧,致远书斋可是出了名的童叟无欺,咱们一的这些书估个价,不管致远书斋出什么样的价格,我都以高一两的价格买下来如何?”
男子自然是乐意的。
多一两银子,那也足够好吃好喝几顿了!
随后,元宝与男子一起拿着那些旧书进了致远书斋。
虽是旧书,但数量不少,老秀才又保存得当,致远书斋也给了三十两的价格,因为元宝与那男子事先有约,最后这些书被元宝用三十一两银子买了下来。
男子拿着银子高高兴兴地走了。
季卿早在元宝与男子攀谈的时候就回了马车上,元宝拿到书之后也回到马车边,低声道:“主子,书已经拿到了。”
忍冬和冬青从元宝手里接过那些书。
因为书又多又沉,两个丫鬟分了几次才把所有的书都送进了马车里。
季卿并未急着翻看这些书。
反正书已经到手了,倒是不急于这一时,等回家了有的是时间看。
季卿不知道的是,在她乘坐的马车驶离致远书斋时,致远书斋里,一名年约五旬的夫人来到大堂,她身后还跟着两个拿了几本书的丫鬟。
这位夫人见自家女儿站在大堂里出神,有些诧异地伸手拍了拍女儿的肩膀:“玥儿,想什么这么入神?”
被这位夫人称为“玥儿”的,是一名年约二十五六的年轻妇人,被母亲一拍,她从回忆中抽离,再往致远书斋外面看了一眼,这才有些迟疑地道:“母亲,我……我方才好像看到如意了!”
……
回到杏花胡同的宅子,季卿换了身家常的衣裳,便带着买来的书进了书房。
这宅子里也就季卿一个主人,她自然也就住了正房,正房有三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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