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小姐人称“山海关之花”,容貌颇为艳丽,大眼睛,浓眉,嘴唇艳红,身量颇高,又喜欢一身红衣艳丽打扮。经常带着婢女小厮一起出去跑马,一手鞭子用得很是出色。
对于男子,陈大小姐也很挑剔,她并不喜欢弱质书生,当然,若是能风采逼人到方微杜那个样子的,她估计也会从此敛眉洗手作羹汤,可惜她一直所见,不过是些穷酸书生或是自命fēng_liú的纨绔世家子弟而已。
所以她见到罗暮雪时,心里便是一动。
如此方是真男儿!
自己这般其烈如火,其艳如花的奇女子,正适合配罗暮雪这样世间少有的男子!
陈大小姐觉得父亲的眼光真真是无可挑剔。
罗暮雪生来便是她的绝配。
她终于等到了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所以今天这路上,她收敛起来平时的骄纵,态度大方诚恳,同罗暮雪不时聊聊兵法,聊聊胡人的习俗,投其所好,模样也端庄得很,竟是连罗暮雪,对她也没有丝毫厌烦,还觉得她是个颇有见地,同平常千金大不一样的姑娘。
所以,陆芜菱心中暗含欣喜地迎接罗暮雪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身红衣,好似烈焰玫瑰一般的姑娘,昂然并马在罗暮雪身侧,好似两人是形影不离的伴侣一般。
她不由自主便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从来对男女□不热衷,但是天生总是善感的,这女子,一看便觉得对罗暮雪有些不一般。
她也没做什么,似乎只是这策马紧随形影不离暴露出来主人的心思……
又或许是因为能隐隐觉出即便对方在打量自己时,关注力还是在罗暮雪身上的。
一种很细微,难以言喻的感觉。
陈红英也在打量着陆芜菱,眼色轻慢。
她向来看不惯京城官宦家这些娇滴滴的贵族千金,除了吟吟诗,弹弹琴,就好似没什么可做了,她去京城外祖家时,就和这些人处不惯,在一起,不是聊衣服脂粉首饰,便是聊些诗词话本,无聊透了。
她自己也识些字,主要是她觉得如她这般的将门奇女子,总是要看几本兵书才像话,所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什么的,她还是通读过的。
但是诗词史书之流,陈红英可没有兴趣。她家就没有爱读书的种子,她自然也不会喜欢。
越是自己不爱,不懂的,便越是看不起,轻慢,世人往往如此,也不足为奇。
陆芜菱这般的,便是往常父亲权势仍在,也不免要被陈红英看不上,何况如今她一无所有?
陈红英的目光从陆芜菱头顶看到脚,十分无礼,她心中也在冷笑:除了吟诗作画什么都不会的矫揉女子,现在家破人亡,还有什么用?
什么才女?能做几首诗有什么大不了!
只配做男人的玩物!
连自己生存都活不下去!
估计只能伤春悲秋,怨天尤人吧?
她瞥了罗暮雪一眼,见他专注看着陆芜菱,目光深邃,心中冷笑,暗道,我要是连一个亡家的官奴都争不过,把正室位置拱手想让,我就不活了!
所以,她噙着冷笑看着陆芜菱,虽然恨不得一鞭子下去抽烂了她的脸,却还是面带微笑说:“这位是……罗大哥您的婢女吗?”
说罢盯着陆芜菱,等着看她泫然欲涕,羞辱难言的模样。
罗暮雪已经下了马,朝陆芜菱走过去,闻言身子僵了一下,却没回头,还是走到陆芜菱身边,低头道:“一切顺利,不用担心。”
陆芜菱也听到了陈红英的话,她倒是没有泫然欲涕,也没有关注自己身上几近褴褛的衣服,而是有些惊讶地淡淡扫了陈红英一眼,眼神似乎在说: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怎这般没规矩没见识?
有时候,人的气度是从小培养的,所谓“居移体,养移气”,是从小的锦衣玉食,钟鸣鼎食,也是诗书文章养就,更是同个人禀赋息息相关。
陆芜菱年少成名,曾面对过各种嫉妒她名声才华的闺秀,明里暗里的挤兑挑衅,她一向淡然处之,不骄不躁,能使大部分人最终心悦诚服。陈红英这句话,实不过是小儿科,完全在她可应付范围内。
何况,不就是挤兑她衣衫破旧吗?
衣衫识人,不过庸人耳。
陈红英被她这个眼神激得怒火狂涌。若不是罗暮雪在旁边,几乎立刻就要抽出鞭子挥过去,打烂了这个贱人,看看她那傲慢的眼神架势还有什么用。
罗暮雪伸手轻轻捏了捏陆芜菱的袖子,皱眉道:“这也太潮了。”
陆芜菱是几乎什么都没有跑出来的,路上他们没时间给陆芜菱置衣衫首饰。只在一次路过一个小村子时去找人买了两身布裙,头上干脆便是只有当时混出城门时候的一枚银钗,其余便是罗暮雪自己给她削的木头簪子。
说实话,平常婢女穿得都比她好。
繁丝就更不用说了。
罗暮雪这次去山海关,勉强在镇里记得给她买了几身成衣几件钗环。此刻赶紧给她,道:“赶紧换了吧,是些粗绸的,此地不比京中,没有什么好的,讲究到了西安府再请人给你好好做。”
陆芜菱笑了笑,看了陈红英一眼。
罗暮雪这才回头淡淡介绍道:“陈大小姐,这是我未过门的妻子,陆姑娘。”
又对陆芜菱道:“陈总兵的千金,陈大小姐,要与我们同去西安府,芜菱这几日帮我好好照应一下。”
陆芜菱点点头,这才面无表情地对陈红英敛衽为礼道:“
喜欢覆巢之后请大家收藏:(m.iuu123.com),爱优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