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
或曰:文词妍丽,良由对属之能;笔札雄通,实安施之巧。若言不对,语必徒申;韵而不切,烦词枉费。元氏云:“《易》曰:‘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书》曰:‘满招员,谦受益。’此皆圣作切对之例也。况乎庸才凡调,而对而不求切哉!”
余览沈、陆、王、元等诗格式等,出没不同。今弃其同者,撰其异者,都有二十九种对,具出如后。其赋体对者,合彼重字,双声、叠韵三类,与此一名;或叠韵、双声,各开一对,略之赋体;或以重字属联绵对。今者,开合俱举,存彼三名,后览达人,莫嫌烦冗。
○二十九种对
一曰,的名对;(亦名正名对,亦名正对)。二曰,隔句对;三曰,双拟对;四曰,联绵对;五曰,互成对;六曰,异类对;七曰,赋体对;八曰,双声对;九曰,叠韵对;十曰,回文对;十一曰,意对。
右十一种,古人同出斯对。
十二曰,平对;十三曰,奇对;十四曰,同对;十五曰,字对;十六曰,声对;十七曰,侧对。
右六种对,出元兢《髓脑》。
十八曰,邻近对;十九曰,交络对;廿曰,当句对;廿一曰,含境对;廿二曰,背体对;廿三曰,偏对;廿四曰,双虚实对;廿五曰,假对。
右八种对,出皎公《诗议》。
廿六曰,切侧对;廿七曰,双声侧对;廿八曰,叠韵侧对。
右三种,出崔氏《唐朝新定诗格》。
廿九曰,总不对对。
第一,的名对。(又名正名对,又名正对,又名切对)。
的名对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对。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远,下句安近;上句安倾,下句安正:如此之类,名为的名对。初学作文章,须作此对,然后学余对也。
或曰:天、地,日、月,好、恶,去、来,轻、重,浮、沉,长、短,进、退,方、圆,大、小,明、暗,老、少,凶、儜,俯、仰,壮、弱,往、还,清、浊,南、北,东、西。如此之类,名正对。
诗曰:“东圃青梅发,西园绿草开;砌下花徐去,阶前絮缓来。”
释曰:上二句中:“东”“西”是其对,“园”“圃”是其对,“青”“绿”是其对,“梅”“草”是其对,“开”“发”是其对。下二句中:“阶”“砌”是其对,“前”“下”是其对,“花”“絮”是其对,“徐”“缓”是其对,“来”“去”是其对。如此之对类,名为的名对。
又曰:“手披黄卷尽,目送白云征。玉霜摧草色,金风断雁声。片云愁近戍,半月隐遥城。”
释曰:上有“手披”,下有“目送”,上“黄”下“白”,上“玉”下“金”:故曰的名对。
又曰:“云光鬓里薄,月影扇中新;年华与妆面,共作一芳春。”
释曰:上有“云光”,下有“月影”,落句虽无对,但结成上意而已。自余诗皆放,此最为上。
又曰:“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
释曰:“迎”“送”词翻,“去”“来”义背,下言“西北”,上说“东南”:故曰正名也。
又曰:“鲜光叶上动,艳彩花中出;疏桐映兰阁,密柳盖荷池。”
释曰:持“艳”偶“鲜”,用“光”匹“彩”,“疏桐”“密柳”之相酬:故受的名。
又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壮帝居。”
有虚名实名,上对实名也。
又曰:“恒敛千金笑,长垂双玉啼。”
元兢曰:“正对者,若‘尧年’、‘舜日’。尧、舜皆古之圣君,名相敌,此为正对。若上句用圣君,下句用贤臣;上句用凤,下句还用鸾:皆为正对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蒿;松桂是善木,蓬蒿是恶草:此非正对也。”
第二,隔句对。
隔句对者,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诗曰:“昨夜越溪难,含悲赴上兰;今朝逾岭易,抱笑入长安。”
释曰:第一句“昨夜”与第三句“今朝”对,“越溪”与“逾岭”是对;第二句“含悲”与第四句“抱笑”是对,“上兰”与“长安”对;并是事对,不是字对:如此之类,名为隔句对。
又曰:“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悲亦空叹,朝朝君未归。”
释曰:两“相”对于两“空”,隔以“沾衣”之句,“朝朝”偶于“夜夜”,越以“空叹”之言:从首至末,对属间来,故名隔句对。
又曰:“月映茱萸锦,艳起桃花颊;风发蒲桃绣,香生云母帖。”又曰:“翠苑翠丛外,单蜂拾蕊归;芳园芳树里,双燕历花飞。”
释曰:夫“艳起”对“香生”,隔以“映茱萸”之锦,“月锦”偶“风绣”,又间诸“生云母”之帖;其双“芳”“燕”匹两“翠”“蜂”,“里”“外”尽间成,故云隔句。
又曰:“始见西南楼,纤纤如玉钩;未映东北墀,娟娟似蛾眉。”
第三,双拟对。
双拟对者,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炎至炎难却,凉消凉易追。”
释曰:第一句中,两“夏”字拟一“暑”字;第二句中,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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