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世界,而这也是一部充满了矛盾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世界从始至终都让你难以看透真假,而这部小说从始至终都告诉着你真实。不过也不要确定作者的片面之词可信,如果作者本身就欺骗了自己,那你们得到的,不就是一个更高级的谎言吗?
严格来说,作者只是小学毕业的学历,后天的修养也是空白,本文一切多源于思考与记忆。所以作者无法保证这部小说的质量,也许难免有故弄玄虚之意,但请各位读者自行理解。一千位哈姆雷特里有一位能有所收获的特雷姆哈,那么本书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快乐只有在分享时才变得永恒。”
——candless
假如一个人就是一粒灰尘,谁能告诉他们,该怎样寻求自己真正的质量?
尘灰带着问题上路了,踏上了一条似乎没有尽头的荆棘之路。事到如今,他不得不为自己的生命寻求最终的答案,即所谓的质量。也许他心里其实早已有了答案,也许因为模糊,也许因为不确定,他需要用一年的时间来洞察。而这一年,将是他追寻梦想的一年。
总之,我们无法知道最后的谜底会在什么时候出现,而最终尘灰能否对自己交出一份更完美的答卷,我们也不得而知。这不是一部传统的小说,因为它没有大纲,也无法猜测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它只有一个主旨,那就是“灰质”;它还有一个故事,那就是真实。
也许你们对自己的质量,已经得到看似或者肯定的数字,所以我想对已经得到目的地名称的你们说,请享受过程吧——噢,用数字来衡量恰当吗?不,人的价值永远无法衡量,就算是灰尘,它还是有着大小之分。不过它也并不是天生的,是的,没有一粒灰尘一形成就有足球那么大。它们也需要依靠努力和运气,就像滚雪球那样增加自己的质量。好吧,可能有些偏题了对吗?前面我想说的灰质是代表着宏观,而努力滚雪球的灰质则变成了微观。但他们真的又没有任何关联吗?不,我们无法这么说,因为世间万物皆在一个整体内因果循环。
“冒险”,对已经上了年纪的尘灰来说没有刺激可言。他的生活和世界,或者说他脑子里的东西,十分单调乏味。他自认为是沧桑的岁月磨砺了他,还是这个社会的虚假锻造了他。但事实上他并没有经受多少时间的洗礼,也没有经受多少这个社会的欺辱。
无论如何,他还是上路了。背着自身体重3/5的东西,像个搬家的蜗牛一样穿梭在绵延天际的群山里,穿梭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
他从位于大山顶上的家乡坐车到县城,在犹豫片刻之后,又从县城坐到一个他曾去游玩过、又是位于此次出行第一站目的地xa市的路上的一个小城镇。倒不是这个镇的名字wq好听,又或者说是它的那个景点让他有所回忆,主要因为这是他除县城外,周围唯一有点熟悉的地方,他不想让人更看马戏团似的被县城里那些人注视,当然马戏团只是就他个人感觉而言,他说。
尘灰望着窗外飞逝的画面,五彩斑斓的镜片下没有一丝波澜。尽管车上寥寥无几的乘客偶尔会投来好奇的目光,他还是靠在窗边,支着脑袋,纹丝不动。“到那镇上再行走,总要好受些。人又少了大片,山水也有的看了。”
除非有人主动同他交流,还要看对方是否合自己心意,他才会舍得开口说话——墨菲此刻就坐在他旁边,照着自己的意思暗暗数落他。“你不觉得把自己脸遮得这样严严实实,不是更加吸引人注意吗?怪不得开票阿姨一上来就惊道还上来个蜘蛛侠!”
“总之身上那些东西还不是一样,我受不了那些路人的目光。再说这也算是专业和必须的装备,我可不像你,根本不用防御马路上的尘土。”
事实证明,墨菲和尘灰都错了,毕竟如今还是二月末,没有人不是厚衣秋裤加身。在wq下车后,初出茅庐的尘灰就背着这包庞然大物走错了几百米的路,等他按着手机导航走过大桥进而步入正轨时,却是面临着一段不短的弯曲向上的陡路。之前他并未做针对徒步的锻炼,仅仅靠着去年在批发市场干活积累下来的体力,而这瘦小的身体也空歇了近三个月。
尽管墨菲全程围着他加油鼓劲,却是吞了个干着急的气。烈日高照,尘灰因发热出汗,不得已摘掉了围脸的头巾。停在半路往刺痛的脚踝喷完云南白药后,又把裤脚衣袖统统卷起以降温,当然这样也更能伸展开手脚。
身体上的疼痛,和热得冒气的湿闷,都没能让他真正的喊苦。他的表情除了时常挣扎的生理反应,和平日生活里的没什么两样,犹如深邃地凝望着一面镜子,而镜子里装的似乎是在时间长河里急速变迁的世界。
墨菲在之后便沉默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一步又一步地终于踏上主道。
尘灰的身体看起来已经在适应这种疯狂的负荷,路边没有供把背包舒适地垫上的高围墙时,他有一次一口气走了三四百米。他对墨菲说,除了压得我抬头很吃力,肩膀和脚已经适应得不错了。墨菲则鼓励他说,毕竟你这是第一次徒步,而且这几个月来真的没怎么锻炼身体,能吃得消已经很棒了,以后的情况会越来越好的。
五六公里之后,在路过那所路边的镇学校时,尘灰迎来了他的第一位朋友,一位漂亮的短发女生。她悄无声息地从尘灰身旁冒出来,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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