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办狂事儿,楚歌从小到大的行为,还真对得起“狂少”这个称呼。
“你叫他疯子又是怎么回事儿?”
林逸轩没好气道:“能办出这些事儿的人,他精神能正常嘛!”
“那疯子行事风格怪异,我劝你不好跟他打交道,最好是换个寝室,让他祸害别人去!”
说这话时,林逸轩脸色极其凝重。
“好,我会注意的。”
换寝室肯定是不可能,不过对于这样的人,还真得留个心眼。
从林逸轩这里,沈欢得出楚歌是一个狂人,但从亲自接触来看,楚歌并不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
他甚至怀疑,关于“谁敢上”这场赌局,都是楚歌一早安排好的。
林逸轩似乎是怕楚歌追上来,没聊几句就闪人了。
“刚才忘了问,儒少是谁了,楚歌都这么有个性,相比那人应该也不简单吧。”沈欢叹了口气,便返回了寝室。
刚一进门,楚歌就迎了上来,面色尴尬道:“兄弟,哥们儿恐怕要对不住你了。”
有了林逸轩传授的经验,沈欢的神经一下子就紧绷了起来,但表面上还保持着平静,“怎么了?”
“我、我……”我了半天,楚歌总算说出了口,“我他妈好像走错寝室了!”
沈欢愣了一下,“走错寝室?”
“是啊,我是317室1号床,如果不是刚才宿管大妈过来,说有人临时退学,我还在迷糊呢。”楚歌顿了一下,指着1号床说道:“忘了跟你说,这个床是刚才那小子的。”
“我寻思着,那小子反正也走了,就住这儿吧!”
楚歌正说着,发现沈欢表情有些不大对劲,“该不会是不欢迎我吧?”
“绝对不是。”沈欢连忙摇了摇头,“我在担心宿管大妈会不会答应。”
“没事儿,我跟她说过了。”
沈欢咧了咧嘴角,先斩后奏,果然是狂少的行事风格。
楚歌将手搭在沈欢的肩膀,小声道:“你觉不觉得,咱们这是有有点怪?好像不太爱说话,我都s扰他半天了,愣是没一点反应。”
沈欢看着睡在轮椅上的室友,同样压低了声音,“我觉得可能是因为身体上的不方便,让他形成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都是一个寝室的,咱们帮帮他?”楚歌提议道:“我认识一家不错的医院,应该能治好他。”
沈欢摇了摇头,“暂时不要这么做,这类人的自尊心一般都很强,直接提出帮助,恐怕不仅不会拉近关系,反而还会引起他的不快。”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不是这个,在发现对方坐在轮椅上的时候,沈欢就观察了他的身体。
全身上下骨骼完好,只是下肢的肌r有些退化。
说得直白一些就是——观察过后,他并没有找到病因,更没有医治对方的办法。
由于性格原因,沈欢也不能靠得太近。
反正还有四年的时候,等到互相了解的差不多,应该就能开始实施治疗了。
“林逸轩那小子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楚歌忽然没由来的问道。
沈欢下意识怔了一下,“没有啊。”
“该死,那小子果然把我给卖了!”楚歌挠了挠头,显得有些懊恼,“其余的你都可以信,但我十六岁那年办得事,绝对是瞎掰的!”
沈欢无奈干笑道:“我觉得你这么一解释,我反而更相信逸轩说的了。”
“卧槽,那小子果然把这事儿说出来了!”楚歌急得直想跺脚,“欢子,你相信我,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啊!”
“你说谁是受害者?”就在这时,一个悦耳的声音忽然响起。
沈欢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便呆住了。
粉黛未施,脸蛋却依旧精致美丽。
身上专门订做的休闲式职业装,将身材完美展现,黑涩丝袜让她那纤细修长的美腿,充满了诱惑。
这个美女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和林妙诗同一级别。
“你是?”沈欢面带疑惑,最近怎么老碰到美女,难道桃花运爆炸了?
美女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躲哪都没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你才是受害者,行了吧!”楚歌拉颂着脸,不情愿地走了出来。
美女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走,陪我去逛街。”
“还去?昨天都逛一天了。”
美女没说话,只是简单的皱了皱眉头,楚歌便连忙改口,“逛街好啊,锻炼身体!”
“那啥,兄弟,哥们儿去陪女朋——”
“嗯?”
“哥们儿去陪未婚妻逛街了。”楚歌说着,对沈欢小声道:“如果我晚上八点之前没回来,你记得要到附近的宾馆帮我收尸!”
见楚歌在拖延时间,美女有些不乐意了,“你还去不去?”
“去,绝对去!”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楚歌的背影,沈欢总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觉。
听逸轩说了那么多,还从没提过楚歌又怕的人,应该是错觉无误。
第一天主要任务是确定寝室,其余时间全都由学生们自己分配。
沈欢和楚歌一样,尝试和另一位室友沟通,但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对方根本没有理会的意思。
期间他打了几个电话,主要是向父母、林妙诗以及牛大宝等人报平安。
中午吃完饭,趁着有空闲时间,他在校园内转了转熟悉一下环境,免得明天早上去上课时迟到。
顺便还去看了下自己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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