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采薇笑着摇了摇头,“这些人是侍候人家徐家正经大小姐的,若非局势所迫,怎么会甘心向与她们同样出身的丫鬟俯首帖耳言听计从?有一两个关系好的不稀罕,这么多人里面,你又能保证她们人人都喜欢孙氏?若当是心腹,就该被孙氏留在身边使用,而不是远放到我这里,自生自灭。”
春胭这才打消了所有的零七八碎的念头,福身称是。
孟采薇扶了扶顶心,温声道:“你就去传我的话吧,这些人上窜下跳,必不会叫咱们失望。”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
既然她没有能力主动去淘汰她们,那就叫她们自己竞争摩擦起来好了。
春胭迟钝了须臾,很快脸上就浮出了一些藏不住的兴奋。
孟采薇非常懂她的心情,根据她的记忆,身体的原主实在是个善于忍气吞声的主儿,连带着这些忠心耿耿的丫鬟们都跟着憋屈。
如今她来了,不再蛰伏隐忍,想必也是能让她们看到一些生活的希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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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采薇的动作很快就见了成效。
当初陪嫁过来的婢子们,如今已不年轻,年长的三十余岁,已经配了人,年纪小的也有二十几岁,多半是因为不受孙氏的重视,耽误到了今日。
这一批送去看库的共有八个人,年纪最大的乔氏,已经三十一岁,生了两个孩子了。她凭着自己年长,平素最不服春胭管教,凡事都愿意指手画脚一通,孟采薇刻意把她放到这一批里头,就是为了让她把事儿挑起来。
果不其然,这些人在一起相处了不到十天,乔氏便闹出了幺蛾子。
“是下午报过来的,鸳儿嫌乔氏清点东西的法子太慢,便提了两句,乔氏不乐意,便拧了她几下,鸳儿是个不服输的主儿,两人当时纠打在一起,就有人报来给奴婢了。”
孟采薇午睡起来,是照例读书练字的时辰,一日中难得阳光最盛,精神头又足,孟采薇便拿来给自己用作“适应性训练”,虽说她基本继承了身体主人的记忆,但譬如写字、绣花这些技能,却是统统作废。为了害怕在人前露出马脚,孟采薇每天都要独处练字……当然,练字的纸她会在见人前烧掉,借口用得很简单,她如今是寡/妇,万一不小心把闺字流落出去,于声名有损嘛。
为此,春胭特地等她从书房里出来,才把得到的消息报给了她。
孟采薇一边拭手一边笑,“你先告诉我,是谁把这事儿报给你的?”
“一个叫听莲的,今年都二十七了,一直也没配人家儿。”
“乔氏和鸳儿对先头夫人不敬,你将她二人绑了,一并给孙氏送去吧。”孟采薇语气轻松,处理个把丫鬟而已,她这厢其实全无忌惮。奈何这些人是原先徐氏的陪嫁,孟采薇做些什么,难免落人话柄。一样是烫手山芋,反正孙亦绫担着管家的活计,不如就叫她来出面,“你去把那个听莲叫来,让我会会。”
春胭称是而去,不多时,听莲就跟着她过来了。
二十七岁的女孩儿,应该有成熟的韵致了。
果然,听莲一看就是个稳重有心思的姑娘,端端正正向孟采薇一福,称道:“奴婢见过夫人。”
“起来吧。”孟采薇满面和气,“春胭是个嘴笨的,下午的事没与我说清楚,你可愿意再同我重复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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