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饭蹭饭,除却蹭着那一顿可有可无的吃食,更多的其实是蹭人情,都说一回生二回熟,余锦自己懒得做饭,每次都会带点小菜跑到旁边的茶铺子里去找那女子,虽然依然不能算是什么熟人更谈不上朋友,但至少不像最开始那样见了面连句起码的问候都没有了。女子对这个因为自己一句无心之语而整天嬉皮笑脸跑进来蹭饭的年轻人也没什么恶感没什么好感,加上可能是自己一个人无聊惯了有个唠嗑多的一起吃饭总归是给这个毫无生气的冬天增添了几分生趣,就任由他吃了一顿又一顿。
余锦如坐在自己家中一般,抽了两双筷子拿了两只碗,瞧见桌子上热腾腾的菜,笑道:“这鬼天气越来越冷了,估摸着再过几天就得下雪了吧,以后吃饭吃快点好了,稍微吃得慢了等菜凉了就不好了,虽然姐姐你做得菜凉了也好吃得不得了。”
女子坐下,淡淡道:“你就夸吧,说得更天花乱坠点,不过明天你该买肉还是得去买肉,如果不去的话以后就别来这儿吃饭了,我反正习惯了这种日子,多一个也不多,少一个也不会怎么样。”
余锦顿时愁眉苦脸,一个劲地低头吃饭。
他吃完了一碗饭,砸了砸嘴:“你做的菜这么好吃,还开个什么茶铺,去西街花多点银子开个酒楼绝对能赚得流油,不说能做成什么大规模的盛世酒楼,但不出两年就肯定能在这扬州城里买个大宅子。”
女子收起碗与筷子:“没兴趣。”
他与这女子也算是稍微熟了一点,知道她那种骨子里头的冷淡不是不通人情的冷,她通人情也明白处事之道,甚至很多时候知情识趣比之余锦都要掂量得透彻,只是她也不知道是经历过什么,如同返璞归真,知如何与人打交道却从不主动与人打交道,知如何处理人脉人情却从不去在这方面下功夫,就好像那座清虚山上的大雪一般,使外人不能轻易接近,自身又一年四季从不消泯。
吃过饭后,坐了一会儿也没什么话说,余锦就打了个招呼回自己铺子里头,开门,连屁股都还没坐热乎就迎来了一个客人。
这几天也有人到他这里来买琴,只是有钱人家不怎么瞧得起他这里材质普通的琴,所以说了半天也就卖出去了两把,开张差不多十天了,卖了两把琴,勉勉强强,至少当时他自己的那个灵机一动是正确的,若是开个什么纸笔店铺在这种深巷里头,恐怕十天也不会有一个顾客了。
今天的客人不像是个文生,也不像什么有钱人家出来购置物件的管事人,来人一身浅色布衣,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进了铺子以后不先看琴,而是静静站着,看着余锦片刻后,问道:“你懂琴么?”
余锦愣了一愣,摇头道:“这位客人,我不是很懂琴,但是你要是问材质一类的我倒是还能答得上来。”
来人微微笑道:“懂琴的人是不会说材质这种只会让人发笑的话的,一把真正的好琴,不胜在材质亦不胜在音品,而胜在种类繁杂各有千秋,只要能让琴师用得顺手的琴就算是好琴,而用不惯,即使是再好的材质,再名贵的做工,也称不上好琴。”
余锦也是笑了起来:“那照这位客人的说法,我这里的琴虽然不怎么名贵,但要是正巧遇上了能和客人你配得上的琴那就算得上是对于你来说最好的琴了,若是这个意思的话,客人你就看看,有没有能顺得了手的。”
来人说道:“外头那‘听雨’两个字,很好,我也就不看了,你应该最清楚你铺子里头的琴,你看哪一把琴最配得上‘听雨’这两个字里头的意味,那你就直接卖给我吧,十两银子,不还价。”
余锦一下子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激动道:“十两银子?不过客人你想清楚呀,我也跟你说句实在话好了,这里的琴根本值不了这个价钱,甚至连一半都还远远不到。”
余锦不是不愿意让客人用十两银子来买一把琴,但他也知道这么糊里糊涂做生意肯定是会影响自己口碑的,要是想要把生意做得长久肯定得把事情给说清楚,若是让客人被坑了一笔钱,一传十十传百,自己这生意也就不用做下去了,十两银子和以后生意路上的前进,余锦毫不犹豫会选择后者,不过,十两银子啊,也太他娘的诱人了。
谁知来人只是笑着说道:“就是十两银子,不还价,不过我有个条件。”
“你尽管说!”
来人笑道:“请我吃顿饭。”
余锦眨巴了两下眼睛,笑道:“客人,不是我不想请你吃,而是我做的菜真的很难吃,而且是那种让人生无可恋的难吃,你可得想清楚呀。”
来人摇了摇手,道:“别废话了,快挑琴,我看着在呢。”
余锦斟酌片刻,将自己用过的那把桐木材质的木琴递了过去,说道:“这琴我很喜欢,刚刚开铺子的时候也试了试弦,有点像夏夜蝉翼过樟树的那种感觉,听雨两字的意味在我看来嘛,大概也就是这么一回事,我一下子也想不出特别适合形容那种感觉的好词,客人你不妨自己试上一试,如果是那么个意思,这事就算成了。”
来人接过木琴,动弦,弦上起音。
不过一两个音后,来人按了按弦,点头道:“这事儿,成了。”
余锦都不知道自己接过那十两银子的时候心里是有多激动,他很明白自己那时候想的是,要是每个懂琴的都这么有钱,这么舍得花钱,那自己开这琴铺子岂不是不要半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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